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的人们之间的和平状态不是自然状态(status naturalis),自然状态毋宁是一种战争状态,也就是说,尽管并非总是爆发敌对行为,但毕竟一直受到敌对行为的威胁。因此,必须创立和平状态;因为敌对行为的放弃对人们来说尚不是安全,而且若不是一个邻居由另一个邻居提供安全(但这只能发生在一个有法律的状态中),前者就可能把他曾要求其提供安全的后者当做一个敌人来对待。[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