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建评价小组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组建评价小组

教师评价活动的开展需要建立必要的评价机构,负责对整个评价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以及评价结果的最终决定与解释。教师评价机构的设立,一般包括若干个不同层次的评价小组,分别承担不同的功能。其一,教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由相应的主管领导牵头,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作为评价小组组长,负责学校权威统筹领导评价工作的开展。其二,教师评价评审小组,一般由学校领导、与评价利益无关的中层干部、教研组长、教师代表以及校外的专家、企业代表等构成,主要负责教师工作绩效、专业水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与评判,并为最终的评价结果提供重要参考意见。其三,教师评价工作小组,主要由人事处主任、教务处主任以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构成,具体负责教师评价活动各项程序的组织与实施。最后,可以建立教师评价工作监督小组,主要由学校纪委领导、教代会代表等成员构成,主要负责对教师评价全过程的纪律监督,接受举报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确保评价活动的公平、公正与公开。(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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