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马尔库斯·安东尼
关于安东尼[2],我们应当作出何种决议,昨天我们已经决定了。当我们把荣誉加在他的敌人身上时,我们就因此表决了他是我们不共戴天的仇敌。只有萨尔维阿斯[3]一个人阻止我们的议程。不是因为他比其余所有的人都聪明练达,而是因为他从私人的友谊出发,或者因为他对目前的形势浑然不知。从一方面来说,如果所有人的知识还不敌一个人,那么,这是我们莫大的耻辱;从另一方面来说,假如他为了徇私情而牺牲了大众的福利,那么,这是萨尔维阿斯最大的耻辱。如果他对于目前的形势不很清楚的话,那么,他应当信任执政官们,信任大法官们,信任他的同僚护民官们和其他元老们,而不要单单只信任他自己。他们权赫位显,人数众多,资深德高,远在萨尔维阿斯之上。他们庄严宣告安东尼有罪。在我们的选举中,在我们的陪审法庭上,正义总是在大多数人的一边。如果还需要把我们这样做的理由告诉他的话,我愿意简略地作一陈述以提醒他。
恺撒死后,安东尼占有了我们的金钱。我们任命他为马其顿总督后,他未经我们的许可,就夺取了山南高卢的政权。他接受了去进攻色雷斯人的一支军队这一任务后,却把那支部队带到意大利来进攻我们。这两个权力都是他为了他自己不可告人的动机而向我们请求的;当我们拒绝了他的时候,他就擅自行动了。他在布鲁恩狄西乌姆组织全副武装的士兵做他贴身卫队和守夜的巡逻兵,以口令行事。他率领余部从布鲁恩狄西乌姆赶到罗马,其目的在于从捷径达到和恺撒所计划的同样的阴谋。因为少恺撒[4]和他的军队占了他的先,他恐慌不已,就改变他的方向向高卢行省进发,作为进攻我们的便利据点。当恺撒主宰我们的时候,他也是利用该地作为他的根据地的。
为了威吓他的士兵去做他所命令的各种非法行为,他对他们实行十人杀一的办法[5],虽然他们并没有叛变,也没有在战时擅离职守。军法只允许犯了此等罪行的人才受到这样残酷的处罚的,而且只有极少数的将帅在情势极端危急,非这样做不可的时候,才可以勉强用这种方法来处罚其士兵。仅仅因为一句话或一个笑声,安东尼就把这些公民置于了死地。而且,这些人被处死不是通过正式判决,而是由抽签决定的。因为这个缘故,许多人千方百计地叛离了他。昨天你们通过表决,认为他们干得好,给了他们一笔重赏。而那些无法叛离他的人,则被恐惧所包围,只得与他沆瀣一气,为非作歹,与我们为敌,进犯我们的行省,围攻我们的军队和将领。你们写信去命令我们的将军坚守这个行省,而安东尼现在却命令他撤退。究竟是我们在这里通过决议,指认安东尼为敌人呢,还是安东尼在那里向我们示威作战呢?这些事情,我们的护民官还不知道,在德西莫斯被打败,我们的边疆上这一个大行省以及德西莫斯的军队都一起落在安东尼手中成为他进攻我们的资本以前,他是断然不会知道的。我窃以为这位护民官非要等到安东尼做了我们的主宰的时候,才会欣然表决,指认安东尼为敌人。
[1]该演说作于公元前43年1月1日(即第五次反安东尼演说)。当时,罗马元老院正在辩论宣布安东尼为公敌的问题。西塞罗为了使元老院通过宣布安东尼为公敌的决议,作了这次演说。
[2]安东尼(前80—前30)原是恺撒的部将,公元前49年任护民官,公元前44年任执政官,公元前43年与屋大维、莱庇达斯结成“后三头同盟”。
[3]萨尔维阿斯于公元前43年任罗马护民官,初袒护安东尼,后与西塞罗联合,“后三头同盟”时,他被宣布为公敌,惨遭杀害。
[4]指屋大维,他是恺撒的甥孙,恺撒在遗嘱中把他过继为儿子,作为恺撒的第一继承人,故称“少恺撒”。屋大维后建立罗马帝国,实行元首制,史称“奥古斯都元首政治”。
[5]安东尼带兵去山南高卢经过布鲁恩狄西乌姆时,原来恺撒的部属责备安东尼对那些杀害恺撒的凶手心慈手软,要求他说明缘由。后来,安东尼为了使军队开拔,前往高卢,向士兵施以小恩小惠,给他们每人发100德拉克玛的钱,士兵却讥笑他的吝啬;当安东尼发怒时,他们又鼓噪叫嚣着,纷纷走开了。于是,安东尼就在那些喜欢捣乱的士兵中用抽签的办法加以处罚,但没有像西塞罗所言那样每十人抽一人,而是处死了较少数的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