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义务(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论义务(二)[1]

我的儿子,如果我们在各个方面都坚定不移地把道德之善作为我们的行动指南,那么,我们的现实义务或职责应是什么,也就不言自明了。我觉得在上一卷里我已经对此作了详尽明了的阐述。下一步我将深入研究一下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需要(如个人财产和资产以及其他资源)具有直接影响的各种职责。我现在就打算论述这个问题。

但首先我想对议题作一些概括,以便于我解释我所采用的方法。我相信,我早期的著作已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尽管如此,我有时不免怀疑,某些杰出人物会对这整个哲学观念不以为然,不能理解我何以要花如此多的精力和时间致力于此。我的回答是,只要我们的国家仍然由它自愿选举出来的统治者所治理,那么我就乐于为国家殚精竭虑、鞠躬尽瘁。但是,一旦整个政府落入“独裁者”的统治,那么,除了“独裁者”之外,任何人都没有丝毫机会以任何方式发挥政治活动家的影响。何况,我已经失去了曾和我一起为国家效力的朋友[2]。他们都是伟人。当他们离去时,我强忍住心头的悲痛,否则,悲痛早已把我压垮了。此外,我也没有自我放纵,沉湎于享乐之中,去做有失儒者身份的事情。

要是政府坚定不移地按既定方针办,那该多好!但是,它却向那些妄图彻底摧毁政府而非改良政府的人俯首帖耳。如果情形好一些,我决不会像现在这样埋头潜心写作。决不会!我会像以前政府依然存在时经常做的那样,发表公开演讲。要是我从事写作,我也只会将这些讲演变成文字,因为过去我总是在发表了演说之后才把它们形诸笔端公布于众的。总之,它们不会是我现在所潜心写的这些文章了。过去,我把全部精力、注意力和心思都奉献给了政治。所以,一旦政治不复存在,你们也就绝对不会在广场上和元老院里再听到我的声音了。

可是,我怎能听任自己的头脑完全清闲着呢?不瞒你说,很早以前我就开始从事哲学研究了。所以,我揣度,摆脱哀愁的最体面的方式莫过于重拣老行当。在少年时期,我就经常花大量的时间致力于这种追求。可是自从我走上仕途以后,我就把全部精力奉献给了公共义务。我只有在为国、为友效劳之余,才有点滴之暇留给哲学。尽管这点时间微乎其微,我还是全部用来读书。至于著书立说则需要大量闲暇,不是唾手可得的。

所以,如今这些降临到我们头上的可怕灾难,至少可以使我从中谋求一大好处,即它们使我有机会对某些极有价值的论题作一书面论述,而这些论题是我们的同胞以前所不甚了了的。

毫无疑问,智慧是这大千世界里最令人神往的东西,无法想像还有比这更好或更适合人类、更符合人类天性的东西。所以,那些想奋力达到这一目标的人就被称为哲学家,因为哲学的确切意思就是爱智慧。根据早期哲学家的界定,智慧意为对神和人在内的万事万物及其背后的原因的认识。如果有人对如此高尚的研究也要睨视,那么我简直想像不出他还能认同什么事物了。

倘若我们力图求得精神上的愉悦,或力图摆脱烦恼,那么,哲学的研究成果就具有无与伦比的价值,因为从事哲学研究的人是在不辞瘁烦地探求能带来健全和幸福生活的东西。譬如说,我们所追求的是强悍和卓越的品格。如果世界上确实存在取得这些品质的手段,那么这种手段非哲学莫属。如果有人说,人们在思考此类至关重要的目标时,并不存在达到这些目标的特定方法(尽管有一些方法和体系可以把握别的甚至是最微不足道的要求),这只能说明说这种话的人开口前并没有动过脑筋,所以这种人绝不能作为要务大事的向导。我们必须认为,学会为人处世的方法确确实实是有的,它就在哲学中,而不是在别处。

当我投身于这门学问时,我常常要深入钻研大量的细节,在我的另一本书中,我做的就是这个工作。[3]但值此之际我想做的就是阐明在我脱离公务时我为什么把我的心思全部投入到哲学研究之中。

有些人,包括一些有识之士,持有异议,说我治学不够一贯恒持。他们说,尽管我支持的哲学学派[4]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不可确知的,可我在这里,在本书里却不仅对所有有关的论题提出了见解,而且实际上试图制定出一些规则以指明我们的义务是什么。我倒想提请这些批评家多费点心思弄弄明白我们的立场。因为,尽管我们对知识的确定性持否定态度,但我们根本不是思想流浪汉,毫无目标地蹀躞徘徊,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如果我们完全没有任何能使我们的讨论和生活立足其上的原则,那么,我们的精神生命乃至其他任何生命也就完全终结了。其他的哲学学派认为,有些事物是确定的,而另一些则是不确定的。可我们采取自己独特的观点,即有些事物是可能的,而另一些事物是不可能的。

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阻止我接受那种似乎是可能的事物,而排斥那种似乎是不可能的事物。这种方法避免了教条主义的臆断,克服了那种否认一切精确思维的非理性。另一方面,我们的人民总会据理反对一切绝对的断言。他们这样做的理由是,只有通过对每一问题两个方面的论证进行展呈、比较和权衡,才能对可能的事物有一个明确的观点。

然而我认为,我已在《学园派》[5]中对这一切作了充分的论述。至于你,马尔库斯,你所归附的是另一个非常古老而著名的学派,其代表人物是你的导师克拉提帕斯,他无愧于跻身其著名运动的奠基者之列[6]。尽管如此,我仍不希望你对我们学派的一家之言置若罔闻,更何况我们的观点同你们的学说并非相去甚远。

好了,我该言归正传了。

为了指导我们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曾制定了五项原则。其中两项有关何为正确和何为正当,另两项涉及生活的外部利益,譬如财富、资源、势力,第五项则涉及在其他范畴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下的正确的选择方式。头两项与道德上何谓正确的问题相关,我已经作了论述,希望你们融会贯通。[7]后两项把我们带到了由有利性所涵盖的领域。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利性”这个词语已改变了其原意,在何谓有利和何谓正当之间产生了一种区别。但如果以此意指,正当的东西可以是不利的,或者有利的东西可以是不正当的,这可能是最严重的错误,将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的危害。

诚然,颇负盛名的哲学家们,以他们所具有的全部严格性和公正性进行推理,可以在其中找出三个相当独立的假设[8]。但实际上,这三个命题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某些研究这一问题的学者之所以未能理解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被这些思想家耍的小聪明所迷惑,而误把计谋当成了智慧。其实,把这三者分开,是极大的误解,必须予以根除。我们应该纠正这些人的整个思维方式,并使他们懂得,他们想达到他们所向往的目标,就不能靠狡猾和误入歧途的论辩,而只能靠思想和行动上的美德。

有助于维持人类生活的东西,可以做如下分类。有些事物是无生命的,例如,金、银、大地的物产以及其他类似的物体,而另一些是有生命的,具有自身的冲动和欲望。在这些有生命的物体中,一些是有理性的,另一些则是无理性的。无理性的一类包括马、牛和其他为人类的利益和生计而劳作的动物。有理性的一类分为两部分:神和人。如果人过着一种虔诚而纯洁的生活,那么神也就感到心满意足了。次于神并继神之后对人类生活的最大贡献是由人自身所作的。如果我们逆道而行,即去干损害人类的事情,如果我们在此再做一次类似的分类,那么我们就得承认神是不能伤害凡人的。因此,在这一点上神可以排除在外,那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人最大的危害源自于人。

我们且回过头来看看那无生命的对象领域。我们发现,又是人,即人类引发、调动了它们中的绝大部分。因为如果人们没有发挥力量,没有施技展术,我们就根本不必使用这些对象;正是人类的干预,才使它们成了人类的可利用之物。同样,倘若不是因为人和人的努力,我们绝不会有医疗、航海、土地耕种、谷物收获或储藏。我们剩余产品的出口和我们所需物品的进口,之所以可能,也只是因为人类为这些事务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而且,如果没有人类双手的劳动,我们盖房所需的石块决不会从地球内部挖掘出来,

“金银铜铁,深藏大地之中,”[9]

也决不会从矿山中采掘出来。

仍以房屋为例,我们需要用房屋来抗寒降暑。如果不是群居的人类学会了彼此寻求互助,你怎能想像这些居所起初是怎么建造起来的,后来被风暴、地震或岁月的流逝毁坏以后又怎么修复的?或者,不妨想一下我们的沟渠、运河、灌溉网、防波堤、人造港口。如果不是人类的奋发图强,我们怎能享受这些成就所带来的好处呢?这些举不胜举的例子说明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即正是人类双手的劳动,才使我们能任意使用那些无生命对象所带来的利益和好处。

我们对动物的利用,也正是如此。没有人类的干预,动物对我们就毫无价值、毫无裨益。正是人,才第一次发现了不同种类的动物所可能具有的用途。今天,依然是人类劳动才使我们能够饲养它们、驯服它们、照料它们,并且适时地利用它们的产出。也正是人,才屠杀危险的动物,捕获有用的动物。

人类的技艺多种多样,它们对生活不可或缺。我无意于列举所有这些技艺,而只想指出,如果人类没有掌握这些技艺,那么病人就不会康复,健康人就不会觉得快乐,也不会有美食和享乐。正是这些东西才使人类的文明生活迥然有别于野兽的生存。

此外,如果人们起初没有聚集在一起,也就不可能建立起城市,就不可能有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正是人们在城市里的生活才导致了法律和习俗的制定、公平分配权利的获得、社会制度的确立,而这些发展进而发扬了人道精神和互相体谅,其结果就是人类生活开始更加稳定。我们通过互相施索,通过利用对方的资源,成功地保证了我们的一切需要得以满足。

这一切,我实在无须赘述,因为帕奈修斯所详尽阐释的观点对大家必定是不言自明的:无论在战时还是在平时,任何领袖只有得到了他同胞的合作,才能有所作为。帕奈修斯引用地米斯托克利、佩里克利[10]、居鲁士[11]、亚杰西劳斯[12]和亚历山大为例。他指出,这些人如果不能赢得人们的支持和拥护,就根本不可能取得伟大的成就。他用一些证据来证明这一断言,其实大可不必,因为谁也不会怀疑这个结论。

事情并没有就此为止。诚然,人民团结合作,其好处多多,但不容置疑的是,世界上最深重的灾难可能就是人加诸人的灾难。著名而多产的逍遥学派的狄凯阿库斯[13]在他的《论人们的死亡方式》一书中研讨了这个问题。首先,他把所有非人为的死亡原因归集在一起,如水灾、瘟疫、自然灾害和野兽的突袭。他认为这种种之害曾一度毁坏过所有民族。接着,他开始比较被他人的行动,即被战争和革命所毁掉的人数,得出的结论是:因战争和革命而死亡的人数大大超过了因其他各种灾害而造成的死亡人数的总和。

这就是说,毋庸置疑,人既能是给同类带来最大裨益的行为者,也能是给同类带来最大危害的行为者。因此,有能力赢得人心,并使人们服务于自己的事业,这应该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素质。我们的生活从对无生命对象、从对动物的利用中获得的诸多益处,可以归类为纯粹机能的活动。而获得我们同类的亲善,并使他们乐于增加我们的利益,这才是具备超人智慧和卓越才能的人值得去从事的一项任务。

为此,我们回过头来看看美德。美德可细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有能力区分真理与谬误,并理解一种现象与另一种现象之间的关系,以及每种现象的前因后果。第二种是有能力抑制激情(希腊词pathe),并使欲望(horrnai)服从理性。第三种是这里要详述的,即能够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做到善解人意。[14]如果我们这样做,就保证能获得他人的合作,保证自己的自然需求得到充分满足。采取这种合作态度,还可以使我们避开任何可能潜在的危险,并对任何企图危害我们的人予以还击,在正义和人道许可的范围内严厉地加以惩罚。

在适当的时候,我将继续论述我们以何种方式来赢得并保持他人的支持。但现在让我先做一些初步结论。

人人都懂得命运女神在决定我们是成功抑或失败中所起的重大作用。当她为我们吹起阵阵惬意的微风时,我们就会被飘送到我们心驰神往的天堂;如果她不经意地与我们对抗,那么我们就会遭受毁灭。倘若我们列举一下命运女神能给我们带来的各种各样的灾难,首先就得提一下两类不太常见的灾难。其中一类是由无生命的原因造成的,包括风暴、飓风、船只失事、建筑物崩圮和火灾。另一类灾祸可能也不很常见,它来自野兽的伤害、撕咬和袭击。但更经常的灾难是人类相互对立,互相残杀。历史上不知发生过多少次,前不久就出现了三例[15]。不妨想一下,有多少次将领们死于非命,就是最近我们还失去了一位十分杰出的领袖。也不妨想一下,民众胸怀血海深仇之时,有多少曾对国家作出杰出贡献的仁人志士落了个被流放、打倒、遁逃的下场?另一方面,也不妨考虑一下历史上成功的事例,想一下文武官员的提升和战场上的大捷。这些成功也包含有机遇的成分。然而,不论善恶,如果没有他人的合作和支持,任何人都无法功成名就。

既然已经强调了这一点,我想进一步解释一下我们如何能吸引并激励这种合作,以增加我们自己的优势,假若我的论述显得冗长,那么将它与这一论题所牵涉到的利益之重大作一比较,也许我所说的倒会显得不够长了。

当人们采取某一步骤来扩充公民同胞的财产或促进他发迹时,人们的行动可以出自几种不同的动机。动机也许纯粹出于好意,因为出于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他们喜欢这个人;也许是出于敬重,因为他们钦佩该人的品格,并认为他理应成功;或者,该人可以博得人们对他的信任,因而人们出于自身的利益而支持他。另外,也许人们畏惧他的权力,抑或人们期望自己将来能得到某种利益,例如期望得到国王或民众领袖惯于给予的馈赠;或者人们实际上已经得到了所允诺的酬报而甘愿效劳。无论是对接受酬报的人来说,还是对提供酬报的人来说,这都是最平庸、最卑劣的动机。因为当人们用受贿而不是靠自己的功绩来受犒赏时,世风就糟了。然而,在某些场合下,诉诸小恩小惠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届时我将就这种方法的各种可能有的用途,谈谈我的陋见。

但现在,我打算先谈谈该话题对美好生活有更直接影响的方方面面。

人们有时不仅是自愿地去帮助某个人,而实际上是心甘情愿地屈从于他的权威和权力,这是有许多原因的。诱使他们这么做的动机包括:善意;感恩;对方的赫赫声名;对顺从能捞到多少好处的盘算;担心自己如果不自愿地屈从,武力也会迫使自己就范;信赖对方的许诺;或者如我们在自已的国家里所司空见惯的那样,公然接受贿赂,对此我刚才已提到过。

然而,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好手段,莫过于赢得他人的爱戴。我提到过畏惧,可是使人们担惊受怕非但保不住个人的地位,却反而会失势。恩尼乌斯写道:“人民仇恨他们所畏惧的人,并欲置其于死地而后快。”[16]他说得千真万确。如果我们过去有所不知的话,那么现在我们却必须明白,任何人,不管多么权高势赫,只要不得人心,就不堪一击。我们的暴君,当他在世时,国家不得不忍气吞声,任他作威作福,因为他已用野蛮之力压制了国家的作用。如今,虽说他已寿终正寝了,但罗马甚至比他活着时更受他的奴役。尽管如此,他的死还是最生动地说明了众怒难犯。天下暴君都遭到类似的命运,给我们以同样的教训。他们极少逃脱得了同样的下场。畏惧岂能保证大权永远在握。永握大权的惟一可能的方式就是争取友善。

显而易见,那些靠武力来压服民众的统治者,只得诉诸残忍的手法,就像有些主人由于别无他法来管理奴仆就不得不苛刻地对待他们。可是,在一个自由的国度里,使人无端地滋生畏惧,这是何等的愚蠢。因为不管一个人多么严厉地压制了法律的自由行使,威吓了自由精神,但这些被淹没了的福祉迟早总会浮出水面,要么靠民众心中的感情,要么通过选举国家官员的秘密投票。这种失而复得的自由比那种从未经历过危险的自由更加惊心动魄。所以,这里有一条最能广泛应用的原则,它不仅可以保障一个人的人身安全,而且还可以保证他兴旺腾达和大权常握,这就是:赢得人心胜于令人生畏。不论在私生活还是在公共生活中,要想功成名遂,获己所欲,这是良方一帖。

那些一门心思想让别人感到畏惧的人,到头来却不可避免地害怕他们所恫吓的对象。不妨回顾一下,那惶恐不安的暴君狄奥尼西奥斯[17]一见理发师的剃刀就丧魂落魄,宁愿用火炭烧去自己的头发。至于菲莱的亚历山大王的精神状态,人们就更难以想像了。据史传,他钟爱他的妻子西比。尽管如此,每当他晚饭后想去她的卧室时,便命令一个野蛮人或某个身上刺着色雷斯人印记的奴隶走在他前面挥舞出鞘之剑为他开路。他还派出卫兵提前去搜查夫人的珠宝匣,以确保她的衣服里没有暗藏武器。他相信一个带有罪犯标记的未开化的奴隶竟比自己的妻子更可能忠诚于他,他该是一个何等不幸的人哪!然而,他这样做一点没错,最终西比因为怀疑他偷香窃玉而真的对他下了毒手。

任何权力,在畏惧的重压之下,都是无法持久的。看一下法拉里斯[18]吧。他以蔑以复加的残忍而臭名昭著。诚然,他不是家庭内讧的牺牲品,不同于我上面所提到的菲莱的亚历山大的命运,也不像我们罗马的这个人那样断送在一伙阴谋家的刀剑中。法拉里斯的结局是不同的:阿格里琴托姆的全体人民都群起而攻之,他是死于万人之手。大家还记得德米特利乌斯的情况吧。马其顿人全都离他而去,投奔了皮洛斯。不妨再看一下斯巴达人的遭遇吧。当斯巴达人耀武扬威、称王称霸时,几乎所有的同盟军都纷纷抛弃了他们,坐视他们在留克特拉的灭顶之灾。[19]

你们会发觉,相比于本国掌故,我更喜欢引用别国历史来论证我的观点。可是我也想就此略陈一孔之见。只要罗马人民靠亲善而不是靠非正义来治理罗马帝国,那么,我们曾进行的战争既保护了我们的臣属盟国,也保卫了祖国的疆土。战争过后,其后果还是挺仁慈的,或者说至少不会比应有的后果更严重。在那些岁月里,罗马元老院是外国国王、各国各民族的庇护所。当时,我们官员和指挥者的惟一雄心就是忠诚地、正义地维护我们各省和各盟国的安全,以此来获得无上荣耀。所以,可以实实在在地说,与其说我们是世界的统治者,不如说是世界的保护者。

甚至在苏拉时代以前,这些传统的高标准就已经衰颓破落。自从苏拉奏凯以来,我们就已经完全放弃了这些理想。如果我们能如此残忍地对待我们自己的同胞,那么,给我们的盟国以最可怕的压迫似乎也就不再为过了。诚然,苏拉的事业是一种正义的事业,但他的旗开得胜却令人心寒。他把长矛往广场上一插,就开始拍卖爱国者和资产所有者——至少这些人都是罗马公民——的财产。[20]但他竟厚颜无耻地声称,他拍卖的物品是他从敌人那里缴获来的战利品。继他之后,又出现了一个人,此人所从事的是邪恶,而不是正义的事业。他的马到成功尤令人恐惧。[21]仅仅没收公民的个人财产已远远不能满足他的邪欲。遭受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灾难,各省列国都任他宰割践踏。所有其他民族都国破家亡。

前不久,世界上出现了一个联合体的实例,但此联合体如今已不复存在。我们亲眼目睹了被攻占的马西利亚城的版图纳入了罗马的胜利品之列。[22]然而,过去正是靠这个联合体——即现在的征服和胜利的牺牲品——的坚定支持,我们的将军们才得以在外阿尔卑斯山战争中赢得凯旋。我们对盟国的损害,决不仅止这一个,我还可以列举很多很多。我之所以惟独提及它,乃是因为人世间再也没有比这更大的罪恶了。

的确,我们现在的苦难完全是咎由自取。因为要是我们不允许暴力到处横行无阻,那么一个人岂能独揽专制大权。继承他财产的人是寥寥无几的,然而,却有一大帮卑鄙小人继承他的勃勃野心。只要人们依然记得插在广场上那血渍斑斑的长矛,只要人们希望再看到它,那么,内战的隐患和种子就将时时刻刻伴随我们。帕布利乌斯·苏拉,在他的亲戚是独裁官时,他是挥舞此长矛的人,而36年后,也正是这个帕布利乌斯·苏拉,又恬不知耻地站在另一杆长矛边,进行了一次更为卑劣污猥的拍卖。[23]还有一个苏拉,他在第一个独裁官手下当职员,到了第二个独裁官上台时,他摇身一变成了市财务部长。这些事例说明,只要有厚利可图,内战就永无休止。

现在这个城市什么也没留下,只有恹恹沉沉的颓垣断壁。甚至连它们也提心吊胆,生怕更恐怖的打击不期而至。真正的罗马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还是言归正传吧。这种种灾难之所以会降临于我们头上,是因为我们使别人感到畏惧,而不是使我们被他人喜爱。整个罗马共同体由于它那非正义的帝国主义而造成如此情形,那么个人应该为自己得出什么教训呢?我们已经认识到,亲善具有莫大的力量,它能使我们获己所欲,而畏惧却一事无成。我们下一步应做的是,讨论一下如何使这种亲善有利于我们自己。我们如何才能赢得建立在忠诚和尊敬基础上的感情呢?

应被灌输这种感情的人的数目,必然依试图进行这种灌输的人的情况而不尽相同。他是想要众多的信徒呢,还是只要一些就足够了呢?答案则取决于他所过的生活。不过,我们确应立下一个首要的基本要求:当我们选择值得信赖的朋友时,我们至少应选那些真正喜爱我们并诚心乐意地站在我们一边的人。就此而言,这个寻找朋友的人是不是个重要人物,这倒无关宏旨。不管其地位如何,他都像别人一样迫切需要友谊。

有些人比别人更强烈地渴望荣誉、名望,但必须承认,如果你具有这些优势,那你就更容易赢得朋友。至于友谊本身,我在《论友谊》一文中已经作了阐述。所以,现在我想着重谈一下我们业已开始讨论的另一项宝贵财产,即名望。的确,关于这个论题,我也曾写过洋洋洒洒两大卷[24]。然而,既然我们现在正探讨现实义务,所以我想再回到这个话题上。名望有助于在仕途上飞黄腾达。

要想获得最真实、最崇高的名望,得激发公众的三种情感:(1)亲善。(2)信任。(3)那种有助于自己升官鸿渐的敬重感。简而言之,在民众身上唤起这些情感所用的方法,是和在个人身上唤起这些情感的方法如出一辙(虽然面对广大的群众需要有更大的技巧,但同时又特具优势,因为它使我们能同时在万千民众心头留下好印象)。

让我逐个考察一下这三个论题。第一论题关涉赢得亲善的问题。得到亲善的最重要方式就是为某人效劳[25]。第二种方式是表明你愿意为之效劳,尽管你实际上力不从心。因为能深刻影响民众好感的是慷慨、仁慈、公平、忠诚等优秀品质,而这些优秀品质是与独具魅力和令人愉快的性格紧密相联的。这些美德之所以具有影响力,乃是因为我们赞赏正确而妥当的行为,不仅称颂它的内在卓越性,也称颂它的外在表现。我上面列举的这些品质,与这种卓越表现极相吻合,因此,大自然驱使我们去爱那些似乎具有这些品性的人。使人们感觉到亲善的主要因素就是这些。也许还有别的因素,但它们没那么重要。

获得名望的第二种方法,是赢得信任。为此有两点要求。首先,一个人应该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有才能的;其次,他应该被视为公正的。我们信任那些比我们自己更有真知灼见、更有远见卓识,能临危不乱、随机应变的人。人们认为只有这种有用的才智才是一种真本事。赢得信任的第二点要求是,一个人应该具有公正的名声。公正与善其实是同一种东西。当我们封一个人为公正之士的时候,我们也就认定他的性格丝毫没有不诚实或不公平之嫌疑。我们觉得把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的子女托付给他,是一百个放心的。

在博得信任上,善与正义比才智更有效。的确,即使在人们痛感缺乏才智时,正义仍然具有很大的分量;而缺少正义的才智,是根本不能博得信任的。如果一个人被视为不诚实的,那么,他越是精明能干,他就越令人讨厌,越使人不信任。总而言之,正义和才智的结合是最佳的,能赢得所企望的一切信任。正义而缺乏才智,也能获得很多人的信任。但才华横溢却不正义,则苗而不秀,于事无补。

我把一种美德与另一种美德区别开来,人们也许会感到惊诧。毕竟,哲学家们通常认为,拥有一种美德便应有尽有,而我本人也经常持同样的论点。也就是说,毋庸置疑,任何正义之士必然也具有才智。我之所以出现明显的前后不一致,是因为我们在对抽象真理的哲学分析中使用准确语言是一回事,而我们在使这一论题通俗化的尝试中使用的语言则是另一回事。在本文中,当我把一个人说成是勇敢的,而把另一个人说成是善的或者有才智的时候,我是在用适合于广泛流传的词语来论述的。在阐述通俗概念时,应使用人们熟悉的普通语言。帕奈修斯就是这样做的。

好了,不打岔了,再回到我刚才的论述。

获取名望的第三个前提是人们敬仰我们,认为我们应当之无愧地享有崇高荣誉。一般而言,人们赞美他们感到美好或比他们原先所期望的更美好的一切事物。而且,他们也嘉许同胞身上所具有的那些胜过他们希冀的品质。所以,一旦他们在某人身上发现了卓越非凡的品性,他们就对他赞不绝口、敬慕不已;而那些既没个性,又没精神、活力的人,则遭到他们的奚落和嗤笑。然而,当他们不赞赏某个人时,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他们藐视他。譬如,一个被他们视为不诚实、恶劣、奸诈和狠毒的人,会招致他们的非难,但并不必然会遭到他们的耻笑。正如我在他处所说的那样,取笑的对象是俗话所说的那种于人于己一无用处的人,那些懒懒散散、邋邋遢遢、麻木不仁的家伙。

另一方面,那些比社会的其他人更完美的人则会赢得人们的褒扬,因为他们没有丝毫的坏名声,也没有许多人都难以抵御的恶习。例如,耽于声色就是一个迷人的尤物,她成功地诱使很大一部分人偏离了正直之道。痛苦,也能在大多数人身上留下它那不灭的烙印,让人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生与死、富与贫,都对整个人类种族起到一种压倒一切的影响。只有在人们能不管环境的好坏超然于物外,完全专注于或致力于某种崇高而光荣的目的时,我们才会由衷地赞扬他们杰出而光辉的品质。

因此,这种超然于物外的能力尤为人所激赏。这就是作为善者之标志的正义被普遍视为奇迹的原因所在。也的确如此。如果一个人具有这种美德,便意味着他已摆脱了对死亡、痛苦、放逐和贫困的畏惧,也就是说,他认为与追求这些事物的对立面相比,做一个正大光明的正人君子更为重要。而且人们无不赞颂拒不为金钱所动的人。证明自己在这一方面过了关,也就等于证明自己已成功地经受住了血火般的考验。

那就是说,一个人能自称是一个正直的人,必须已经具备赢得荣誉的三项要求:一是亲善,因为一个人公正交易的有利效果已经产生了广泛的益处;二是信任,其道理也相同;三是赞慕,因为正义之士无视或蔑视使大多数人利令智昏、贪多务得的东西。

依我之见,任何人,不管他的生活方式如何,都离不开同胞的帮助。首先,他得有与之倾心交谈的朋友。如果在人们的心目中你不是一个好人,那么谁也不愿搭理你。即使离群索居,他也需要具有善良和正义之名声,因为他也总得有个把朋友。如果他无朋无友,只是独往独来,他就得不到任何人的支持。在这种情势下,他就很容易成为各种迫害的牺牲品。所以,他实际上比别人更需要正义的名声。

那些从事买卖或出租的人,即通常的商业界人士,也同样十分依赖于正义。事实上,正义的力量无所不至,以至无恶不作的人也不能没有一点正义的品质。如果一个小偷偷了或抢了另一个小偷的东西,那么他将在自己的那个圈子里名誉扫地。如果一个土匪头子分赃不公,那么他的同伙就会弃他而去,甚至会把他干掉。匪徒们恐怕也有他们自己必须遵循的原则。我们从狄奥庞普斯的书里了解到,因分赃公正,伊利里亚的土匪巴迪利斯才掌握了大权。卢西塔尼亚人维利亚苏斯也正是靠这种手段获得了甚至比之更高的地位。罗马一支支大军、一个个将军都在他面前败下阵来,最后才被尊为“智者”的行政长官盖乌斯·赖利乌斯击溃打垮。赖利乌斯狠狠地打击了巴迪利斯的猖狂活动,使得赖利乌斯的后继者们很容易就结束了这场战争。[26]你看,连一个匪徒也会因正义的影响而加强和巩固了他手中的权力,那么,想一想,正义对一个秩序井然、法律完备、法制健全的政府的影响该会是何等的巨大啊。

希罗多德告诉我们,米提亚人总是选一位善者做他们的国王,因为他们要确保他们将受到公正的待遇。[27]我相信,我们自己的祖先也是这样认为的。过去,当罗马人民开始遭受某些统治者的压迫时,他们便另选一位公民,一位品高德粹的人物做他们的君主和保护人。他的职责就是保护社会的弱者免遭暴政并创造公平的条件保证贵族和贫民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出于同样的理由,还制定出了法律。人民一直渴望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否则他们偶然获得的任何权利都将徒有虚名。如果有一个正义而正直的人能使他们实现这一目的,那么这对他们就再好不过了。但如果这样行不通,则必须由法律时时刻刻用同一种语言向全体民众讲话。

所以,在古代被推选为统治者的人,毫无疑问是那些享有正义之盛名的人;如果他们同时也被认为是有才智的人,那么,人民在他们领导下所企盼获得的益处是更仆难数的。但领袖应该提供的首要之物是正义。这确实是一种应千方百计地加以培养和保持的品格。应该为了正义自身的缘故来这样做——因为这就是正义的本义,正义的实质。诚然,公平交易也会给一个人的名望增荣添耀。

在某些方面,赢取名望就若赚钱。为了赚钱,我们不仅考虑获取的方法,同时也要考虑投资的方法,以保证收入能满足目前的开支并提供生活的必需品和各种享受。赢取名望也莫不如此。首先你必须争取名望,然后你就得投资你的所获。至于这个获取过程,苏格拉底非常正确地指出,有一条捷径可直接赢得名望,即“使你自己成为你想要人民认为的那种人”[28]。如果以为靠装模作样、空泛表演、伪善言谈或摆出一副虚假表情就能获得永久的名望,那将是一个极大的误解。真正的光耀的名望根深叶茂,而任何虚伪做作则昙花一现。任何赝品都不能持久恒长。关于真品和假货,我可以举出许多例子,但为了简要起见,我只打算提一个家族的例子。帕布利乌斯的儿子梯伯瑞乌斯·格拉库斯君主的英名将永垂罗马史册。但他的儿子们在世时却未能博得正直之士的赞誉,而死后则跻身十恶不赦者之列。[29]

因此,任何想真正享有名望的人,必须履行正义所赋予的义务。这些义务我已在本书的上一卷作了论述。

事情的本质正像苏格拉底所说的那样,在于我们实际上应该是希望别人认同的样子,但要确保人们真的认清我们的真面目,还是有办法可循的。现在我就想提出这些方法。确实,如果一个人开始了他负有盛名的生涯,不管是由于父辈的名声(马尔库斯,也许你就属于此类!)还是通过别的人生转机,他终将成为世人注目的焦点。他做的每一件事,他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将在众目睽睽之下,仿佛沐浴在耀眼的阳光下,一言一行暴露无遗,而别人因出身卑微则使整个少年时期都湮没无闻。一旦他们长大成人,他们不得不下决心付出格外的努力往上攀爬,他们致力于这项任务显得尤为自信,因为他们年轻,会受到别人的鼓励,而不是妒忌。

一个年轻人在争取显赫名望道路上的最佳途径是尽可能在战场上建功立勋。我们许多祖先都屡建奇功,因为当时兵火连天、狼烟四起。你们的青春岁月也遇上了一场战争。但在这场战争中,一方充满了罪恶,而另一方则浸漫着霉气。尽管如此,当庞培把一队骑兵的指挥权授予你时,你的骑术和标枪,你在军中吃苦耐劳的杰出表现,使你赢得了这个伟人以及你所有战友的高度赞扬。然而,你已得到的名望到头来一无用处,因为当罗马共和国消亡无存后,你的名望也就不足挂齿了。

然而,我不想在此对你的私事说三道四。我要论述的是较一般的论题。因此,让我继续作下一步的论证。

有一条普遍原则,即一个人的品性比他的躯体更重要。这条原则完全适用于我们在此讨论的论题。在公共生活中,那些靠精神力量取得的成就比那些纯粹作为物质力量之表现的成就更令人难忘。记住了这一点,一个年轻人就会发现,如果他举止得体,如果他对父母孝顺有加,如果他对家庭其他成员关爱备至,那他就最能赢得褒奖。青年们还会发现,如果他们选中了某个英明的知名爱国政治家,并作为他的同伴而投于他门下,他们就会更容易得到认可和赏识。如果他们继续和一个有这种才干的人保持交往,那么公众就会认为他们也将成为他们树为楷模的那种人。例如,年轻的帕布利乌斯·鲁梯利乌斯·鲁弗斯的正直名声和立法才华主要归因于他长期出入帕布利乌斯·斯凯沃拉家门。而鲁西乌斯·克拉苏则反其道而行之。在孩提时代,他没有向任何人拜师,而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通过那场至关重大而又金声玉振的起诉,赢得了极大的威名。在他当时这个年龄,大多数孩子只能因在学校里功课好而受到老师的表扬,但克拉苏却获得了狄摩西尼一样的成就。也就是说,尽管他年少稚幼,但他在众目睽睽的法庭上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即使那只是一篇他在家中所做的实习论文,也足以令人称道了。

诚然,讲演只是一种言语方式,另外一种方式是会谈。谦恭有礼、令人愉快的谈话方式肯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帮你获得朋友,但很难准确地说它到底有多大作用。显而易见,讲演,即雄辩的公开演说,比任何私下闲谈更有助于博取盛名。有三位父亲写给儿子的信,即马其顿的菲利普给亚历山大的信,安蒂帕特给卡山德的信,安提柯给他的小儿子菲利普的信,[30]阐明了这种雄辩的价值。我们知道,这三封信的作者都是历史上最具智慧的人,在他们这些现存的信中,他们建议自己的儿子用亲切感人的言词来征服人民的心,用有说服力的规劝来笼络士兵的忠诚,但最具影响的一般是在公开论战中所作的讲演,因为面对着众多的听众,这种讲演能赢得大批的人站在自己的一边。一次流畅而又深察人心的演讲能使演讲者获得极大的奖誉,他的听众将深信他比别人更聪慧。如果他能使自己的讲演既感人又有理据,人们将对他五体投地,尤其是如果他血气方刚。

人们可以在许多场所一展雄辩之才,如法庭、议院和元老院是许多年轻的罗马人靠公开演讲而一举成名的地方。而在法庭上,博得赞叹的可能性为最大。

法庭上的讲演分为两类,一类是起诉,另一类是辩护。为某人辩护更能博得荣誉,但起诉一方的讲演也经常能赢得名望。我刚才提到了克拉苏,而演说家马尔库斯·安东尼[31]在他青年时代也获得过类似的成功。而且,起诉者的角色使帕布利乌斯·苏尔皮西乌斯成了著名的演说家,当时他挺身而出,反对邪恶的颠覆分子盖乌斯·诺巴努斯[32]。但一般而言,任何人都不该扮演起诉人的角色,除非为了国家利益(如我上面所举的几例),或为了报一己私仇(这就是鲁库鲁斯兄弟俩的动机),或为了保护外省平民(例如,我曾提出以起诉来帮助西西里人,还有朱利乌斯[33]应撒丁人民之请求而控告阿尔布西乌斯[34])。鲁西乌斯·富费乌斯为弹劾曼尼乌斯·阿奎利乌斯[35]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同样是众人皆知的。

起诉一次两次尚可,但无论如何不能频频出庭。如果有人非得频繁地进行起诉,那么他最好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些对国家有益处的案宗上。惩罚罗马的敌人,决非愧赧可耻的。即便如此,也得有个限度。一再重复起诉,使得被告的民权被剥夺,似乎非常无情冷酷,甚至可以说很不人道。因此,专以胜诉而闻名会置人于险境,会不利于他的好名声。出身于豪门望族的马尔库斯·布鲁图(其父是一位杰出的法律权威)就遇到了这种情况。[36]

另一项应谨慎遵循的原则是:绝不可向一个无罪的人提出剥夺其民权的诉讼,因为这不能不算是一种犯罪行为。大自然为了人类的安全和繁衍而赋予人类论辩术,因此,用这种天赋来灭绝诚实的人是惨无人道到了极点。决不能这样大逆不道。而另一方面,如果一个有罪的人不是堕落成性或十恶不赦,偶尔为他辩护也不必有任何顾虑。因为民众感情要求这样做。这是习俗所许可的,而且也符合人类的行为准则。

在任何一场审判中,法官的职责都是去揭示事实真相。而律师则有时也许不得不使自己的辩护依据于那种貌似真相的观点,即使这些观点并不完全与事实真相相吻合。但我必须承认,如若不是斯多葛派的最权威代表帕奈修斯已经说过这种话,我是没有胆量这么说的,尤其是在这样一篇哲学论文中。

最显赫的声名,最深厚的感激之情,是靠发表维护人民的讲演而赢取的。有时,当被告显然成了某个有权、有势、有背景的人物压迫和迫害的牺牲品时,这些辩护演讲就尤其适用。我经常受理诸如此类的案件。例如,我年轻时曾为阿米里亚的塞克斯图斯·罗西乌斯[37]辩护,抵制独裁者苏拉的暴政。如你所知,这篇演讲稿已经发表了。

好了,一个青年为了赢得名望而必须履行的义务就讲这么多。下面还要接着论述的主题是仁慈和慷慨。

显示这些品质并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有两种方式:要么靠亲自效力,要么靠金钱。第二种方式较为容易,特别是如果你恰好又是个富人。但对一个高风亮节的人来说,第一种方式更完美、更崇高,而且也更可取。这两种方式同样显现出大方地施恩予惠的欲望。但第二种方式纯粹是支取一个人的财政资本,而第一种方式则意味着要付出一个人的亲身精力。况且,支取资本也意味着慷慨的源泉迟早会枯竭。换言之,这种慷慨是自我毁灭性的,即你现在赠予金钱的人越多,将来所能帮助的人也就越少。相反,如果一个人的仁慈和慷慨靠的是自己的能力和力量,那么,他现在帮助的人越多,他此后可用来进行进一步帮助的帮手也会越多。此外,他逐渐养成了仁慈待人的习惯,使他以后能更乐于、更熟练地为更多的人效劳。

菲利普在给儿子亚历山大的一封信中,一语破的,告诫他不要以小恩小惠来收揽马其顿人民的心。这位君主写道:“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竟想使你用金钱收买的人成为忠实的支持者!这可是后患无穷啊!你想让马其顿人民视你为管家和供应商,而非堂堂一国之君吗?”

是的,这就是菲利普对他儿子说的话。他的告诫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中肯的。

一个人亲身付出效劳和努力来表示慷慨,这种慷慨肯定比另一种慷慨更高尚,而且它还可以更广泛地应用,也能帮助更多的人。但是,捐款有时也是必要的,这种必要并不能完全廓清。常常有这样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拿出我们的私人财产来救济那些穷困而值得怜悯的同胞。但我们这样做应该慎重而又节制。在很多情况下,不加区别的捐赠会把全部遗产挥霍一空。即使你想以此方式来帮助别人,可你一味地放纵自己的兴致,以至为了保持该爱好而将财产挥霍殆尽,这无疑是愚不可及的。况且,过于大方的施舍会导致盗窃。当一个人大量分送财产,而最后开始感到手头拮据时,他便只好把手伸向他人的财产。[38]尽管他是一心想靠显示慷慨大方来争取亲善,但他从受惠者那儿所获取的亲善却无法抵消他因掠夺他人而遭受的厌憎。

换言之,尽管一个人的钱袋不应攥得太紧,但也不应大敞其口,不管谁都可以从中捞一把。总该有个限度吧,而掌握尺度的决定因素便是我们的财产。我们应该记住一句俗话,这句俗话在罗马家喻户晓,以至成了谚语,即慷慨是个无底洞。那些习惯于被资助的人注定不会适可而止,而那些从未被资助过的人,谁不想被资助一回呢?

巨额捐赠者分为两类:奢侈的与大方的。奢侈的捐赠者把钱浪费在盛宴上、大吃大喝上、格斗表演上以及盛大的比赛或狩猎上,而这些东西只能给人留下短暂的记忆,甚至根本就是过眼云烟。相反,真正可以被称为宽宏大方的人,则能提供赎金,使囚徒摆脱匪徒之手,或为朋友承担债务,或为朋友的女儿提供嫁妆,或使朋友得到一份他想要的财产或扩大他业已拥有的土地面积。

我真不能理解泰奥弗拉斯托斯[39]在写《论财富》一书时是怎么想的。他的许多观点都言之有理,但有一点却非常荒谬。他对公开竞技的豪华场面极尽渲染褒扬,甚至竟把放纵这种奢侈开支的能力视为财富最完美的特权!相反,我坚持认为,真正慷慨的表现(我已经举了数例)是更有意义、更富成果的花钱方式。

亚里士多德[40]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远比泰奥弗拉斯托斯更有见地,而且更切中要害。他的观点截然相反,责备我们对靠倾泻金钱来收买民心竟不汗颜。他说:“想像一下,一个城市被围困,人民不得不花一米诺钱来买一品脱水;首先,我们会觉得这难以置信,每个人都会惊愕不已,尽管经过思索后会承认这个价格在必要时是合理的。然而,我们在公共场合上无休止地大肆铺张浪费,却没有使我们感到特别惊奇,尽管这种浪费没有满足任何迫切需求,没有给任何人带来任何荣誉。实际上,它只能使民众高兴一时,过不了多久就风流云散。即使那些狼吞虎咽狂畅一时的最昏庸的家伙,也会很快把这一切忘了个精光。亚里士多德进而得出了以下十分正确的结论:“这种娱乐只能使儿童、蠢妇、奴仆和奴性十足的人开开心,而通情达理、明辨是非的正经人是不可能称许这类把戏的。”

但我确实相信,在我们国家,甚至在美好的古代,就连操守高洁的公民在任市政官时一般也可能有过这些浮夸的表现。例如,以“富翁”著称的帕布利乌斯·克拉苏就家私巨万,曾在担任市政官期间举行了盛大的比赛;此后不久,鲁西乌斯·克拉苏和昆吐斯·穆丘乌斯·斯凯沃拉祭司(一个非常谦逊无华的人)联合,在担任该职时钟鸣鼎食、穷奢极侈。接着是阿庇乌斯的儿子盖乌斯·克劳狄乌斯,以及后来的鲁库鲁斯兄弟、霍屯西乌斯和西拉努斯[41],无不如此。甚至在我当执政官的那年,帕布利乌斯·伦图鲁斯的糜费超过了他的每一位前任,后来的斯考鲁斯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最糜费骄奢的要数我的朋友庞培在他第二次任执政官时的铺张了。

至此,我已对此事略陈了我的一管之见。

尽管如此,仍有必要避免任何吝啬之嫌疑。例如,马摩库斯是个富豪,但他以费用高昂为由,拒绝出任市政官,这预示着后来人们拒绝推选他任执政官[42]。换言之,既然民众需要铺张排场,那么,一个明智达理的人就有义务迎合服从;即使他对此毫无热情,他也得按要求去做。但即便如此,他也该像我那样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他不得不顺应民意的另一个理由在于,在某些时候,对民众的慷慨将有助于他在未来的某个日子达到某些真正更有意义而且更有用的目的。例如,奥瑞斯特斯[43]之所以赢得了难得的亲善,乃是因为他最近以宗教祭祀为名在罗马的各条大街上举行了盛宴。在物价暴涨之时,马尔库斯·塞乌斯[44]以极低的价格为民众一次供应一配克粮食,对此,没有人对他有任何腹诽。以前,他一直不太得人心,因而心事重重。这次他终于如释重负了。考虑到他当时任市政官,因此,这样的代价算不得过分,也不会丢脸寒碜。

但是,最显赫的声望是我的朋友米洛取得的。那时,我们国家的整个命运就维系在能否解除对我的流放。因此,为了民族利益,米洛收买了一帮斗剑士,利用他们制服了帕布利乌斯·克娄狄乌斯那惨绝人寰的暴戾恣睢。[45]

所以,分发分发钱财在必要或实用之时未尝不可,然而,即使在必要或实用时,节制依然是最明智之良策。昆吐斯那位精明强干而名震寰宇的儿子鲁西乌斯·菲利普斯[46],过去经常自夸,说他娱乐从不自掏腰包,仕途中一路顺风,一个个高位唾手而得。考塔[47]和库里奥[48]过去也经常这样自命不凡。我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居功自傲。我刚达法定年龄时,大家就连续几次一致推举我担任国家官员,我刚才提到的那些人中没有一个取得过如此的成就。与这些荣誉相一致的是,我在担任市政官时的开销,根本算不上铺张。[49]

当把金钱用在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如城墙、船坞、港口、水渠等时,其支出就完全合理。诚然,实际的现金施舍能提供更大、更直接的快乐。但从长远计,另一种支出会带来更多的感恩之情。至于剧院、门廊、新庙宇和其他诸如此类的建筑物,出于对庞培的敬重,我敢贸然对此提出批评,因为庞培在这方面十分踊跃积极。尽管如此,最杰出的哲学家们会对这类公共工程大不以为然的。例如,帕奈修斯对此就颇有微词。在本文中我采用了他的许多灼见(尽管实际上没有直接引用他的原话)。法莱伦的德米特利乌斯也有同感。他指责希腊权高势赫的人物佩里克利把巨额金钱抛扔在著名的雅典卫城入口上。关于这一点,我在《论国家》一书中已作了详述。[50]

总而言之,以此为名的一切开销从根本上说都是不可取的,但有时这些开销也是必要的。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支出也应该始终根据捐赠者的财富多寡来调整。节制的原则须时时遵循不违。

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第二类慷慨赠予,即由一种要表示慷慨的欲望激发起来的赠予。

这里我们还得再考察一下不同的接受赠予者所处的境地。一个深受灾难折磨的人的情况应该与一个无灾无难而只是想活得更滋润的人的处境区别开来。慷慨应该偏于前一类人,即厄运的牺牲品——除非他们是自食其果。至于另一类人,即那些不是为了减轻困难而只是为了得志腾达而渴望帮助的人,我不是说我们就完全不应该伸出援助之手,而是说我们在选择帮助的对象时,应作慎而又慎的判断。恩尼乌斯曾说过:“善举,如果行得不当,也会成为恶行。”此话千真万确。

如果受惠者值得帮助,而且知恩图报,那么施惠者将不仅得到该接受者的亲善报偿,而且还将受到其他人的善待。世界上惟有这种慷慨(有区别地正确运用)才能赢得巨大的感激和同情。领袖人物身上的这种仁慈犹如一所圣殿,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最终都可能归向那儿。因此,应该努力使尽可能多的人都享受到我们的慈善。人们将永志不忘我们所做的一切,而且代代相传,永远铭记施惠者的美名。人人都憎恨忘恩负义,人人都把它当做一种自损行为,因为忘恩负义之徒将不会再受到慷慨的对待。这也就是说,一个不知道知恩图报的人是一切需要帮助的人的共同敌人。

人们可以要求提供的另一种帮助,是为赎回战俘提供赎金。这不仅是对战俘的仁慈,而且也是一项爱国之举。改善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们的财政状况亦然。鲁西乌斯·克拉苏在一次演讲中详论了罗马元老院议员曾一度习惯给予穷人的帮助。依我一孔之见,这种私人慈善行为远远胜于公共娱乐的奢侈开销。人们企望从认真而有高度原则性的人那里得到前一种馈赠,而铺张是一部分人的典型行为。他们曲意逢迎民众,抛出迷人的诱饵来挑逗民众轻飘浮嚣的本性。

除了慷慨赠予外,还有其他一些值得颂扬的德行。例如,不要对别人提出苛刻的要求,这一点非常重要。在各种商业交易中,无论是买还是卖,是承租还是出租,是邻里关系还是财产分割,人们都应该做到既公平又合理,愿意大大地出让自己的权利,乐于在公正合理的前提下避免诉讼,有时甚至吃点小亏也无怨言。事实上,这种让步有时不仅是对他人的豁达,而且,从长远来看,实际上也惠及自己。我们当然应该关心自己的财产,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财产从我们的指缝溜走,但我们不能走向极端,不能使人家对我们产生一丝一毫的小气或贪婪的怀疑。尽管一个人使用金钱最好的方式可能是把钱花在慷慨之举上,但也不能无休止地免费白送父亲的遗产!

狄奥佛拉斯托斯褒扬的另一种美德是热情好客。我完全赞同他的看法。有德之士向有德宾客敞开其家门,这是一件非常值得称许的事情。而且,热情款待莅临我们城市的外国贵宾,也于我们民族大有裨益。此外,任何一个有崇高抱负的人应热情招待来罗马访问的外邦朋友,以此来谋求对外邦的影响和亲善。狄奥佛拉斯托斯曾专门谈到过西蒙[51]。西蒙过去经常如此款待来自他所属选区的拉西亚得人。如果有拉西亚得人拜访他的乡间别墅,他便下令给予一切方便,并责成管家备妥一切。

那些不是靠捐现款而是靠躬行效劳而表现出来的慷慨大方,不仅有利于个人,而且也有利于国家。为了提高一个人的地位和名望,最有效的手段莫过于在法庭上为某人辩护,在这个领域里给人以广泛的帮助。我们的祖先有许多优良传统,其中之一就是他们一直非常敬重那些诠释我们完美法律的专家。政治家们始终躬行亲事这种活动,直至当今这个混乱时代。但现在这种职业的荣耀,像罗马其他官职的荣耀一样,已黯然失色。而且,更可悲的是,一位完全可以与前辈并驾齐驱并在法律学问上胜过他所有前辈的人,却享受不到他前辈那样的殊荣。[52]

这种效劳能赢得广泛的感恩之情,并能起到一种使人服从于义务的良好作用。

与立法能力紧密相联的是雄辩之才。这种才干是一种更高级复杂的艺术,且更具力量来博取亲善。因为雄辩特别适用于获得听众们的嘉誉,它能在贫民身上唤起新的希望,它能使你为之辩护的人们萌发出深深的感激之情。因而,我们的祖先就把演讲术列为一切社会职业中最高级的职业。如果一个人能言善辩并且乐于吃苦,如果他遵循祖辈们的传统,一个接一个地为公民辩护,没有丝毫的勉强,没有丝毫的酬报要求,那么,他将会有许许多多的机会来助同胞一臂之力,这意味着他的尽心效劳使他有了众多的受益人。

提到演讲术,我情不自禁地想再次表达我的悲哀。我悲哀是因为这种活动在罗马现已中断,甚至可以说它已完全绝迹。倘若不是心存疑惧,怕人家会说我是在对自己的个人处境自怨自艾,那我倒非常乐意对此大发一下宏论。不过,人们总还是可以看到,那么多的演讲家都已殒灭,可指望的东西已所存无几,甚至连才气平平的演讲家现在也已寥若晨星,而现存的开业律师大都只会虚张声势而已。毫无疑问,从本质上说,所有人,或者说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成为资深律师或雄辩演说家。尽管如此,人们还是可以通过为竞选国家官职的同胞奔走拉票,为同胞向陪审团和官员作证,亲身为同胞谋利益,寻找律师为同胞提供建议和辩护,从而使许多同胞蒙恩受惠。如此行事者,定能博得他人深厚的感恩之情,获得无比珍贵的偿报。

还有一点建议也许人人皆知,几乎不必赘言再提。当你有心帮助某些人时,千万注意不要同时冒犯了另一些人。务必避免一个常犯的错误,即做一些有损于任何个人的事情——伤害此人在道义上是错误的(或极不可取的)。偶然做了这样损人的事,算是马虎无心;故意这样做,那就是蛮横无礼了。如果你漫不经意地冒犯了他人,你就应该尽一切所能,解释你是迫于无奈才为之的,而且要道明缘由,以求得宽恕。再则,你以后应该尽力提供帮助,以弥补自己所犯的过失。

在决定是否给某人以帮助时,我们一般总要考虑他的人品,或者他的财力。不过,大多数人都会说,在施与恩惠时,对捐赠人而言,受赠人的人品应比他的财力更重要。这听上去倒很不错。然而,又有谁真的会认为帮助一个贫穷而可敬的人比帮助一个富裕而有权势的人更有吸引力呢?

必须承认,我们一般更倾向于帮助那些会较快地给我们以回报的人。但是,我觉得大家应该更仔细认真地考察一下问题的这一方面。诚然,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事实上不能用实利来报答我们,但如果他是一个正人君子,他至少会用他的心来报答我们。有人这样奇巧地说过:“身上还有钱的人,还没有还钱;还了钱的人,身上已没有了钱。”但这并不适用于感恩。因为即使受益人已经报答了恩情,他也仍怀感恩之情。事实上,就某种意义而言,他怀有这种感情本身就意味着恩情已得到了回报。

然而,那些自以为富裕、幸运且声誉卓著的人,却不愿意因接受他人的恩赐而承担义务。实际上,如果别人帮了他们的忙,甚至是个大忙,他们倒宁愿认为自己是施了恩惠,而不是受了恩惠!因为他们忐忑不安,生怕会有什么不利于他们的言论,要求他们给予某种回报。他们死也不愿意承认他们像平民一样受惠于保护人。(https://www.daowen.com)

而一个穷人如果受到了他人的恩惠,他则会乐于相信这是出于他个人的状况而受到的恩惠,施惠人不是在图谋他的财产。因此,他会千方百计地来表达他的感恩之情,不仅向那个助了他一臂之力的人,而且也向那些将来有可能给他类似帮助的人,因为他需要尽可能多的帮助。如果他果真以效劳作为回报,他决不会吹嘘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如何如何的重要。

在此,须强调另外一点。如果你为之辩护的是一个一帆风顺的命运宠儿,那么你就只能赢得他本人的感激,或许还有他子女们的感激。但如果你为之辩护的是一个贫穷但诚实可敬的人,那么,每一个与他一样贫困而诚实的人——民众中这样的人不知凡几——也都将把你视为他们可靠的保护人。因此,我的结论是,向正直端方的受益人投资胜于向富翁阔老投资。

然而,理想的做法是施恩惠于生活在各种条件下的人们。但如果在这一点上产生了冲突,那么,我觉得我们最好还是遵循地米斯托克利的忠告。有人问他,他应该把女儿嫁给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呢,还是嫁给一个声名狼藉的有钱人。他回答道:“就我个人而言,我喜欢没有钱的人,而不喜欢没有人格的钱。”

可是,今天,拜金主义盛行,可谓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可是,且问,一个人无论多么富裕,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也许至少对他本人来说是好事一桩,也许有时甚至那也并不见得。不管怎么说,我们就假定腰缠万贯是件大好事吧。换言之,他花起钱来可以更潇洒自在。但凭这点他就能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吗?如果他的人品端正高尚,那么,他的财富肯定不会妨碍别人给他以帮助。但这也不应被视为帮助他的特殊理由。我们作出的决定不应取决于他财产的多寡,而应纯粹地、完全地取决于他本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但决定何时提供援助的主导原则是这样的:当错误的一方反对正确的一方时,你决不能同意给予支持。既然一切不朽的名望和荣誉的根源是正义,那么,一切非正义的东西不配得到我们的支持。

关于对个人的帮助,就谈这么多。下面论述一下对国家利益的贡献。这当中有一类行为是直接针对全体民众的,而其他行为尽管也可以使整个国家受益,但仍是以某种形式来帮助这个或那个个人的。另外,后一类行动往往比前一类行动能博得更深的感恩之情。如有可能,我们对这两类行动都应加以重视。

当我们给个人提供这类服务时,也就是说,当我们同时着眼于民族利益时,我们的介入应该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有利于整个国家,至少我们的所为不应违背国家利益,这是至关重要的。以盖乌斯·格拉库斯为例:他大规模地免费分配粮食,使大众受了益,却使国库穷竭。相反,马尔库斯·屋大维乌斯[53]有节制的分配,不仅满足了较贫困的一部分人的需求,而且也有利于国家。

每一位政府高官也应义不容辞地保证一切公民的私有财产都应得到保护,国家决不能以任何方式侵犯公民权利。

例如,鲁西乌斯·菲利普斯力图通过一项重新分配土地的法案,这是让人无法容忍的。[54]诚然,当这一法案遭到拒绝时,他倒非常冷静,就此而言,他不愧为有节制。但是,在他以前为得到民众的支持而鼓动其如簧之舌时,他却信口开河,说什么整个国家的全部财产拥有者加起来也不过两千人。为此,他理应被剥夺罗马公民权,因为他的话分明意味着他在支持对一切财产的平均分配,这将是灭顶之灾。实际上,组建国家和城市的目的,无非就是保护私有财产。诚然,人们是出于自然本能而自发地入社结团的,但他们之所以寻求城市这个庇护所,乃是因为他们想捍卫自己的私有财产。

当连绵不绝的战争使罗马国库告罄时,我们的先辈们总是征收财产税。我们必须努力防止重蹈覆辙,必须采取一切预防措施保证不再征收此税。我所要说的话并不是特指罗马,而是泛指整个世界,因为当我做出不祥的预言时,我宁愿这些预言针对的是别的国家,而不是我们的祖国。如果万一有哪一个政府觉得有必要征收财产税,那么,应该极其认真地向全体人民申明:此乃不得已而为之,否则,整个国家就要崩溃塌灭。

显而易见,一切掌管国家事务的人也应义不容辞地保证,人民将得到充分的生活必需品供应。至于通常这是如何实施的,为什么应该这样做,那我就不必啰唆了。这种义务是一目了然的,刚才出于论述完整的考虑,我才略提了一下。

在一切公众事务中,最根本的是要避免引起哪怕是一丝丝的贪婪嫌疑。萨姆奈特人盖乌斯·庞提乌斯[55]曾经声称:“如果命运女神能让我延迟出生,一直到罗马开始接受贿赂的时代,该多好啊!因为那样的话,我就能在一天之内将他们的帝国灭亡。”是的,那他就得等上几个世纪。因为只是到了最近,这个祸根才开始降灾于我们的国家事务,所以,如果庞提乌斯过去就像现在表面上的那样可怕,那么,我倒是大大地松了口气,因为他生活在过去,而非现在。自从鲁西乌斯·皮索通过了他的严惩非法收入的法律以来[56]还不到110年。在此以前,可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法令。从那时起,许许多多类似的措施纷纷出笼,而且一个比一个严厉。很多人曾被押上审判台,受到惩处。正是由于害怕法庭的下一步行动,一场可怖的意大利战争爆发了。[57]后来,法庭连同法律都受到了压制,我们的臣属盟国一个个遭到掠夺和攘劫。这一系列事件的后果是,我们如今已不再把尚存的任何力量归结于我们自身有长处,而是归结于别人有弱点。

帕奈修斯非常推崇小阿菲利卡努斯,说他在公共生活中廉正自律。这种称赞是完全有道理的。然而,人们可以认为阿菲利卡努斯具有更大的美德,因为对这种卓越的品质——他的自制力——的赞颂不属于他本人,而属于他所生活的时代。例如,当鲁西乌斯·帕鲁斯拥有马其顿的全部财富时,[58]他给我们的国库带来那么多的金钱,他的战利品——仅仅一个将军的战利品——就足以永远不用征收财产税了。但除了不朽的荣耀外,他却没有给自己的家里带来任何新的财产。他的儿子,小阿菲利卡努斯以父亲为榜样,在征服迦太基后,也没有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他的同事,监察官鲁西乌斯·穆米乌斯,在彻底摧毁了世界上最富庶的城市后,也没有给自己捞一分钱。[59]他雄心勃勃,但不是去装饰自己的居室,而是去装饰整个意大利。而在我看来,正是凭借这种态度,他实际上以最辉煌的方式装饰了自己的家居。

如前所述,天底下最肮脏的罪恶当首推贪婪。如果这种罪恶发生在头面人物和政府高官身上,就肮脏之至了。利用国家事务大谋私利,非但是极不道德的,而且是滔天罪孽。阿波罗通过他的女祭司之口宣称,惟一能摧毁斯巴达力量的东西就是贪婪。他的预言适用于其他一切成功的民族。这些民族的统治者赢取亲善的最佳途径就是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

当政客们提出分配土地的议案,急不可耐地摆出一副人民的朋友的姿态时,他们试图把现有的地主逐出家园。或者,他们打算使负债者免除债务。

持这些观点的人从根本上破坏了我们共和国赖以生存的基础。首先,他们是在毁坏国家的一种因素与另一种因素之间的和谐关系。如果负债人可以不按他们所借的数目还债,这种关系也就不复存在了。进一步说,一切怀有这些意图的政客的目的无非是为了给整个正义原则以致命的一击。因为一旦财产权遭到侵犯,正义原则也就从根本上被破坏了。我再重申一遍,每一个国家和城市的特殊职能就在于保证它的每一个公民都可以自由地、不受侵扰地享有自己的财产。

此外,政客们提出的这种措施会给民族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而他们本身却又不能成功地赢得他们所企盼的民心。因为凡被剥夺了私有财产的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成为他们的敌人,而分得土地的人则会假惺惺地说他从未想过要拥有土地;或者说,如果某人的债务被一笔勾销,他就会千方百计地掩饰自己的满心欣喜,以使人们不觉得他其实是无偿还能力的。而受到损害的一方,则不仅会牢记这种损害,而且会公开发泄其怨恨之气。因而,即使这种极不公正的措施的受益者在数目上超过了牺牲者,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将产生更大的影响,因为在此类事情上,数目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即使撇开这一切不谈,让那些多年甚至几个世纪一直拥有家庭财产的人把财产移交给那些从未占有过任何财产的人,使正当的所有者丧失了自己的财产,这种做法也是极不公正的。

正是这种不公正才导致斯巴达人放逐了他们的民选长官赖山得[60],处死了国王阿吉斯,这是史无前例的。这些君王与官吏的政策使他们的城市陷入了纷争动乱之中。暴君上台掌权,贵族惨遭放逐,从前治理得井井有条的社会土崩瓦解了。衰亡的民族不单是斯巴达,起源于斯巴达的邪恶风气到处蔓延,结果使整个希腊陷入灾难之中。我们不要忘记我们的格拉库斯兄弟,他们是赫赫有名的梯伯瑞乌斯·格拉库斯的儿子,也就是大阿菲利卡努斯的孙子。他们为重新分配土地而大动干戈,也终于垮了台。

相反,西塞昂的阿拉图斯却深受嘉许,这是理所当然的。在西塞昂被暴君统治了50年后,阿拉图斯从阿戈斯秘密返回该城,并掌握了控制权。[61]他纠合了600名流放者(这些流放者以前曾是该国最富有的人),神不知鬼不觉地一举推翻了暴君尼古克勒斯的统治。阿拉图斯的到来,解放了西塞昂。但财产所有权的问题使他陷入了重重困难之中。一方面,他觉得如果不满足那些他从流放地带回来的人,即其土地已被别人侵占了的人的要求,那是完全有欠公允的。但另一方面,他也觉得似乎没有道理去扰乱已达50年之久的使用权。此外,在这一漫长的时期中,许多财产已经通过继承、买卖或嫁妆形式合法地几易其手。因此,阿拉图斯当机立断,尽管剥夺目前占有者的财产是错误的,但以前的所有者应该获得某种东西作为补偿。

但是,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显然需要资金。所以,阿拉图斯宣布,他将到亚历山大旅行,并命令在他回来之前一切按兵不动。于是,他渡海去找他的朋友托勒密[62]。托勒密是亚历山大建立后的第二任埃及国王。阿拉图斯向这位君王解释说,他想在西塞昂恢复自由的立宪政府,并叙述了他打算采取的行动。托勒密财大气粗,满口答应给阿拉图斯他所需要的大量津贴。就这样,阿拉图斯满载而归,建立了由该城15位头面人士组成的委员会。在这些人的佑助下,他审察了两类人的情况,一类是正占有理应属于他人的财产的人,另一类是曾被剥夺了财产的人。阿拉图斯下令对所有有关的财产进行评估,并最终说服一些占有者放弃了土地,接受了补偿费。同时,他使一批追随者相信:接受一笔数目可观的现金,而不要索回以前的财产,是合乎他们自身利益的。如此一来,每个当事人都感到十分满意,和谐的关系成功地重建了起来。

阿拉图斯是个伟大的政治家,他的所为才称得上具有真正的罗马风范!那才是对待自己同胞的正确方式,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两种情况截然相反,即拍卖者的长矛插在广场上,罗马公民的财产被随口任意处置。希腊人阿拉图斯是一个令人钦慕的智者,他认为维护社会每一个阶级的利益是自己的职责。的确,不允许不同集团的特殊利益之间存在差别,而应无党派偏见地团结整个社会,这才是正直的公民的政治才能和智慧的真正标志。也许其他人会有异议,他们会说:“让一些人占有另一些人的财产吧,并以此为生,而不必付出代价!”但他们凭什么可以这么做呢?为我自己买来了一份财产,建造了它,维护了它,为它花了钱,究竟为什么你可以无视我的意愿而白白占有它呢?如果你这么干,那么就等于说一个人被无缘无故地剥夺了财物,而对这财物没有丝毫拥有权的人却攫取了它。拒还债务也是如此,完全是同一回事。它意味着你是用我的钱来买你的农场。你得到了农场,而我却没有拿到钱!

这个问题的真正答案是,我们应该绝对保证,私人债务不能达到危及民族的程度。有几种方式可以保证这一点。但仅仅从债权人手里夺取金钱,给债务人以某种原本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这根本不是解决办法。国家安全的最可靠保证是健全的信誉。一旦你不再把还债视为强制性义务,那么,健全的信誉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在我任执政官时期,出现了最激烈的鼓动赖账的行为。各种各样的人无不卷入其中。他们拿起武器,加入了军队。我毫不心慈手软,给予迎头痛击,结果把这种瘟疫似的行为从我们的民族生活中彻底铲除了。尽管当时的债务堆积如山,但也空前彻底而迅速地得到了偿还。因为一旦消除了逃避这种义务的侥幸心理,还债也就被公认为天经地义的了。但有一个当时被挫败的人却最终获得了胜利,他最终将原计划付诸实施了,尽管这计划在当时已不再是为他个人谋取私利。他这个人有强烈的犯罪欲,即使犯罪的个人动机已风流云散,他也仍会沉醉于犯罪行为本身而不可自拔。[63]

因此,身负掌管我们国家利益这一重任的人决不能滥施慷慨,决不能随便剥夺一个人的财产而将其赠予另一个人。恰恰相反,他们应该保证法律和法庭的公正,保护每一个公民能安全地拥有自己的财产。他们必须确保穷人不因贫穷而受欺诈。当然他们也同样必须保证,决不能出于妒忌的偏见而剥夺富翁的财产或不让他们追回自己一度拥有而现已失去的财物。

我们的政治家的首要任务就是不遗余力地增强我们国家在战争与和平时期的力量,扩大领土和增加税收。这些任务是非常崇高而艰巨的。我们的祖先屡建奇功,累立伟业。任何肩负这些崇高使命的人尽可放心,他将不仅对国家作出杰出的贡献,而且也将为自己赢得莫大的英名和无上的荣耀。

关于这些有利性的原则,提瑞的安蒂帕特,即最近在雅典过世的那个斯多葛派哲学家[64],认为他的前辈帕奈修斯避而不谈两个主题,即对健康的关心和对金钱的关心。毋庸置疑,这两种东西都是极为有利的,但我猜想这个伟大的哲学家之所以不加论述,乃是因为他认为这两点是不言自明的。

要保持健康,就得了解个人自身的体质,懂得什么有利于健康,什么不利于健康,并且节制一切生理需求,控制感官享乐。此外,向专业健康顾问求教,也不失为一大良策。

至于一个人的财政事务,赚钱是一种义务。但钱只能靠合法手段赚取。靠精打细算来节省金钱和聚积家财也是一种义务。苏格拉底的弟子色诺芬在其著作《财产经营》中对此问题作了一番恰如其分的考察,我像你这么大时[65]就把这本书从希腊文翻译成了拉丁文。然而,这整个关于赚钱、投资以及花钱(我倾向于加上这一条)的问题,更适合于聚集在“中神门”[66]的那些可敬的绅士来讨论,而不适合于任何学派的哲学家来探讨。尽管如此,我们仍应牢记这些东西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它们均属于有利性的范畴,而有利性则是本卷所讨论的话题。

从本文开篇我就指出,此话题共分为三部分。但又出现了第四部分,这一部分是与由一种有利性与另一种有利性衡量对比时所产生的问题相关的。帕奈修斯也未论及这类问题,但对此类问题还是得经常作些试析。例如,经常有必要衡量一种生理特性相对于从外部环境中派生出来的一种外在的或偶然的特性的有利性或优势。进一步说,如果你加以区别地考虑这两类东西,那么,在每一类东西中都包含着应与同一类别中其他东西相比较的潜在优势。

下面,我依次来考虑这两点。譬如,需要就生理的优势和外在的优势作一权衡,也即,你是想健康呢,还是想富裕?于是就进到了第二点,如果你单独考虑生理的优势,并试图评估一种生理状况相对于另一种生理状况的优势,那么,随之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你是想强壮呢,还是想敏捷?或者,进一步到一种外在性质的优势时,那才是你非加考虑不可的问题。荣誉比财富更加令人神往吗?你认为是从城市财产获得收入好一些呢,还是从农场获得收入好一些呢?

顺便一提,当人们要求监察官老卡图说明他认为对于国家财产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活动时,他就在作这种比较了。[67]他先说:“可图厚利的养牛。”人们问他接着做什么,他说:“可图薄利的养牛。”然后便是:“无利可图的养牛。”再后来只好“种庄稼”。之后,人们又问他对放债有何高见,他回答道:“你们还不如问我对谋杀的高见吧。”

人们得经常权衡不同的有利性,以上便是无数例证中之一例。所以,我们在论述人的义务问题时,有必要再加上这第四部分。

接下去我们来考察一下其他问题。

[1]《论义务》作于公元前44年,共三卷,论述道德之善。第一卷探讨道德上何为正确、何为正当的问题;第二卷阐述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需要直接相关的各种职责或义务;第三卷分析其他范畴之间出现冲突情况下应选择的正确方式。囿于篇幅,只选译第二卷。

[2]指耐乌斯·庞培、小卡图和其他在反对“独裁者”恺撒中牺牲的人。

[3]在西塞罗已逸失的著作《霍屯西乌斯》中。

[4]学园派。

[5]西塞罗以对话的形式对学园派的信条作了诠释。

[6]米提利尼的克拉提帕斯是逍遥学派的代表人物。

[7]指《论义务》第一卷。

[8]即(1)道德上正当的同时又是有利的。(2)道德上正当而表现为不利的。(3)有利的而道德上表现为不正当的。

[9]此语可能引自阿西乌斯(前170—前85)的《普罗米修斯》。

[10]佩里克利(前495—前429),雅典政治家、民主派领导人,后成为雅典的实际统治者,其统治时期成为雅典文化和军事上的全盛时期。

[11]居鲁士大帝(前599—前530),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开国君主,据《圣经》记载,曾释放巴比伦犹太人囚虏,并能向被征服者学习,在与游牧民族马萨格泰人作战中被杀。

[12]亚杰西劳斯(又译阿格西劳斯)二世(前444?—前360),古希腊斯巴达国王(前399—前360),崇尚武功,精于谋略,被视为斯巴达尚武精神的化身。

[13]西西里岛梅萨纳的狄凯阿库斯是亚里士多德最得意的门生,仅次于泰奥弗拉斯托斯。

[14]这三种品质就是智慧、节制和正义。

[15]公元前48年恺撒在法尔萨拉击败耐乌斯·庞培,公元前46年在塔帕索斯战胜梅特卢斯、西庇阿,公元前45年在蒙达战胜庞培的儿子们。

[16]可能引自恩尼乌斯的《塞埃斯特斯》。

[17](老)狄奥尼西奥斯(前430?—前367),古希腊叙拉古僭主(前405—前343),在篡权自称君主后,以残酷手段巩固扩大权力,曾征服意大利和西西里南部,使叙拉古成为希腊本土以西强大的城邦。

[18]法拉里斯(?—约前554),西西里的阿克拉加斯的僭主,据说他曾把活人放在铜牛里烧死,把人们的惨叫声当做牛的吼叫声来听。

[19]台撒利国菲瑞的亚历山大于公元前369年至前358年在位。马其顿王安提柯一世(前382?—前301)的儿子德米特利乌斯·波利奥塞特斯(前336—前283)的军队于公元前288年逃亡到伊皮鲁斯的皮洛斯国王那里。斯巴达人于公元前371年在留克特拉被底比斯人击败。

[20]苏拉于公元前82年占领罗马,次年成了独裁者。罗马人过去经常树立一长矛作为拍卖的标记,这一习惯起始于战利品拍卖。

[21]指恺撒。

[22]公元前49年马西利亚(马赛)被恺撒围占。西塞罗指的是公元前46年恺撒庆祝的大捷和以前同马西利亚的联盟,这次联盟使罗马在公元前121年并吞了加利亚一纳尔鲍嫩西斯省(法国南部)。

[23]在恺撒手下,帕布利乌斯·科内利乌斯·苏拉是独裁官鲁西乌斯·科内利乌斯·苏拉的侄子。但西塞罗提到帕布利乌斯的防卫是在公元前62年,即苏拉时代之后。此处提到的第三个苏拉是这位独裁官手下的一名自由民。

[24]指西塞罗的《论荣誉》。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知道此书,但现已逸失。

[25]此处西塞罗特指法庭辩护。西塞罗之所以用“效劳”一词,乃是因为辩护人不允许收费,虽然他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酬报。

[26]伊利里亚统治者巴迪利斯曾蹂躏了马其顿西部的大部分地区。公元前358年他被国王菲利普二世击溃。当时的历史学家奇俄斯的泰奥蓬普斯写了菲利普的执政史。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维利亚苏斯(卒于公元前139年)使卢西塔尼亚人和凯尔提伯里亚人对罗马的反叛长达11年。赖利乌斯(见《论友谊》)于公元前145年任行政长官。

[27]参见希罗多德《历史》第一卷,96页。

[28]参见色诺芬《言行录》第二卷。

[29]老梯伯瑞乌斯·格拉库斯于公元前177年和公元前163年任执政官,公元前169年任监察官,他的两个儿子梯伯瑞乌斯和盖乌斯是著名的护民官。西塞罗一再哀叹他们的改革方法。

[30]这些信均是伪造的。菲利普二世(前359—前336)是亚历山大大帝的父亲。亚历山大的将军安蒂帕特(死于公元前319年)是缔造塞萨洛尼卡的卡山德的父亲。安提柯一世是亚历山大的一个后继者(死于公元前301年),他有两个儿子,即菲利普和德米特利乌斯·波利奥塞特斯。

[31]马尔库斯·安东尼是马尔克·安东尼的父亲,于公元前99年任执政官,他以雄辩著称。

[32]盖乌斯·诺巴努斯于公元前104年任护民官。公元前98年被鲁弗斯指控犯有叛国罪,安东尼为其辩护,遂被宣布无罪。

[33]朱利乌斯·斯特拉博于公元前90年任市政官。

[34]蒂吐斯·阿尔布西乌斯是一名伊壁鸠鲁学说的信奉者。

[35]曼尼乌斯·阿奎利乌斯于公元前101年任执政官。

[36]其父(公元前150年起任行政长官)是民法的三个“奠基人”之一,而其子则以起诉者而闻名。

[37]指《为阿米里亚的塞克斯图斯·罗西乌斯辩护》(公元前80年)。

[38]西塞罗无疑指的是卡提林(公元前63年他粉碎了卡提林的阴谋)、苏拉和马尔库斯·安东尼(未来三巨头之一)。

[39]泰奥弗拉斯托斯(前372?—前287?),古希腊逍遥学派(又称亚里士多德学派)哲学家,提出物质自己运动的观点,在植物学和逻辑学方面作出贡献,著有《植物研究》、《品格论》等。

[40]这里引用的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在其著作中找不到,而且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五卷(Ⅰ,Ⅱ)中恰恰表达了相反的观点,故有人认为此处应为“阿里斯托”(奇俄斯的阿里斯托,逍遥学派的代表人物)。

[41]德西莫斯·朱尼乌斯·西拉努斯于公元前62年任执政官,与布鲁图母亲塞尔维莉亚结婚后,生有三女。

[42]实际上,马摩库斯·艾弥利乌斯·莱庇达斯于公元前77年当了执政官。

[43]耐乌斯·奥瑞斯特斯于公元前71年任执政官。

[44]马尔库斯·塞乌斯是罗马骑士和商人,恺撒的坚定支持者。

[45]公元前58年,西塞罗被他的死敌帕布利乌斯·克娄狄乌斯流放,公元前57年护民官蒂吐斯·安尼乌斯·米洛帮助他结束流放生涯(米洛于公元前52年暗杀了克娄狄乌斯),参见《为米洛辩护》。

[46]鲁西乌斯·菲利普斯于公元前104年任护民官,公元前91年任执政官。

[47]鲁西乌斯·考塔于公元前65年任执政官。

[48]盖乌斯·库里奥于公元前90年任护民官,于公元前76年任执政官。

[49]西塞罗于公元前69年任市政官时,实际上举行了三次公共比赛。

[50]法莱伦的德米特利乌斯(生于公元前350年)是雅典作家和政治家,被马其顿的卡山德立为雅典总督。雅典卫城纪念性的有顶入口是由姆耐西克利(公元前435年)设计的。据推测,西塞罗的《论国家》属于他的《论共和国》第五卷已散逸的部分。

[51]西蒙(前512—前449)是雅典政治家和军事家。

[52]指律师舍尔维乌斯·苏尔皮西乌斯·鲁弗斯(卒于公元前45年)。他于公元前51年任执政官,是西塞罗的挚友。

[53]马尔库斯·屋大维乌斯于公元前120年任护民官,他所实施的谷物法,后被一种较为保守的措施所取代。

[54]指他在公元前104年任护民官期间。

[55]盖乌斯·庞提乌斯于公元前321年在柯狄尼大岔口战役中击败罗马人。

[56]公元前149年立法建立永久法庭审理贿赂和敲诈勒索案。

[57]指马西亚(或社会)战争(前91—前87)。

[58]公元前168年他在皮得纳战胜马其顿国王帕尔修斯。

[59]公元前146年,鲁西乌斯·穆米乌斯镇压了阿肯联盟并摧毁了柯林思。

[60]这里指的是利贝斯的儿子赖山得,而不是著名的赖山得,前者支持公元前242年阿吉斯四世的土地改革。

[61]阿拉图斯(卒于公元前213年)于公元前251年控制了西塞昂。

[62]指托勒密二世(前308—前246),古埃及托勒密王朝国王之子,利用宗教巩固王朝统治,扩展其版图至叙利亚、小亚细亚和爱琴海,在位期间国势达到全盛。

[63]西塞罗断言,取消债务是卡提林计划的一部分(西塞罗在公元前63年任执政官期间镇压了卡提林阴谋),而且他声称恺撒也参与了卡提林计划,恺撒之所以“最终获得了胜利”,乃是因为他于公元前49年及随后的几年中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实际上是政治家的举措),以解决极其严重的债务问题。

[64]安蒂帕特(前398?—前319),马其顿将领,拥戴亚历山大继承王位,后为马其顿王国摄政。他导引小卡图信奉了斯多葛派哲学。

[65]当时,西塞罗约20岁。

[66]“中神门”是交易所。它可能就是罗马广场附近的门神庙。

[67]塔斯坎路的长老(监察官)卡图曾于公元前160年撰写了一篇论文《论农业》。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