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姆嘉登对心灵观念的道德化处理
与沃尔夫相一致,鲍姆嘉登对“理性心理学”的讨论也基本上遵循了莱布尼茨的思路。在论及人的心灵(灵魂)本性时,鲍姆嘉登明确声称:“人的灵魂在较严格的意义上是一种力……因此是一种实体……也即一种单子。” (62) 同样,他也追随先辈莱布尼茨,从灵魂作为单子的特性推出了其“不生不灭”:“由于人类灵魂只是一种偶然的单子……由此它只能从无中产生,并通过毁灭消逝。” (63) 当然,如上所述,只有上帝才能使心灵(灵魂)完成“从无到有”或“从有到无”的跳跃。所以,在上帝未撤回对心灵(灵魂)之支持的情形下,心灵(灵魂)作为单子的本性就确保了它的不生不灭。因为“灵魂没有外延上的大小……因此是不可分的。腐坏(物理性的朽坏)是一种经由分解的消亡,而人类灵魂的这种消亡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或者说人类灵魂根本就是不可腐坏的(在物理上不可朽坏的)” (64) 。因此,他只是沿用了从心灵(灵魂)的“单一性”——更确切地说,“不可分性”到“不可腐坏性”的论证思路。如前所示,这一思路在莱布尼茨那里早已宣告出来了。
不过,从心灵(灵魂)的“不可腐坏性”到“不死性”这段论证过程,鲍姆嘉登逐渐有了一些不同于先辈的地方。他首先考察了何谓死亡。在他看来,死亡意味着:人的心灵(灵魂)与肉身间最精确的协同关系之结束。由之,在这种关系结束时,亦即死亡降临时,可以设想两种情况的发生:要么心灵(灵魂)与肉身同时死亡,古语云“形神俱灭”即是谓此;要么只是心灵(灵魂)在此世的肉体逝去,而在彼世,它必将获得新的肉身并与之联结。现在,由于人类心灵(灵魂)在本性上的不可腐坏性已经得到了证明,那么必然可以得出:死亡只是人体的死亡,而心灵(灵魂)并不会与肉身一同赴死,因而它必将在来世与新的肉体相结合。
所以,心灵(灵魂)的“不可腐坏性”就确保了:它在穿越繁多的肉身之后,依然“毫发无损”。这似乎已经足以证明心灵(灵魂)的“不死性”了。然而,在鲍姆嘉登看来,“每一个人类灵魂的本性与生命就其自身而言都是偶然的作用……因此人类灵魂的死亡就其自身而言是可能的” (65) 。看上去,他的这种观点似乎反驳了灵魂不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人类心灵(灵魂)自在的死亡可能性只是意指着:它有被上帝毁灭的可能性。他明确地区分了“有条件的不死性”(bedingte Unsterblichkeit)和“无条件的不死性”(unbedingte Unsterblichkeit)。这样,其实只有上帝才具备绝对无条件的不死性——更确切地说,永恒性(Ewigkeit)。因为对最完满的上帝来说,生死区分的限定并不存在。但就有可能遭受上帝灭顶之灾的人类心灵(灵魂)而言,它事实上仅具备有条件的持存性。对此,他明确地说道:“尽管人们不能将一种无条件的不死性归于它(引者注:指心灵[灵魂]);但仍然可以归给它一种伟大的有条件的不死性,因为它是不可腐坏的。” (66) 不过,对人类心灵(灵魂)来说,这种建基在不可腐坏性上的有条件的持存性无疑完全足够了。因为“如果可以证明,人类灵魂从未被毁灭:那么当人及其在此世所拥有的肉体死去时,该灵魂将留存下来并不死地活在永恒中” (67) 。现在,在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那里,“人类灵魂未被毁灭”这一点早已是共识了。单子作为上帝创世的基本元素,必然与世同始,与世同归。因为上帝作为全知、全能、全善的存在者,必然会保有这个在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借此,只要世界持存,单子必同时持存。作为高级单子的人类心灵(灵魂),当然亦复如是。这样,“人类灵魂未被毁灭”这一点就确凿无疑了。而心灵(灵魂)离开肉身的持存性也就得到了证明。
另外,如果我们赞同鲍姆嘉登,心灵(灵魂)可以在穿越多个肉体之后持存,那么我们也就暗中承认了心灵(灵魂)在其中的同一性,也即上文一再强调的人格性。因为只有当心灵(灵魂)在肉身的交替中始终维持自身的同一,那么它自身的持存性才是可设想的。因此,他自己就坦承:“在此世据有的肉身的死亡与人的死亡后,人类灵魂保存了精神性、自由与人格性。因此如果人们想要通过精神的不死性来理解该精神持存的理智的记忆(由这种记忆,它能清楚地重新回忆起它自己在肉身死前的状态),那么根据这种解释,人类灵魂是不死的。” (68) 他在此提到的心灵(灵魂)的“精神性、自由和人格性”这三种属性是很重要的。因为精神性是指心灵(灵魂)的非物质性,也是心灵(灵魂)在物质性的肉身死后能留存的原因。而自由则是指心灵(灵魂)在道德上选择善恶的能力,是心灵(灵魂)在无限进程中走向完满(Vollkommenheit)或不完满(Unvollkommenheit)的根据 (69) 。人格性就是指心灵(灵魂)始终如一的同一性。在上述引文中,心灵(灵魂)在死后对自己生前状态的记忆就是它的体现。
当然,对于此种心灵(灵魂)在死后的同一性,并非没有质疑。比如有人就主张:心灵(灵魂)在死后虽然不会朽坏,但毕竟会彻底忘记和此世的身体在一起的所有记忆,进而丧失其同一性。这种观点被鲍姆嘉登形象地概括为“灵魂的睡眠(Seelenschlaf)和永恒黑夜(ewige Nacht)” (70) 。对此,他则提出了如下反驳:“人类灵魂于死前在它的诸表象中达致了一些清晰性和明白性……这种现实性不可能没有效果(并且只要它是真实的),就将无止境地拥有真实效果,并且无止境地与灵魂的精神性、知性和理性处在一种普遍的联结中,这些都是现实性,并且只要它们是现实性,就将无止境地在灵魂中拥有完全真实的效果。在此生中清楚明白的知识与在彼生中灵魂的知性与理性间的联系也是一种现实性,它必将无止境地有其真实的效果。现在灵魂所有这些现实性的自然真实的效果只能是如此增加以至于无穷……” (71) 在这里,他的意思是:心灵(灵魂)在死前就已有的清楚明白的表象或记忆,必然对心灵(灵魂)本身产生现实的效果。又由于心灵(灵魂)是纯精神性的和不可朽坏的,因此这些效果必将一直作用于其肉体死后的心灵(灵魂)。经由这些效果,心灵(灵魂)必然会在死后回忆起生前所置身的种种表象或状态。这样,心灵(灵魂)在死后所具有的人格同一性就得到了保证。(https://www.daowen.com)
至此,鲍姆嘉登的论证已经达到了目标。因为唯理论者所强调的心灵(灵魂)实体的两大要素——不可腐坏性和人格同一性都得到了证明。不过,他的创见正在于他对心灵(灵魂)观念的后续说明。在他看来,心灵(灵魂)实体的意义不能局限于一个单纯的对心灵(灵魂)本性的理论解释,而必须与心灵(灵魂)在无限进程中的道德演变相关联。这才是心灵(灵魂)观念的核心价值。同样,这也是他在上文中指出心灵(灵魂)在死后依然保有“自由”的原因,因为这种“自由”必然与道德相关。对此,他明确地说道:“在较严格的意义上……自由最切近的后果就被称为道德之物(das Sittliche)。因此在较严格的意义上……一个精神在道德上的善是这样一种善,它以某种切近的方式依赖于该精神的自由……” (72) 所以,心灵(灵魂)所拥有的自由首先就意味着选择善恶的能力。他认为,一个在尘世生活的心灵(灵魂)是一个有限者,必然处于持续不断的德性变化中。换言之,它天然就是一个善恶的结合体,只是两者的比例因人而异。一个全善或全恶抑或善恶均等的心灵(灵魂)在他看来都是不可能的。 (73) 他说:“因此人类灵魂在此世的所有变动是同时具有善恶的,只是在不相等的程度上具有它们……这些变动或者是善多于恶,由之它们导致的幸福就多于不幸福,并因它们更大的部分被称为善的;或者它们是恶多于善,由之它们导致的不幸福就多于幸福,并因它们更大的部分被称为恶的。” (74)
所以,对人类心灵(灵魂)善恶的判断只是系于两者比例的高低。当善的比例高于恶的时,它就是善的;当恶的比例高于善的时,它就是恶的。当然,人完全可以凭借自由改恶从善,或借同一种自由从善堕入恶中。这只是说:人在其心灵状态中,让善恶中的何者居于主导。另外需要注意,在鲍姆嘉登的理论中,善可以直接导向幸福,恶则导向不幸福。而他所说的幸福(Glückseligkeit)虽然与通常所说的“世俗幸福”相关,但更多是指心灵(灵魂)在道德上所达到的最完善境界,亦即他所谓的“完善性的总和”(der Inbegriff der Vollkommenheiten) (75) 。在这个总和中,如果心灵(灵魂)在道德上的善臻于至境,那么幸福就将随之而来。换言之,德性与幸福直接地统一在一起,两者必以正比例的关系共同增减。 (76)
现在如前所述,心灵(灵魂)在死后也拥有自由选择善恶的能力。而这就意味着:它在死后或者能持续地向善,以增加自己的福报;或者持续地在恶中沉沦,不断削减自己的福报。由此,他作出了下述断言:“人类灵魂在其肉身死后延续,不断地被改变……因此,在其持存的每个瞬间,或它的幸福增加了,或它的不幸增加了……所以,人类灵魂在其肉身死后或者比在此世幸福,随后是在至福中的(selig) ……或者比此世更不幸,随后是遭受永罚的(verdammt)……灵魂在此生之后所进入的至福,或者无止境地随着灵魂的持存而持存,或者最后终结在一种永罚(Verdammung)中。灵魂在此生之后被一次性地置入的永罚,或者无止境地随着灵魂的持存而持存,或者最后终结在一种至福(Seligkeit)中。” (77) 因此,在鲍姆嘉登看来,灵魂持存的无限进程绝不是轻松的通往天国之旅。毋宁说,在此进程中,善恶的自由选择依旧决定着至福与永罚的最终分野。处在至福中的灵魂只有持续地勤勉修善,才能让自己处身其中;否则如果它弃善从恶并耽于其间,仍有可能堕入永罚。同样,已陷于永罚中的灵魂若执迷不悟,必然只能继续遭受天谴;但如果它能彻底弃恶从善并持之以恒,却仍可获致至福。
当然,鲍姆嘉登所未曾明言的是:上帝作为最后的主宰,是心灵(灵魂)命运不容置疑的审判官。心灵(灵魂)的去处是至福还是永罚,实际上都由他作出裁决。于是,他对灵魂不死的道德阐释,就很自然地溯归到上帝的存在及其公义性。无疑,上述唯理论哲学家早就将心灵(灵魂)的最终归宿定格在上帝赏善罚恶的公义中。然而,他却是第一个将心灵(灵魂)在永恒进程中的自由选择与上帝的公义结合起来解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他将“灵魂不死”首次界定为一种道德演变的无限延伸。这深刻地影响了康德在该问题上的理解。 (78) 后面我们将会看到,康德的心灵(灵魂)观念同样与道德使命的无限担承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