论议会的独立性
政治评论家们已经公认,在设计任何政府体制的时候,在解决体制的监督和控制中,每个人都可以被假想为一个无赖;这个人的行为除了个人利益以外,没有其他目的。正是因为这种个人利益,我们必须规范他,使他的无法满足的欲望和野心能够服务于公共的善。这些政治评论家认为,没有这样的预设,我们不可能发挥任何体制的优点。最终我们会发现,除了统治者的善良意愿以外,我们的自由或财产没有任何安全。也就是说,我们压根就没有任何安全感。
因此,这就是一个政治原则,即每个人都可以被设想为无赖。同时,这显得非常奇怪,因为政治学中的原则应该是真的,但在事实中是假的。为了合理地指出这一点,我们可以想象,人们在私人领域比在公共领域之中更加诚实,他们服务于一个党派时比只涉及他们的个人利益时付出的努力更大。荣誉感是对人类的一个极大限制,但是当相当数量的人在一起行动的时候,这种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就被剥离了。如果一个人能够提升这一团体的公共利益,这个人肯定会受到他自己团体的认同;同时他很快学会鄙视那些对手的喧哗。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进一步指出,每一个法庭或者议会都受到多数人意见的影响。因此,如果只是大多数人受到个人利益的影响(而这是常态),整个议会便受到这种利益的单独诱惑,他们的行为就像他们的成员中没有一个人会考虑公共利益或自由。
如果我们有办法审查任何真实或想象的政府计划,在这里权力是在几个机构与几个权力团体中进行分配,我们总应该考虑每一个机构或团体各自的利益。如果我们能够发现通过成熟的权力的分立,这种单个的利益必然能够在实践中与公共利益相吻合,我们就可以宣称这样的政府是睿智和快乐的。相反,如果这些单个的利益不受监督,也没有被引导向公共利益,从这样的政府中我们能够看到的只是派系、混乱和独裁。关于这一点,我的观点得到了经验的验证,也为古代和现代哲学家与政治家的权威所验证。
如果有人告诉诸如西塞罗和塔西坨这样的天才,在未来的时代会出现一种混合政府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中,我们分配权威,但是某一个权力级别可能会吞噬所有其他级别的权力,进而独占体制的整个权力,对此他们会非常惊讶。他们会说,这样的政府并不是混合政府。因为人的自然欲望是如此强烈,他们不可能对权力感到满足。如果一个团体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能够篡夺其他团体的利益,他们肯定会这样做,进而使自身变得尽可能地专断和无法控制。
但是关于这一点,经验已经表明他们是错的。因为大不列颠体制事实上就是这样。我们的体制赋予下议院的权力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它能够完全控制政府的其他部分。国王的立法权基本上没有办法控制它。虽然国王对于法律的制定具有否决权,但是事实上在当下,这种权力是很小的,以至于一个法案只要两个议院通过,通常肯定会成为一项法律,皇室的认同至多只是一种形式。皇室的主要力量来自他的行政权力,但是每一个政府的行政权力,都是完全臣服于立法权的。除此之外,我认为,这种权力的实现需要极大的成本,而下议院通常认为自己拥有唯一的对财富的合理使用权。因此,下议院在对皇室使用这些权力是非常容易的。他们通过给每一个款项设立条件,并且选择恰当的时机,对于供给款项的拒绝会给政府造成很大的压力,同时也不会让任何外部的势力有任何优势吗?那么,下议院也以同样的方式依赖国王,如果这些议会成员除了来自国王的礼物之外,没有任何财产。难道这个国王不会控制所有的议案,从此成为具有绝对权力的人吗?至于上议院,这些成员是皇室的强大支持者。当然前提是,作为回报皇室也支持他们。从经验和推理中,也可以看到,没有皇室的支持,上议院也没有足够的权力或权威来单独维持自己。(https://www.daowen.com)
因此,我们应如何解决这一悖论?在何种意义上,我们体制的成员在合理的限度内受到了限制。从我们自身的体制来说,它必然有巨大的权力,它是如何限制自身的?它是如何与我们对人性的经验相融贯的?我的答案是,这一群体的利益受到每个个体利益的限制。公民们的议会拓展的并不是它的权力,因为这样的滥用是违背议会成员中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皇室有许多官员服务其左右,当获得议会中正直而没有私心的成员的帮助,皇室总会掌控整体上的议案。这样做,至少可以保证这一古老的体制免于危险。因此,我们可以随便命名这种影响,把它称为腐败或依赖。但是某种程度或者类型的影响,从制度的本质来看,是不可缺少的,对于我们混合政府的留存也是必须的。
为了避免论断的绝对性,议会的依赖性在任何程度上都是对大不列颠公民自由的损害,民权党应该对他们的对手作出一些让步,应该考察这种依赖的恰当程度,以免超出某种程度会损害到自由。但是这种温和的态度,我们在政党成员中是看不到的。如果这种类型的妥协能够实现,我们就不需要进行任何争辩。读者会看到,对于政府影响和议会依赖性的恰当程度的平静考察。在这样的争论中,民权党可能具有优势,但是他们所希望的胜利可能并不会如此的大。同样的,一个真正的爱国者可能也不会完全失去自己的热情,因为他不想让事情走向极端,过于削减王室的影响。因此,我们最好否认这种极端行为对体制产生危险,或王室对议会成员的影响微乎其微的极端行为。
任何对于把握两个极端之间的恰当程度的考察,都是难以决定的,这是因为寻找恰当的确定中间度的词语是很困难的,同时也是因为在这样的案例中,好和坏是相互渐进影响人的;这使得我们的情感也是游离不定的。在当下这个案例中,存在一个特定的困难,即使是那些最知名和公正的人也会感到为难。王室的权力总是掌握在一个人手上,他要么是一个国王,要么是政府首脑;这个人可能具有某种程度的野心、能力、勇气、支持度、财富、权力,而这种权力有时候很大,有时候很小。在完全的共和制中,权力被分配到几个团体或议会成员中,在他们的操作中,权力的制衡更加规范。因为这些团体中的成员在能力和品德方面,被认为基本上差不多一样,那么只是他们的数量、财富或者权威才会进入到考量之中。但是一个有限度的君主制,并不存在这样的稳定性,在恰当的权力平衡和体制的其他部分中,也不可能赋予王室一个非常确定的权力的限度。这是一个无法避免的弊端,当然这种政府形式也有其他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