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羞耻与儒家“义”的观念
本章是上一章的延伸。上一章透过舍勒和儒家思想家的理论,阐明了羞耻本身的现象学体验。本章将立足儒家传统对羞耻与“义”的联系进行更具体的描述。第一节澄清孟子的立场:义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尽管义具有规则的含义,它原初地是由我们内在的道德情感所意向到的。第二节说明如下观点:如果一个人的意图或行为不正当(不义),自发的羞耻感就会产生并且推动自我改正。本节还阐明了马克斯·舍勒与儒家羞耻观念的差别。第三节比较绝对的义与一般的礼,以及仁爱与羞耻—义务所发挥的作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