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人格性——心灵观念的实践转向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一节 道德人格性——心灵观念的实践转向

康德在实践领域中对心灵哲学的讨论主要是指“心灵(灵魂)”在其批判哲学中的道德内涵。我们将会看到,正是心灵的这种内涵,使得康德的灵魂不死悬设及其相关的道德神学得以可能。但此内涵所指为何呢?事实上,它就是我们在第四章第三节所针对的人格性概念。如前所述,虽然康德对于传统的理性心理学,也即理性心理学所包含的四个基本概念:实体性、单一性、人格(同一)性和观念性都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却唯独在人格性上标注了其在实践领域中的重大作用。 (5)  当然,他对该概念的“青睐”绝非兴之所至。实际上,正如第一章所展示的那样,莱布尼茨及其追随者沃尔夫和鲍姆嘉登都已清晰地意识到了“人格”(Person)的道德特性。他们都认为,人格是理性赋予人的独特同一性,是人确立自身为道德主体的标志。康德接纳了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的上述基本观点。不过,他的接纳同时意味着批判性的改造。因为后者的人格或人格性概念 (6) 隶属于心灵的实体性,而他批判心灵诸谬误推理的首要目的就是摧毁心灵实体性的传统信条。在上一章中可以看到,他成功地完成了这一任务。但问题在于:如何理解脱开心灵实体性的人格性呢?并且,这种人格性的道德属性又作何解呢?(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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