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拨乱反正全面展开的日子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的工作全面展开。在历史转折时期,问题堆积如山,工作百端待举,特别是“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冤假错案和建国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所涉及的范围之广,解决起来难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这时,重新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同时兼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并分管中央政法部门工作的陈云,工作异常繁忙。
陈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说过,他的身体情况是很差的,他将尽他的力量做最必要的工作。三中全会以后,陈云做了哪些他认为最必要的工作呢?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党都在思考和总结这场历时十年的动乱发生的原因。陈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在陈云看来,它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党内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他在一次谈话中说:“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对我们党很深刻。这个问题关系到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原则。从七大到全国胜利前,我们党都很民主,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发扬民主。胜利后解放初期,社会主义改造,抗美援朝,都很对,民主集中制得到很好地贯彻。从一九五八年起,特别是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彭德怀受批判,党的民主集中制传统一点一点被破坏。后来,林彪说什么‘顶峰’、‘一句顶一万句’。这时民主集中制搞得很不好。”[1]后来,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四日,陈云在审阅中共十二大报告讨论稿时又进一步指出:“关于民主制度、民主生活很不够是‘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实际上应该说,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了,集体领导没有了,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2]
作为新成立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陈云首先要抓的事情是整顿党风。中央纪委成立前,中央组织部已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起草了一份《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条准则》的草稿。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也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前三天,中央组织部将这份文件,连同代拟的中央纪委关于工作任务、机构设置、会议制度、工作方法等问题的通告等报送陈云、邓颖超、黄克诚、王鹤寿审查修改。这个《准则》实际上是以党内立法的方式,进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使党内政治生活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这同陈云的思考是一致的。
一九七九年一月四日至二十二日,陈云主持召开新成立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讨论《准则》,并确定中央纪委的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和当前主要工作。中央纪委委员九十七人出席了会议。
一月四日,陈云在开幕会上讲话,明确提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他要求,这次会议要为实现这个基本任务做必要的准备工作。
纪检部门要抓党风,是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他指出:“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3]陈云完全同意邓小平的意见。黄克诚回忆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时,我请示陈云同志,问他首先抓什么,他说,要抓党风。”[4]王鹤寿也回忆说:“中纪委建立后,我和黄克诚同志去陈云同志处,请示党的纪检机构的工作方针,陈云同志当即明确而坚定地说:‘抓党风。中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问题。’”[5]
陈云所说的党风问题,在当时,重点是健全民主集中制。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陈云认为,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在恢复党的优良作风、实现生动活泼政治局面方面带了一个好头,只要大家坚持下去,就有可能在全国实现。他说:“这件事是我们全党最大的事情,只有这样做,安定团结、四个现代化才能实现。如果鸦雀无声,一点意见也没有,事情就不妙。”
陈云认为,做好这件事,把中国共产党建设好,不仅对中国共产党自身是一件大事,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是一种重大的责任。他说:这十一二年来,我常想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问题。“我们放开眼界看看全世界,各种观点的共产党都在我们面前。为什么说我们党大有希望?我们的国家是九亿人口的大国,我们的党是这样一个大国的执政党。我们党处于全世界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流砥柱。只要我们党起到了这样的作用,那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胜利就有了保证。”
从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真正实现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发,从中国共产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责任出发,陈云殷切地期望:“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把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的基本任务认真地担负起来,也就是在这个伟大事业中尽了自己应尽的一份力量。”[6]
陈云讲话后,中央纪委第二书记邓颖超、常务书记黄克诚也分别讲话。邓颖超着重从党的历史经验教训中阐述了加强党的纪律性的重要意义。黄克诚则指出:有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存在严重问题。中央纪委是党中央维护党规党法和整顿党风的一个重要助手。我们要同败坏党风的人、组织和现象作斗争。这种斗争,不是靠发个文件一下子就能够解决的。斗争还是很严峻的。过去毛主席要求我们要有五不怕精神,不怕杀头,不怕坐牢,不怕开除党籍,不怕撤职,不怕离婚。现在还要不怕撕破脸皮。我们有这种决心和勇气,就能把中央纪委的工作做好,不辜负党中央的委托和人民的期望。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稿)》,作为端正党风的党内法规依据。《准则》全文共十二条: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十二、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这十二条,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中心,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是非界限、处理党内关系的重要原则,系统化和规范化了。
会议通过了中央纪委《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规定》以成文的方式,确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7]
会议还决定,当前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紧密围绕搞好党风这个中心,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协助各级党委,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和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的教育。第二,抓紧处理积压的案件。第三,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第四,尽快建立和健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原则批准了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和会议通告等三个文件。会后,中央纪委根据政治局会议讨论的意见,又对这三个文件作了修改。

1979年2月,陈云在北京北长街住所办公室。
二月二十八日,陈云写信给华国锋,说:“纪委三个文件,并代中央起草的通知,都已根据政治局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了,特送上,请斟酌,并说明如下。”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陈云说:“前稿有些地方规定得太具体的已改写得灵活些”,“改写后有些比较重要的问题”,“都用红笔画了杠杠”。“我看可以,请你斟酌。”“并把八大党章中关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作为附件,附在准则后面,以便各级党委参考。”关于将这个文件下发的问题,陈云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主张先发征求意见稿。他说:“要求于七月一日前各地将意见回报中央,准备再改。再改之后也只作为中央试行文件。试行中如有不妥,还可改。这样一次向下征求意见,另一次作为试行文件,在此以后再定稿,我看比较稳当。”对中央纪委第一次会议通告准备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陈云说:“上次政治局会议对这个通告已基本通过”,“你要我在文字上把一把关”,“纪委与乔木同志作了些比较重要的修改,我也同意”。“这些改动的地方,都用红笔画出,请你斟酌,可否这样写。”对纪委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陈云说:“只作内部文件向下发。”他在这份文件的第二页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所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行为有权进行检查,但对某些特殊案件的检查处理,则事先报告中央政治局”一句下面用红笔画出,并说:“这是这次定稿时这样写的。上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时那个稿上写了对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有权进行检查,这次改为‘对所有党员干部’,这样写比较好。尤其是现在。同时,所有党员干部已包括了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8]
根据陈云的意见,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九日,中共中央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至县、团级征求意见。各地对这个文件十分重视,在讨论中提出一千八百多条意见。中央纪委先后进行了七次讨论和修改。到一九八〇年二月下旬,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部处理党内关系的重要法规。
民主和法制是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不能是没有民主的法制,也不能是没有法制的民主。在《准则》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六天,陈云就提出:要不要讨论民主与法制问题?恐怕要讨论一下。
那时候,十年动乱刚刚结束,遗留的和新出现的种种社会矛盾复杂尖锐,人们中间还存在比较混乱的思想。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过程中,少数人利用中国共产党纠正“左”倾错误的机会,打起“民主自由”、“解放思想”的旗号,散布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毛泽东思想的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少数人煽动闹事、破坏社会治安的现象。
这些事情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影响并破坏当前的大局,也会使“文化大革命”期间那种无政府主义恶性泛滥、造成社会动乱的现象再度出现,因而引起陈云的高度警觉。
三月六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集会游行、拦截火车、冲击机关、煽动闹事、张贴标语大字报、印制出售反动书刊画册等问题作出了六条规定,重申对反革命分子和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坚决打击的方针。通告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发布后,少数人张贴反对的大标语,并策划闹事。中共公安部党组就上海发生的这件事请示中央,认为: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是正确的、必要的,但处理要慎重,对少数需要逮捕的坏人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三月十二日,陈云在公安部报告上批示:“人民有民主权利,但也必须守法,否则我们会一事无成。上海市委批准的六条没有错。”十九日,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的报告,并在通知中指出:近来,一些地方极少数人聚众闹事,破坏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冲击领导机关。这种现象如果不坚决制止,任其发展,势必动摇社会主义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使党的工作重点无法顺利地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对极个别罪行严重、证据确凿的首恶分子,必须依照法律(包括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发布的法令条例)加以惩治。
三月二十五日,在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陈云又谈到在农场劳动的一些知识青年为返城闹事的问题,指出:
“请愿,冲办公室,不行。要有民主,还要守法。民主是必须的,守法也是必须的,没有这两条,我们一事无成。”[9]
六月十八日至七月一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陈云出席这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将“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会议还讨论和通过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七部重要法律,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相当进展。
复查和平反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的冤假错案,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陈云领导的中央纪委积极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
前面已经说到,陈云在一九七八年十一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率先提出必须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接着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根据陈云等的意见,重新审查并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所作的错误结论。三中全会闭幕后第二天,即十二月二十四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首都各界群众代表二千多人,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追悼大会,沉痛悼念彭德怀和陶铸。叶剑英主持追悼会,邓小平、陈云分别致了悼词。
平反以往冤假错案的工作,在粉碎“四人帮”后不久便开始了。一九七七年底胡耀邦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后,冲破重重阻力,大刀阔斧地开展这项工作。在一年内,中央组织部直接办理和复查平反的副省部级以上干部有一百三十多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宋任穷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从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〇年,由中央组织部直接作出平反结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的又有四百四十五人,包括彭真、谭震林、习仲勋、陆定一等。中央纪委也参与或负责复查了一批重要案件。
在这许多冤假错案中,刘少奇案件无疑影响最大,受到举世瞩目。
刘少奇是中共中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一九六八年十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错误地通过所谓《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决定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央工作会议即将结束时,陈云得知刘少奇夫人王光美获释,立刻在家里亲切地会见她。刘少奇的儿子刘源回忆:“我母亲刚放出来,记得有一次,天气比较冷的时候,我们到了陈云叔叔家,陈云叔叔马上就见了,见了我们以后非常好。然后呢就跟我们谈,几乎我们还没有讲什么话,他就讲,说你父亲的冤案,不是你父亲一个人的,是党和国家的事情。他这个案子是要平反的。但是我们呢,不能像‘四人帮’那个时候那样,随便栽赃给别人,随便来定性。我们呢要逐条逐条地来进行甄别,要进行重新的调查。要否认那些罪名,也让它公布于世,经得住历史的检验,让世人来检验。所以你们不要着急。”[10]
三中全会后,陈云同邓小平等一道,积极推动刘少奇案件的复查和平反工作。十二月二十四日,邓小平将一封要求为刘少奇平反的人民来信批送中央政治局各同志阅,并要求中央组织部研究。翌年二月五日,国家地质总局局长、前交通部部长孙大光致信胡耀邦并中共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胡耀邦、姚依林商议后,转报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批阅。二月二十三日,陈云在孙大光来信上批示:“中央常委各同志已传阅完毕,中央办公厅应正式通知中组部、中纪委合作查清刘少奇一案。”
对于复查刘少奇案件,陈云的态度是积极而坚定的。他知道,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尤其是,江青、康生、谢富治等操纵专案组,采取了逼供信和伪造证据等恶劣手段。需要提交全会讨论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直到八届十二中全会开始后一个星期,才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通过定稿。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在一次谈话中说:“开八届十二中全会的时候,当时我已靠边站。讨论开除刘少奇的问题,特别要我去开会,在会上才看到材料。”陈云还谈到:专案材料说刘少奇一九二九年在沈阳担任满洲省委书记时被捕后,“组织被破坏,供出一些人,没有那么回事,不是事实”。“当时释放条件很宽,找个保就可以放出来。”“刘少奇出来后,还向中央作过报告,党组织并没有被破坏。”说刘少奇在东北叛变,又说是主要根据满洲省委组织部部长、同刘少奇一起被捕的孟用潜的“口供定的”。但是,三中全会以后,“孟用潜已从班房里放出来”。“把他写的证明材料给他看了一下。他说下面的签名是他的笔迹,但上面的内容不是他写的,是别人搞的。这是专案组假造出来的。”陈云还指出:“刘少奇的案还在查,看来靠不住。”“刘少奇是党的副主席、国家主席,掌握党政军大量机密。如果他真的是内奸,要出卖是很容易的,但没有材料能够说明这一点。”[11]
根据陈云二月二十三日的批示,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共同成立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复查组对一九六八年十月八届十二中全会提出的刘少奇的各项“罪状”,进行了周密的调查研究工作,反复核对各种材料,向中共中央作出详尽确切的复查情况报告,用可靠的事实逐条否定了强加给刘少奇的罪名。中共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这个复查报告,据此作出关于为刘少奇平反的决议草案。一九八〇年二月二十九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通过这个决议,决定撤销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通过的审查报告和错误决议,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的名誉;因刘少奇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全会发表的公报指出:“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同志平反,不仅是为了刘少奇同志个人,而且是为了使党和人民永远记取这个沉痛的教训,用一切努力来维护、巩固、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使类似刘少奇同志和其他许多党内外同志的冤案永远不致重演,使我们的党和国家永不变色。”[12]五月十七日下午,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首都各界人士一万多人,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刘少奇追悼大会。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致悼词。陈云参加了追悼会。
三中全会以后,除为刘少奇平反昭雪外,经陈云直接提议复查和平反的,还有党的其他重要领导人和文化界著名人士,如瞿秋白、张闻天、萧劲光、马寅初、潘汉年、徐懋庸等。
瞿秋白是一九三五年从中央革命根据地突围途中被捕后在福建长汀英勇就义的。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说:瞿秋白是“当时党内有威信的领导者之一,他在被打击以后仍继续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主要是在文化方面),在一九三五年六月也英勇地牺牲在敌人的屠刀之下”。[13]然而,在“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操纵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以瞿秋白在狱中所写《多余的话》为依据,给瞿秋白强加上“贪生怕死”、“投降了敌人”、“叛变了党和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等所谓“自首叛变”的罪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纪委收到群众来信,要求为瞿秋白平反。陈云要求在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上“实事求是地予以研究”[14]。
一九七九年三月六日,陈云在会见外国朋友时,那位朋友问:“现在对瞿秋白的问题怎么看?”陈云回答说:“许多人提出这个问题。他无非就是写了个《多余的话》,有消极的东西,但临死前他还高喊口号:‘共产主义万岁’、‘共产党万岁’。在八七会议上,他是反对陈独秀的。他的‘左’倾错误路线的时间不过半年。中央已交代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他的问题。”[15]
根据陈云的指示,中央纪委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于一九八〇年九月十五日向中央书记处写了一份关于瞿秋白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有些人说成瞿秋白“叛变”主要根据的《多余的话》,报告中说:《多余的话》最先刊登在国民党中统特务机关主办的《社会新闻》杂志上。一九五四年以来,经反复查找,迄今国内外从未发现《多余的话》手稿,它是否为瞿秋白所写和是否经过敌人篡改,历来有人怀疑。报告认为:“目前流传的这个《多余的话》,即使是真的,文中一没有出卖党和同志;二没有攻击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三没有吹捧国民党;四没有向敌人求饶、乞求不死的任何内容。《多余的话》里,虽然也有些消沉的语言,但是,客观地、全面地加以分析,决不能认为是叛变投降的自首书。”中央纪委的报告最后指出:“复查的结果确凿表明:瞿秋白同志被国民党逮捕后,坚持了党的立场,保持了革命节操,显示了视死如归、从容就义的英勇气概。一九四五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对瞿秋白同志所作的历史评价,是正确的。”十月十九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通过了中央纪委的这个复查报告,并批转全党,为瞿秋白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张闻天在一九五九年的庐山会议上同彭德怀、黄克诚、周小舟一道被错误地打成“反党集团”。“文化大革命”中又遭到错误的批判。一九七六年七月一日,他在江苏无锡含冤逝世。
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张闻天夫人刘英致信陈云、胡耀邦、王震,要求中央给张闻天作政治结论。陈云立刻批示:“完全应该。”[16]三中全会后,中央决定为张闻天开追悼会。刘英听到这个消息,“喜出望外”。这时,陈云正在杭州休养,胡耀邦打电话问陈云,参加不参加张闻天追悼会;如果参加,是主持追悼会,还是致悼词。陈云答复说:我主持也行,致悼词也行,但你要推迟一点,等我回北京。张闻天的追悼会,我一定要参加![17]八月二十五日,张闻天追悼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陈云主持追悼会。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致悼词,充分肯定张闻天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一生”。
萧劲光在新中国成立后长期担任海军司令员。“文化大革命”初期,迫于当时的形势,给林彪写过一封信,“内容都是检讨自己的错误”。这封信,在批林整风运动中成为萧劲光上了林彪“贼船”的所谓“罪证”。萧劲光回忆那时的心情是:“一个终生以革命为职业的人,在晚年的时候被戴上这样一顶帽子,心里是十分痛苦的。”[18]
一九七八年八月,萧劲光患心肌梗塞,病情垂危。九月六日,他扶病上书主持军委工作的叶剑英,要求推倒强加给他的上“贼船”的罪名。九月十三日,叶剑英批示:“萧劲光同志是一位很老的同志,信上所提问题应予重新考虑,作出正确结论。”邓小平十月二十日批示:“同意叶帅意见。”[19]但由于种种原因,平反工作进展缓慢。一九七九年一月,萧劲光再次病发,病势更为沉重,他又提出平反的问题。陈云得知有关部门在平反决定中仍给他留了“先受林彪打击,后在林彪淫威下犯了一些错误”的尾巴,就在一月十一日给邓小平写信,提出:“萧劲光平反不要留尾巴”,“萧劲光是受‘四人帮’迫害的”。信中还提到:一九七三年召开中共十大时,“总理对劲光说,‘你度过了一场很大的风险’,这就证明当时萧劲光是受害挨整的”。[20]
在陈云和叶剑英、邓小平等关怀下,一九七九年三月五日,中共中央批转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萧劲光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明确指出:“萧劲光同志是受林彪、‘四人帮’打击迫害的,所谓上‘贼船’问题完全是张春桥蓄意制造的一桩冤案,应当予以彻底平反。”萧劲光于一九八九年病逝。第二年陈云为纪念萧劲光的文集题写了书名“一代元戎”。
马寅初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教育家。新中国刚成立时,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马寅初为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云是主任。两人共事多年。一九五五年七月,马寅初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浙江小组会上提出“节制生育,控制人口”的主张。在会上除少数人表示同意外,多数人不表示意见或不同意他的看法。一九五七年二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从六亿人口出发和节制生育的问题,使马寅初很受鼓舞。他除了在会上发言外,还在六月下旬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以《新人口论》为题作了书面发言,系统地阐述了自己在人口问题上的观点和建议。陈云对马寅初的主张是赞同的。就在七月五日《人民日报》刊出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后一个半月,即八月二十日,陈云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讲话中,进一步谈到这个问题。他说:“中国人多,必须提倡节制生育。这是有关经济建设的大问题。现在粮食、布匹、学校等紧张,都与人口多而且增长快有关系。”他提出:“可以号召共产党员不生第三个孩子。避孕药和工具还可以再降价,甚至可以白送。准备一年贴几千万。这样做是合理的。”[21]一九五九年,在康生的策动下,马寅初却被公开点名批判,说他的人口论是“马尔萨斯主义在中国的翻版”,是“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等等。马寅初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拒绝写检查。一九六〇年初,马寅初被迫辞去北京大学校长职务,之后又被免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
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陈云看到新华社简报刊登的调查报告《马寅初的家属希望尽快为马落实政策》。报告中说:“从一九五九年马寅初被批判而免去职务起,至今已二十年。这期间,他一直闲在家里。”“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北大一些曾经主管和批判过马寅初的同志认为:马寅初是国内外知名人士,他提出的‘新人口论’、主张节制生育等问题,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当时对他的批判、处理是错误的。因此,对马寅初的问题应该尽快进行复查,予以平反,公开恢复名誉。”
陈云看完后,当即批示胡耀邦:“马寅初的问题,应该平反,如何请酌。”[22]胡耀邦立刻表示赞成,指示中央组织部同中央统战部商量解决这件事。
在陈云作出明确批示后,为马寅初平反工作的步伐大大加快。七月九日,北京大学党委向教育部党组并中央组织部写了一份请示报告。报告认为,应当为马寅初平反,把强加给他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全部推倒。随后,中央组织部主持召开有中央统战部、中央纪委、教育部、北京市委、北大党委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讨论落实为马寅初平反的问题。七月十六日上午,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李贵到寓所,看望九十八岁高龄的马寅初,告诉他决定为他彻底平反、恢复名誉的消息。马寅初回答说:“我很高兴。”“二十多年前中国人口并不多,现在太多了。要尽快发展生产才行啊!”[23]九月五日,根据邓小平的批示,马寅初被任命为北京大学名誉校长。翌年八月,又被增选为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一九八五年,《马寅初传》出版。陈云为这本书题写了书名,并题词:“坚持真理,严谨治学。”
潘汉年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特别是在开展对敌隐蔽斗争方面,有过很大的功劳。一九五五年四月初,中央召开一次会议时,潘汉年主动向党交代他在抗日战争期间,一次去敌占区工作时,曾被人挟持到南京会见汪精卫的经过。结果,他被怀疑为“内奸”遭到逮捕,并由政法机关审理。一九六三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潘汉年是“长期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内奸分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4]“文化大革命”中,又将潘汉年永远开除党籍,改判无期徒刑。后被下放到湖南劳动改造,一九七七年四月含冤去世。这是建国以来的一大错案,也是祸及整个隐蔽战线的重大冤案。
对把潘汉年定为“内奸”,有些人多年来一直表示怀疑,尤其是过去曾同潘汉年一起工作过的同志。陈云就是其中一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立即向中央建议复查潘汉年的案件。由于潘汉年长期活动在隐蔽战线,这样一种特殊环境,使他难以留下工作的书面材料,知道他活动情况的人也非常少,复查难度很大,少数知情人的证明就显得极其宝贵。
陈云首先向刘晓了解情况。刘晓解放前长期在上海负责党的秘密工作,对潘汉年的情况是比较了解的。但刘晓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残酷迫害,被关押七年零八个月,致使右半身瘫痪,病情时好时坏。这时刘晓正在上海治病,得知陈云要找他,马上从上海赶回北京,在夫人张毅陪同下去见陈云。陈云对他说:“你对潘汉年是了解的,我请你和廖承志同志一起,给潘汉年写材料,协助中央解决他的问题。”刘晓没有吭声。陈云理解地说:“你写字有困难,你讲,让张毅执笔,一个月后写好交给我。”[25]
一九七九年十月十七日,陈云做直肠镜检查,被确诊患结肠癌。二十四日,陈云做结肠癌手术。手术前,他谈了一件事:潘汉年案件需要复查。陈云后来说:“我是动过大的手术的人,手术前,恐怕靠不住了,开刀后怎么样不晓得,姚依林同志来问我有什么话,我写信给耀邦同志说,潘汉年一案要重新审查。我那时感到,生命可能没有保证。”
陈云对潘汉年案件的怀疑是有根据的。他说:“潘汉年如果真的叛变了,上海党的组织(刘晓那一摊摊人)他统统知道,为什么没有被捕,还能保持下来?”至于一九三五年国民党政府派驻苏联大使馆武官邓文仪,与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联系,提出国共两党恢复合作的问题,中共代表团决定派潘汉年回国找陈果夫、陈立夫商谈这件事,陈云回忆道:在莫斯科的时候,潘汉年和邓文仪联系,“是王明、康生和我三个人决定的”。潘汉年回国的时候,“康生亲自刻了一个图章,叫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搞了一个具有代表身份的文件,代表中央苏维埃”。“他同国民党有关系,不成什么问题。”
陈云还认为,潘汉年案件不仅使潘汉年个人长期蒙受冤屈,而且牵连许多过去同他有工作联系的人,也长期蒙受冤屈。陈云担任过隐蔽战线工作的领导职务,大家对他寄予很大希望。陈云说:“现在好多同志想来看我,但不敢找我,怕我死了。”“白区工作的同志希望我不要死了,人在还不要紧,不在了就麻烦。”[26]
陈云提出应该复查潘汉年案件以后,工作的进展仍很迟缓。又过了一年,一九八〇年十一月三日,廖承志在讨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草案)》的一次会议上提出:“我与刘晓同志商量过,认为潘汉年问题可以说是个冤案。”“我正式严肃地建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要重新审查。”抗日战争时期,廖承志在香港从事统战工作的时候,潘汉年负责情报工作。廖承志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指出:“我敢肯定他不是叛徒,因为当时潘对上海、广东、香港地下党的情况很清楚,而潘到上海后,这些地方的地下党没有任何一个机构因为他而遭到破坏。”[27]会后,廖承志把自己在会上的发言整理成文字,给陈云写了一封信,重申应为潘汉年平反的意见。
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陈云给公安部打电话,请公安部当天下午就将潘汉年案件的最后定案的全部材料送去。公安部部长赵苍璧给陈云回电话说:“对潘汉年一案的人都怀疑了,就剩下一个潘汉年了。”陈云说:“潘汉年也要平反,也站不住。”[28]过了十天,即一九八一年一月三日,陈云又给公安部打电话,请公安部迅速整理一份有关潘案处理过程的梗概材料,送往中央纪委。一月十六日,公安部按照陈云的意见向中央纪委报送了潘汉年一案的有关材料。
在调查研究了潘汉年案件的大量材料后,三月一日,陈云致信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赵紫阳:
“一九七九年十月确诊我患有结肠腺癌而决定动手术时,我曾写一条子给耀邦同志,我认为潘汉年的案件需要复查一下。我认为他当时并未真心投敌,否则不能解释刘晓同志领导下的上海党能完整地保持下来。潘汉年已于一九七七年死于劳改农场。所有与潘案有关的人都已作出结论加以平反。连潘汉年老婆董慧同志也已平反(也是七七年死的)。

1981年3月1日,陈云关于提议中央复查潘汉年案件问题给邓小平、李先念等的信。
“我收集了一些公安部的材料和与汉年同案人的材料。这些材料,并无潘投敌的材料确证。而且对于刘晓、刘长胜同志等能在上海保存下来反面提供了潘并未投敌出卖组织或某一个同志。
“我提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正式予以复查。这件事如中央同意,可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理。
“附廖承志同志给我的信请阅。”[29]
二日上午信发出后,邓小平当天批示:“赞成。”李先念也批示:“同意。”三月三日,胡耀邦批示中央纪委对潘案进行复查。
十一月八日上午,陈云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接见“中央特科”党史专题座谈会的代表。见到这些隐蔽战线的老战友,陈云十分兴奋,同他们一一热烈握手。涂作潮在隐蔽战线代号“木匠”,在特科搞过无线电通讯工作,“文化大革命”中遭酷刑迫害而瘫痪。年迈体弱的陈云俯身同坐在轮椅上的涂作潮握手问好,涂作潮感动得热泪盈眶。接着,陈云高度评价了中央特科的历史作用。同时,满怀信心地告诉大家:“潘汉年的案件中纪委正在为他平反。我必信他将恢复名誉。”[30]接见后,陈云和大家一起合影留念。这使那些因从事特科工作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牵连、被迫害的老干部十分激动。他们说:尽管我们过去一度蒙受了不白之冤,但是中央知道我们,陈云同志知道我们。沉冤终于得到了昭雪、澄清,今后决不会再背黑锅了。虽然我们年纪大了,但是今后还要为党多做一些工作。[31]
从一九八一年三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根据陈云的建议,责成中央纪委复查潘汉年案件后,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央纪委调阅和详细研究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原中央专案办公室关于潘案的全部材料,并查阅了中央档案馆和中央主管部门有关的历史档案,又向几十位过去同潘汉年一起工作过的人作调查。复查结果表明,原来认定潘汉年是“内奸”的结论不能成立,应予否定。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根据中央纪委的复查结果,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通知》指出:
“根据潘案复查结果,中央向全党郑重宣布:把潘汉年同志定为‘内奸,,并将其逮捕、判刑、开除党籍,都是错误的。这是建国以来的一大错案,应予彻底纠正。”
为此,中共中央作出两条决定:
“一、撤销党内对潘汉年同志的原审查结论,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判,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潘汉年同志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二、凡因‘潘案’而受牵连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应由有关机关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定性错了的应予平反,并将他们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和生活困难等善后问题,切实处理好。”
《通知》还总结了此案的沉痛教训,指出:
“党内审查从事对敌隐蔽斗争的干部,最主要的方法应当是从他们的长期斗争历史、工作实际效果来证明他们是否对党忠实。担负这种工作的同志,他们的社会关系、工作环境、接触人物必然是复杂的,他们需要独立进行秘密活动,使用各种特殊手段。因此,他们的行动不易弄清,而且常常是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明。但是,党既然给了他们这种特殊任务,允许他们进行特殊的活动,那末审查时就不能以关系复杂、接近敌人、无人证明等理由作为怀疑的根据,不能脱离他们的特殊任务、特殊工作环境,而采取一般的、简单的审查方法。否则,就容易冤枉好同志。”
潘汉年冤案平反后,十一月九日,陈云给夏衍写了一封信:
“潘汉年同志的案件已经平反,党内已经通报。”“但在党外,要使人知道汉年同志是一个好同志,所以我想请你写一篇文章,纪念他,并在《人民日报》上登载。你是否可能写一篇,请你斟酌。”[32]
夏衍按照陈云的意见,于十一月二十三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纪念潘汉年同志》的文章。夏衍是一九二四年潘汉年在上海“创造社”出版部工作时同他认识的。两人交往颇多,也很深。文章说:“国共两党分裂、合作、再分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之类的斗争,在青年人心中已经是属于早已过去的事了。潘汉年同志就是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在最前沿的阵地上,忠心耿耿地为党工作了几十年的好党员。”“‘潘案’的复查,终于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实现了!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三中全会的伟大意义。我们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传统,终于得到了恢复。潘汉年和董慧同志早在五年前去世了,我们这些无神论者不相信有什么‘地下’或‘九泉’,党给他们恢复了名誉,他们是不会知道了,但是,被株连的(死了的和活着的)得到了昭雪平反,潘汉年这个名字,他对党的一片丹心,终于可以写入青史,令人长久垂念了!”
徐懋庸在三十年代曾是上海“左翼作家联盟”的成员。他和周扬等人因主张“国防文学”,同主张“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鲁迅发生争论,鲁迅于一九三六年八月发表《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一文,点名批评了他。一九三八年徐懋庸来到延安。毛泽东同他长谈,批评了徐懋庸等对鲁迅不够尊重的错误。关于“两个口号”的争论,毛泽东说:“应当肯定,这次争论的性质,是革命阵营内部的争论,不是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争论。”毛泽东还说:“这个争论,是在路线政策转变关头发生的。从内战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在这样的转变过程中,由于革命阵营内部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的不平衡,认识有分歧,就要发生争论,这是不可避免的。”[33]毛泽东谈完后,要徐懋庸去找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谈一谈。此后,徐懋庸很快就被分配到抗大工作,并在抗大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文化大革命”中因“两个口号”的争论问题,徐懋庸受到错误批判。一九七七年含冤去世。
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七日,徐懋庸夫人王韦致信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负责人陈荒煤阅转周扬,请求组织上帮助弄清楚当年毛泽东关于“两个口号”争论的评论,并提出“可否请你们转请陈云同志鉴明”。随信附了徐懋庸一九七二年写的关于他同毛泽东谈话内容的回忆材料。陈荒煤将信和材料经周扬转送胡耀邦。根据胡耀邦指示,中央组织部宣教局局长沙洪于九月五日致信陈云,请他回忆一下徐懋庸的回忆材料是否大体属实。
三十年代上海文艺界关于“两个口号”的争论涉及面广,牵涉人多,是一个复杂的历史问题。“文化大革命”中田汉、夏衍、阳翰笙等不少人因此受到牵连。陈云早年在上海见过鲁迅,在延安同文艺工作者也有很多接触,深知这一问题的复杂性。经过认真回忆,九月十一日,陈云给胡耀邦写了一封信,说:“徐懋庸确实与我和李富春同志谈过一次话,因为那时见的人很多,谈话的内容实在记不得了。但徐懋庸一九七二年自己的记录,大体可信。”因为:
“一、我确实记得毛主席讲过‘徐懋庸给鲁迅的那封信是错误的,因此鲁迅批评了他,但徐懋庸还可教书’。所以毛主席把徐懋庸安排在抗大当教员,以后徐懋庸就在抗大加入共产党。二、那时毛主席在延安组织了一种座谈性质的哲学研究会。每星期有一个下午开会,地点就在中央组织部。何思敬是肯定参加了的,我记忆中徐懋庸也参加了。三、我不止一次地听毛主席说过:‘鲁迅是中国无产阶级文艺革命的旗手’,‘鲁迅是富有革命斗争经验的人,那时(指两个口号的论争)他怕左翼文艺界人在革命转变关头上当’。四、在延安时我从来没有听毛主席说过三十年代上海文艺界两个口号的论争是革命与反革命的争论。也没有听毛主席说过‘国防文学’是反革命的口号。”
“我建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对上海文艺界三十年代问题,对创造社,对当时其他革命文艺团体,作出实事求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评价。作这些评价时,必须把这些革命文艺团体的是非功过放到当时历史环境中考察。”“这件工作最好今年就动手做,因为亲身经历和知道当时情况的人,年龄都是七十开外八十开外了,再不动手就迟了。”[34]
陈云回信的消息,很快传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王韦回忆说:“文学所复印后,所有有关人都发了一份,夏衍、田汉、阳翰笙都有。信也给我看了,我当时就抄了一份。”“陈云的信来了以后,事情就定下来了,靠得住了,以后就没有人再提这个事了。”[35]
“文化大革命”和建国以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严重影响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不实事求是地解决这个重大问题,就无从分清是非和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就难以实现和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陈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特别是三中全会以后,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花了很大力量,领导中央纪委先后对刘少奇、瞿秋白、潘汉年等在全党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复查和平反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不少干部就要求认真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三中全会后,这种呼声更加强烈,还要求总结建国以来党的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要求对毛泽东的功过是非作出恰当的评价。国际上也在观察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对中国共产党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十分注意。
陈云对这个问题采取很谨慎的态度。他在一次谈话中说:毛主席发动文化大革命,“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像赫鲁晓夫那样的事件,防止中国变修,本意是很好的”。“当初也不是要搞那么大。”后来,“文化大革命搞了十二年,至少十年”。“可以说它成为我们党在解放后的一个历史阶段,问题不小。”“看来这个问题需要作一个总结。当然,总结时要很慎重,要把林彪、‘四人帮’、康生、陈伯达、王(力)、关(锋)、戚(本禹)的破坏作用估计进去,适当估价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对我们党很深刻。”“要研究为什么搞文化大革命,为什么会扩大化。将来适当的时候要总结,但现在不忙。越到后来,问题会看得越清楚。多观察一个时候,可能结论就更客观、更合乎实际、更科学。现在各方面都很忙,不必匆忙作结论。”[36]陈云关于对“文化大革命”“将来适当的时候要总结,但现在不忙”的意见,同邓小平的看法是一致的。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就说过:“文化大革命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阶段,总要总结,但是不必匆忙去做。”[37]
经过一段时间酝酿,时机逐渐成熟。一九七九年六月间,中共中央决定,由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对建国三十年来的历史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的历史给予初步的基本估价。九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叶剑英的讲话。这个讲话,“不单是带有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意义,实际上总结了、或者说基本上总结了建国以来三十年的经验教训”。[38]陈云参加了会议,赞成叶剑英的讲话。
但是,这个总结毕竟还是初步的,正如叶剑英在讲话中所说:“中共中央认为,对过去三十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的历史,应当在适当的时候,经过专门的会议,作出正式的总结”。[39]不久,中共中央把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上议事日程。这项工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主持,起草小组由胡乔木、邓力群具体负责。一九八〇年二月,起草小组草拟出历史决议的提纲,送邓小平审阅。邓小平看后,在三月十九日找胡耀邦、胡乔木、邓力群三人谈话,提出起草历史决议的三条总的原则:“第一,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第二,对建国三十年来历史上的大事,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包括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要做出公正的评价。”“第三,通过这个决议对过去的事情做个基本的总结。还是过去的话,这个总结宜粗不宜细。总结过去是为了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40]此后,在历史决议起草过程中,邓小平发表了十多次谈话,指导起草工作。
陈云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他完全赞成邓小平提出的三条原则。从一九八〇年六月至一九八一年三月间,先后七次找胡乔木、邓力群等谈话,提出自己对起草历史决议的意见。
起草历史决议,首先要正确评价毛泽东,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邓小平讲的最核心的问题。陈云认为,从国际共运的经验来看,必须正确对待毛泽东所犯的错误,正确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这不仅是对毛泽东个人,尤其关系到我们党的整个历史。对毛泽东的评价,实际上就是对我们党的历史的评价。一九七九年三月六日,陈云在一次谈话中说:
“我们对毛主席的评价,不会像赫鲁晓夫对斯大林那样。我们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毛主席提出防修反修等问题对我们是有好处的。但实事求是地说,有些问题毛主席也有责任。对这个问题,要平心静气,不能像有的人在西单民主墙大字报上那样说法。有的青年人说得过分一点,我们中央就不能那样讲。总的来说,我们党中央是掌握分寸的。”“对这个问题,要平心静气,不能感情用事,要慎重考虑。对毛主席的评价不仅是中国的问题,而且是世界的问题。就像对斯大林的评价一样,不仅是苏联的问题,而且是世界的问题。”[41]
关于要对毛泽东的功过是非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问题,陈云谈了自己的看法。一九八〇年七月三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历史决议起草时,胡乔木转达了陈云的意见:
“陈云同志讲,一定要在我们这一代人还在的时候,把毛主席的功过敲定,一锤子敲定,一点一点讲清楚。这样,党的思想才会统一,人民的思想才会统一。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将来就可能出赫鲁晓夫,把毛主席真正打倒,不但会把毛主席否定,而且会把我们这些作含糊笼统决议的人加以否定。因此,必须对这个问题讲得很透彻。”[42]
陈云认为,科学地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并不是要回避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而必须采取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九八〇年十一月上旬,陈云先后两次约见胡乔木,主要就决议中如何写毛泽东的错误谈了他的看法。根据胡乔木的回忆,陈云谈了三点意见:一、毛主席的错误问题,主要讲他违背民主集中制,着重写这个,其他的可以少说。二、整个党中央是否可以说,毛主席的责任是主要的。党中央作为一个集体,也要把自己的责任承担起来。三、毛主席的错误,地方有些人,有相当大的责任。毛主席老讲北京空气不好,不愿呆在北京,这些话的意思,就是不愿同中央常委谈话、见面。他愿听意见的首先是华东的柯庆施,其次是西南,再其次是中南。[43]
陈云对毛泽东晚年错误的这种分析,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
由于评价毛泽东所犯错误这个问题的高度敏感性和复杂性,掌握好分寸十分重要。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召开的各组召集人碰头会上,邓小平指出:“过去我们好多讲的‘路线’,并不准确,而且用得很多很乱。”陈云插话说:“讲路线,历史上用惯了,用到谁的头上谁就不得翻身,还要上挂下联。‘文化大革命’中用得更滥了。如果讲十一大是路线错误,那问题就大了,包括叶帅,包括先念同志,包括好多人。所以,这个问题我赞成现在稿子的提法。”邓小平说:“十一大,不要谈什么路线问题;‘文化大革命’,我们也不谈路线问题。按它的实质分析就是了,是什么就是什么。毛主席的错误,如果讲到路线问题,也讲不清楚。”[44]
起草历史决议是一项巨大工程。起草小组负责人胡乔木的健康状况一直不太好。早年做过胃切除手术,七十岁时又做了胆结石的手术。长期的脑力劳动和紧张工作,使他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症。繁重紧张的起草工作,使胡乔木“自己也感精力疲惫,一到晚间几乎只想睡觉”。陈云十分关心胡乔木的健康,一九八一年一月间,在“一天之内连续三次”催胡乔木立即离京休息。[45]胡乔木接受陈云的劝告,赴广州休息了二十天左右。
陈云对起草决议提出的一个重要意见是,建议增加回顾建国以前二十八年历史的段落。一九八一年三月,陈云在一次谈话中讲到,决议要达到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目的,使大家通过阅读决议很清楚地认识这个问题,就需要写上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六十年中间毛泽东的贡献,毛泽东思想的贡献。因此,建议增加回顾建国以前二十八年历史的段落。他指出:
“有了党的整个历史,解放前解放后的历史,把毛泽东同志在六十年中间重要关头的作用写清楚,那末,毛泽东同志的功绩、贡献就会概括得更全面,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也就有了全面的根据;说毛泽东同志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说毛泽东思想指引我们取得了胜利,就更能说服人了。”[46]
这个意见,解决了决议起草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得到中央常委的一致同意。邓小平多次提到,并大加赞扬。三月二十四日,邓小平去看望陈云,并就历史决议的起草交换意见。二十六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提到了陈云这条意见。他说:陈云建议“专门加一篇话,讲讲解放前党的历史,写党的六十年。六十年一写,毛泽东同志的功绩、贡献就会概括得更全面,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也就有了全面的根据。这个意见很好,请转告起草小组”。[47]在五月十九日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在讲话中再次提到,决议形成过程中,“陈云同志提出,前面要加建国以前的二十八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见,现在前言有了。”[48]
决议一定要经得住历史检验,论断要合乎实际,这是陈云反复强调的观点。他在同起草组负责人谈话中着重指出:“关于建国以来三十二年中党的工作的错误,一定要写准确,论断要合乎实际,要把它‘敲定’下来。”他解释说:“‘敲定’是上海话,敲是推敲的意思,定是确定的意思,就是说,反复推敲,反复斟酌,使它能够站得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陈云同意邓小平“宜粗不宜细”的意见,并指出:“在这个原则下面,是成绩就写成绩,是错误就写错误;是大错误就写大错误,是小错误就写小错误。要分别不同情况,把它‘敲定,下来。”
与此相联系,陈云还提出,决议中要按照历史本来面貌写上国际上对我们的帮助。他说:“我们党是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成立的,建党初期共产国际也起了好作用。抗日战争期间,苏联还是援助了中国,最后出兵打垮关东军。如果不把关东军打垮,抗日战争的胜利起码要推迟好几年,我们也要晚一些进到东北,东北很难首先全部解放。还有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一百五十六项,那确实是援助,表现了苏联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对我们的情谊。”
这时,中苏关系尚未得到改善。陈云仍坚持在历史决议中应该把包括苏联在内的国际援助,如实地按照事情本来面貌写上去。他说:“要通过对这些历史问题的论断,再一次说明中国共产党人是公正的。”
陈云还指出:“毛泽东同志的一个无可比拟的功绩,是培养了一代人,包括我们在内的以及‘三八式’的一大批干部。”一九八一年三月,陈云在一次谈话中说:
“这是一件极大的事情。”“毛泽东同志在党内的威望,是通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建立起来的。即使毛泽东同志犯错误的时候,许多老干部被整得那么厉害,可是大家仍然相信他,忘不了他的功绩,原因就在这里。老一代人拥护毛泽东同志是真心诚意的。”
陈云回忆说:在延安时期,毛泽东正确制定了我们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写了许多重要的著作,例如《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实践论》、《矛盾论》、《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战争和战略问题》、《新民主主义论》等等。“我们党里头没有第二个人写出这样好的著作。这是了不起的功绩。”这些话看似平常,但分量很重,内涵极其丰富,尤其是由陈云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革命家说出来,影响十分深远。
陈云历来十分重视提倡学习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重点是学习哲学,强调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要性。在起草历史决议的过程中,陈云指出:“建国以后,我们一些工作发生失误,原因还是离开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在党内,在干部中,在青年中,提倡学哲学,有根本的意义”。同时也要学点历史,特别是中国革命、中国共产党的历史。[49]这是他从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这条建议,邓小平十分重视。三月二十六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转述陈云的建议,指出:“陈云同志说,他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哲学著作,受益很大。毛泽东同志亲自给他讲过三次要学哲学。”“现在我们的干部中很多人不懂哲学,很需要从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上提高一步。”“历史决议中关于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贡献,要写得更丰富,更充实。结束语中也要加上提倡学习的意思。”第二天,在同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人谈话时,邓小平再次肯定陈云的建议,说:“陈云同志建议,要提倡学习,主要是学哲学,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哲学著作”,“这个意见很好”。[50]
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实事求是方面,邓小平、陈云都堪称典范。学习哲学,最重要的一点也就是要从理论上解决和掌握好实事求是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问题。讲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讲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最集中的体现和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实事求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所以开得好,确定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胜利地进行了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就是因为从根本指导思想上恢复和坚持了毛泽东倡导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把人们的思想从“左”的或右的错误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使之符合客观实际,既不超越也不落后于客观实际,也就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使人们的思想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同样也就是实事求是。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要靠实事求是;纠正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发生的失误,也要靠实事求是。总之,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必须始终坚持的唯一正确的思想路线,永远是战胜任何困难和风险,不断把党、国家和人民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根本法宝。
历史决议稿吸收了陈云的这些重要意见。一九八一年六月,在精益求精的基础上形成了决议草案。陈云看了这份草案后,请人转告胡乔木:改得很好,气势很壮。这是一句言简意赅、发自肺腑的评价。
在起草历史决议期间,一九八〇年十一月十日至十二月五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连续召开九次会议,主要议题是讨论并批准中央政治局准备向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人事更动方案。自八月中下旬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以后,参加这一会议的不少人向中央提出,华国锋不宜继续担任中央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在讨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讨论稿的过程中,无论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或军队系统,都有很多人要求调整华国锋所担负的职务。在这几次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第一次会上,华国锋提出要求辞去中央主席、军委主席和党内的其他职务,并对粉碎“四人帮”以来的工作作了一些检查和解释。
陈云参加了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他在会上发言,讲了三点意见。第一点,揪出“四人帮”,是华国锋对党的“一个很大的贡献”。那时,华国锋“是负主要责任的”。但是,揪出“四人帮”以后,我们党没有能够实现心情舒畅、生动活泼这样的局面,使人“大失所望”。第二点,“华国锋同志当主席不适当”。陈云说:“那一天我跟先念同志到国锋同志那里去的时候提出,国锋同志要有自知之明,在毕生的工作里头,加号是多少,减号是多少。加号指的正确的,减号指的错误的。我讲了一句,希望国锋同志珍惜已有贡献,就是说,不要随便丢掉已经有的这一点贡献。”陈云还说:“小平同志当党的主席,众望所归。但是,我相信,小平同志不愿意干,极力推耀邦同志来干,我说好,耀邦同志来搞。”“胡耀邦这个同志,你说他没有缺点,我看难说,我们老朋友了,但是还信得过,他不会搞邪门歪道。我那个时候跟他拱了拱手的,我说,我是死在你前面,你这个集体领导的班子,不要独断专行,要搞集体领导,拜托拜托。”第三点,“我认为这件事不能再拖了。十二大谁作报告决定下来,哪个当主席哪个作报告。”“政治局会议以后要通通气,没有通气的干部还要通通气。各省的省委第一书记,我认为可以分批召集来通通气。”[51]
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展开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是始终进行得平心静气,到会的有二十九人发言,都没有强加于人的气氛。
大家在发言中指出:“华国锋同志在粉碎‘四人帮’这一事件中是有功劳的,这应当肯定;但对这一事件应作历史分析,不应把功劳只归于个人。”“华国锋同志在过去四年中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显然缺乏作为中央主席所必要的政治能力和组织能力。”“华国锋同志继续担任现职是不适当的。”[52]
许多人曾提议邓小平担任中央主席兼军委主席,因为正如陈云所说的,这是众望所归。但邓小平表示,由他“担任中央主席不相宜。从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一直致力于让比较年富力强而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同志担任领导工作。”邓小平认为:“在六十多岁的同志中,胡耀邦同志担任中央主席比较适当。至于军委主席,暂时没有其他适当的人选,他可以担任一段时间,以便培养新的比较年轻的同志将来接替。当然,只有六中全会才能对这些问题作出决定。”[53]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邓小平的意见。
在最后一天的会议上,华国锋表示欢迎大家对他的批评。他再次提出辞去现任职务,并要求在六中全会以前,不再主持中央政治局、中央常委和中央军委的工作。中央政治局接受了他不再主持目前工作的意见。但是在六中全会作出有关决定以前,他仍是中央的主席,仍要以中央主席的身份接待外宾。并且希望六中全会继续选举华国锋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选举他做中央副主席。
中央政治局最后通过三项决议:“(一)向六中全会建议,同意华国锋同志辞去中央主席、军委主席的职务。(二)向六中全会建议,选举胡耀邦同志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军委主席。(三)在六中全会前,暂由胡耀邦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委的工作,由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军委工作,都不用正式名义。”中央政治局还指出:“(一)(二)两项都只是对六中全会的建议,全会如何作出决定,这是全会的权力。全会当然会审慎地考虑这些问题,并严格按照党内民主原则来进行讨论、表决和选举。”
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还决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讨论稿参照讨论中所提意见进行改写。经政治局讨论并原则通过后,在四千人范围内再讨论一次,再次修改后提请六中全会讨论通过。中央政治局认为:“现在通过这一决议的时机已经成熟,不宜再行延迟。”[54]
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在“文化大革命”中祸国殃民,罪行累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纪委经过一年多的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又进行了近五个月的预审调查工作。一九八〇年九月二十九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十一月五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案,对这两个反革命集团案的十名主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提起公诉。十一月二十日至翌年一月二十三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北京开庭公开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十名主犯。依法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二十年、陈伯达有期徒刑十八年、黄永胜有期徒刑十八年、吴法宪有期徒刑十七年、李作鹏有期徒刑十七年、邱会作有期徒刑十六年、江腾蛟有期徒刑十八年,均剥夺政治权利五年。[55]这次公开审判,表达了人民的愿望,伸张了正义,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
直接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的康生、谢富治,已先后在一九七五年和一九七二年病死。中共中央于一九八〇年十月十六日批转中央纪委《关于康生、谢富治的两个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对这两人的《悼词》,开除他们的党籍。
这时,如何处理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成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陈云听取王鹤寿关于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汇报,同意“两案”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除对少数罪行重、民愤大的坏分子追究法律责任、进行党纪处分外,对有牵连的人采取宽大处理、区别对待的政策。经过一天考虑,十九日,陈云就“两案”审理工作写下重要批语。他指出:
“一九六六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内乱。但这是一场政治斗争。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政治斗争。这场政治斗争被若干个阴谋野心家所利用了。在这场斗争中,有许多干部、党员、非党人士受到了伤害。但‘文化大革命’从全局来说,终究是一场政治斗争。因此,除了对于若干阴谋野心家必须另行处理以外,对于其他有牵连的人,必须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对于这场政治斗争,不能从局部角度、暂时的观点来处理,必须从全局观点、以党的最高利益、长远利益为出发点来处理。这种处理办法,既必须看到这场斗争的特定历史条件,更必须看到处理这场政治斗争应该使我们党今后若干代的所有共产党人,在党内斗争中取得教训,从而对于党内斗争采取正确的办法。这是处理这场政治斗争的前提。”[56]
在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上,胡耀邦传达了陈云的这个重要批示。一九八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批转《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指出:“陈云同志的批件,对‘两案’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作了更为完整的概括,是中央处理‘两案’问题的总的指导思想。”
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的议程是:一、审议和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二、改选和增选中央主要领导成员。
会议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分为八个部分:建国以前二十八年历史的回顾;建国三十二年历史的基本估计;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历史的伟大转折;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这个决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对建国三十二年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作出了正确的总结,科学地分析了在这些事件中党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和错误,分析了产生错误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系统论述了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和指导意义。
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全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增选赵紫阳、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选举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他们是: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
陈云参加了六中全会。二十九日,他在闭幕会上作了简短讲话。他说:“中央开了一次很重要的会议,解决了几个重大的问题。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的任务还很重。中央和全党同志必须兢兢业业工作。”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及其通过的历史决议,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任务。
【注释】
[1]陈云会见马来亚共产党总书记陈平的谈话记录,1979年3月6日。
[2]《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7页。
[4]黄克诚《关于党风问题》,见1981年2月28日《人民日报》。
[5]王鹤寿《沉痛悼念陈云同志》,见1995年7月21日《人民日报》。
[6]《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3页。
[7]《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第8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81页。
[8]陈云给华国锋的信,手稿,1979年2月28日。
[9]《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页。
[10]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刘少奇》摄制组采访刘源的谈话记录,1997年。
[11]陈云会见马来亚共产党总书记陈平的谈话记录,1979年3月6日。
[12]《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41-442页。
[13]《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64-965页。
[14]中共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1979年2月22日。
[15]陈云会见马来亚共产党总书记陈平的谈话记录,1979年3月6日。
[16]刘英《我和张闻天命运与共的历程》,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226页。
[17]刘英《我所知道的陈云》,见《党的文献》1996年第2期。
[18]《萧劲光回忆录(续集)》,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311-312页。
[19]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萧劲光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1979年2月3日。
[20]陈云给邓小平的信,手稿,1979年1月11日。
[21]《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22]陈云对新华社记者调查报告《马寅初的家属希望尽快为马落实政策》的批语,1979年6月21日。
[23]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党组织为马寅初彻底平反恢复名誉》,见1979年7月26日《人民日报》。
[24]中共中央关于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1982年8月23日。
[25]仇学宝、于树坤《魂系上海——刘晓传》,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320页。
[26]陈云在接见“中央特科”党史专题座谈会代表时的讲话和插话记录,1981年11月8日。
[27]国家机关讨论历史问题决议(草稿)简报,第3组第22号,1980年11月5日。
[28]陈云在接见“中央特科”党史专题座谈会代表时的讲话和插话记录,1981年11月8日。
[29]陈云给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赵紫阳的信,手稿,1981年3月1日。
[30]陈云在接见“中央特科”党史专题座谈会代表时的讲话和插话记录,1981年11月8日。
[31]“中央特科”党史专题座谈会情况简报,第3期,1981年11月9日。
[32]陈云给夏衍的信,手稿,1982年11月9日。
[33]徐懋庸《我和毛主席的一些接触》,1972年9月13日。
[34]陈云给胡耀邦的信,手稿,1978年9月11日。
[35]访问王韦的谈话记录,2003年11月5日。
[36]陈云会见陈平的谈话记录,1979年3月6日。
[3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9页。
[38]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80年1月16日。
[39]《叶剑英选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22页。
[40]《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1、292页。
[41]陈云会见马来亚共产党总书记陈平的谈话记录,1979年3月6日。
[42]《胡乔木谈中共党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5页。
[43]《胡乔木谈中共党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页。
[44]邓力群《中央起草历史问题决议的指导思想》,1981年7月21日。见《邓力群文集》第1卷,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第548-549页。
[45]《胡乔木书信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5页。
[46]《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页。
[4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页。
[48]《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6页。
[49]《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3-286页。
[50]《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304、381页。
[51]陈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80年11月11日。
[52]中共中央关于扩大传达《中央政治局会议通报》的通知,1980年12月5日。
[53]中共中央关于扩大传达《中央政治局会议通报》的通知,1980年12月5日。
[54]中共中央关于扩大传达《中央政治局会议通报》的通知,1981年1月9日。
[5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特法字第1号,1981年1月23日。
[56]《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