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7.26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①,君子以为犹告也。”

今译——

孟子说:“有三种做法是对双亲的不孝,其中没有子嗣是最大的不孝。舜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原因是怕没有子嗣,君子认为这就等于禀告了一样。”

注释——

① 为(wèi):和前一个“为(wéi)”字不同,这里读四声,表示原因。

开讲——

孟子说的“不孝有三”,是哪三种?有不同的说法。赵岐:“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朱熹章句亦引赵岐此注。

第一种,“阿意曲从,陷亲不义”,就是不敢制止父母的不当行为,使父母做出不当之事而有损名誉。这是不该屈从的时候屈从了。(https://www.daowen.com)

第二种,“家贫亲老,不为禄仕”,家里贫穷,父母老了,也不肯出去做点事拿点俸禄来奉养父母。这是该屈从的时候没有屈从。

第三种,“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不娶妻不生子,因此绝了对祖先的祭祀。

“三不孝”中,孟子认为,最大的不孝是第三种。

舜娶了尧的两个女儿。舜为什么“不告而娶”呢?(参见9.2开讲)照儒家看来,娶妻必须依礼而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可是舜的父亲瞽瞍和舜同父异母的兄弟象,屡次想杀掉舜。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舜按礼禀告父母,一定娶妻不成;娶妻不成,则无子嗣,会绝了对祖先的祭祀,是最大的不孝。两难之中,两害相权取其轻,舜因此“不告而娶”。禀告父母是“礼”;不禀告父母是“权”。“告”的目的在娶,“告”了就不得娶,“不告”才得娶,所以真正的“告”,恰恰是不告,“君子以为犹告”。朱熹说:“盖权而得中,则不离于正矣。”

舜的“不告”,是瞽瞍造成的,不是舜。所以舜仍然被儒家视为大孝的典范。孟子在这里,还是在讲儒家的“礼”与“权”(参见7.17开讲)。朱熹又引范氏曰:“天下之道,有正有权。正者万世之常,权者一时之用。常道人皆可守,权非体道者不能用也。盖权出于不得已者也,若父非瞽瞍,子非大舜,而欲不告而娶,则天下之罪人也。”

权,是有条件的,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动用“权”的“权利”。

成语——无后为大

链接——7.17;7.18;7.19;7.28;8.30;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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