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纳斯与康德道德神学体系的同异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 约纳斯与康德道德神学体系的同异

尽管约纳斯对于康德心灵观的评价很难说得上公正,两人的理论背景和宗教信仰也相差较大,但我们认为:他们都建立了从“自由”到“上帝存在”与“灵魂不死”的道德神学体系,并且彼此的灵魂不死观在“瞬间即永恒”这一要点上是契合的。如前所述,“意志自由”“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在康德哲学中作为实践理性的三大悬设共同组建了道德神学体系。其中,自由被认为是整个纯粹理性体系的拱顶石,可以经由我们心中的道德律直接得到证明。而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死的理念,则通过与自由相连接获得了实在性。但与自由直接作为道德律的条件不同,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死“只是一个由道德律来规定的意志的必要客体的条件” (83) ,而这个客体就是至善。换言之,通过道德律我们认识到自己的自由,尽管真正说来,自由才是道德律的存在根据。由此,为了实现在道德律基础上的德福一致(至善),我们需要设定“灵魂不死”来企及意志与道德律的“完全适合”,同时预设上帝来保证与德性相匹配的幸福的实现。因此,在康德的道德神学体系中,自由始终是基础,可以脱开“上帝存在”与“灵魂不死”独自经由实践理性得到证明。而后两者却仅仅在自由之上才有被理性接纳的可能性。但两者依旧是实践理性不可或缺的信仰,只要我坚持对道德律的遵守,那么我便无可避免地相信它们。

与之相对,在约纳斯的道德神学体系中,同样存在着从“自由”到“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的内在关联,虽然他没有像康德这样以三大悬设的形式表露出来。如果说康德是在其纯粹理性体系中界定了三者的关系,那么约纳斯则在他的生命进化论中实现了这一点。由于康德仅仅将自由归于道德主体的人,因而在人的自由与机械论的自然界之间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鸿沟。与之不同,约纳斯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自由应该是包括人在内的有机体的特征。他这样宣告道:“‘自由’必须指示一种在客观上可辨认的存在模态,也即一种存在方式,它在本质上标示了有机体的领域并在某种程度上对于所有‘有机体’种类的成员是……共同的。” (84)  所以,在他的眼中,自由与有机体的出现联系在一起。而由于与无机物相比,有机体的特征是新陈代谢(metabolism)。他由此认为,新陈代谢是“自由最初采取的形式” (85) 。在最基本的意义上,自由概念完全可以被理解为我们称之为生命的东西。所以,约纳斯相信:自己将自由概念溯源至最基本的生命形式之上的做法,打破了自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以来在人与非人之间的坚实壁垒。因为自由对于所有生命都是共同的,它经历了一系列有机体功能的逐步演进(新陈代谢、移动和欲望、感觉和知觉、想象、艺术和思想),并最终在人身上到达顶点。这样,传统的理性主义哲学将人孤立在形而上学中的僵局得到了打破。这种蕴含在生命整体之中的自由,只需要通过生命自身的进程来证明。

然而,这种在生物进化论意义上的自由如何与“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发生关联呢?约纳斯坦承,自己提供的方案是他“先前在考虑别的问题时已经提出的神话假说,它具有神学的内涵” (86) 。他相信,上帝在起初创造了世界之后,出于未知的理由,就放弃了干预世界进程的能力,而将世界留置在“生成的机会、风险与无尽多样性之中” (87) 。而在千百万年以后,在物质世界的漠然流转中,生命借助于新陈代谢的首次出现打破了世界的沉寂。随着生命而来的是,“对永恒领域关注的迅速加快与它朝向其丰富性之复原式增长的跳跃” (88) 。所以,生命及其自由的出现逐渐开始触及永恒之域。上帝从自己的付出中得到了收获。但与生命带来的欣欣向荣相伴而生的,却是始终挥之不去的死亡。在他看来,有死性就是生命这种全新的存在方式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不同于他的老师海德格尔将有死性局限在人之上,他将有死性扩展到了一切生物之上。他这样说道:“让这成为我们的主题吧:将有死性作为生命本身的必要属性——仅在随后集中关注有死性的特殊人类层面。” (89)  因此,由于生命是有死的、短暂的,通过有限个体在短时间内展现的感觉、行动、痛苦和对有限意识的觉解,上帝真正开始经验到自己,永恒之域也变得色彩斑斓了。他形象地把有死性的产生称之为永恒性的“食物”。 (90)  可以说,在人类降生以前,上帝在生命的进化中一直处在收获的胜利状态。但是随着人的降生,最高形式的自由和知识随之到来,原先自足的心灵的无辜状态必须让位于在善恶的分野中对于责任的承担。上帝第一次感到了颤抖,因为他的命运第一次落在了对人类心灵不确定的信任中,“将被人类对他自己和世界做的事所完成、拯救或毁坏” (91) 。同样,人之心灵(灵魂)的持存性也正是通过人自己的道德决断第一次呈现出来:“在他的行为之于上帝命运令人敬畏的影响中,人的不死正好附着在这个永恒存在者的情境之上。” (92)  

人对于永恒的影响是或善或恶的,因为人的行为本身就是如此。然而,由于人类在历史长河中所犯下的罪恶早已罄竹难书,约纳斯用一种先知的口吻警示道:“上帝的影像正前所未有地处于危急之中。” (93)  所以,他进一步呼吁:我们在有限的一生中,勇敢地作出道德决断,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以此来拯救不死上帝的危难。因此,心灵(灵魂)的持存性不相关于它在死后永福中的无尽延续,而是指它在道德决断的瞬间用善来助佑上帝穿越恶的重重险阻。实际上,这才是自由在生命顶点的人身上最圆满的实现。由此,约纳斯哲学中的“自由”“心灵”和“上帝”以这种方式融贯地统合起来了。(https://www.daowen.com)

正如我们已经说明的那样,约纳斯心灵观的核心可以被归纳为:心灵进行道德决断的瞬间即永恒。无独有偶,康德心灵观在这一点上与之甚为切合。表面上看来,康德的灵魂不死悬设似乎预设了一个绵绵修善的无限进程。但事实上,这一修善的无限进程以作为本体的心灵意念(Gesinnung)为基底。即便处于无限进程中的个体心灵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的道德行为都不可能达致完满之善,但上帝却足以洞见到:一个诚心正意的人在这不完善行为背后完善的心灵意念。这样一个人在日常点滴的行善之中已与上帝同在。尽管在康德这里,基督教的上帝并不需要人类去拯救,但上帝确实备好了永恒的幸福犒赏这个人。所以,不论是康德还是约纳斯,都已经看到心灵道德决断的“瞬间与永恒”的直接关联。不过,两人的不同之处也是极为明显的:康德在道德行动的瞬间所洞见到的是自身永恒的心灵本体意念,而约纳斯在道德行动的瞬间所意会到的是心灵对于上帝永恒之域的拯救责任。由此可见,两人虽然都强调心灵观念的道德意涵,但其指向毕竟有很大的差别。在康德所处的基督教神学背景下,人追求心灵(灵魂)持存性的道德努力是为了自己达到至善,而上帝在此过程中是保证个人的至善得以实现的审判官,个人的道德努力对于上帝本身是没有影响的。与之相对,约纳斯是犹太人,信奉犹太教,因此他所理解的上帝并不是基督教视野下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否则的话,他不会认为,上帝之所以不阻止奥斯维辛的屠杀行为,是因为他的确不能阻止。因此,在他看来,既然上帝在恶的威逼下岌岌可危,那么人的心灵的使命就是用道德行动来帮助上帝,让上帝所代表的永恒与超越的领域得到保护。同样,心灵(灵魂)的持存性也来源于这个永恒之域的保证。所以,无论是康德还是约纳斯都将心灵观关联于超越的永恒之维,不论这种超越性是来自人性本身,还是源于上帝。

现在,通过对两人心灵观念的对比,我们也许可以体认到心灵观念对于现代人的道德意涵所在。现代人很难会对古旧的心灵观念再有什么实质性的兴趣。但是,在一个缺失超越的永恒之域的世俗主义框架下,现代人陷于虚无主义的窘境几乎是无可避免的。如果人在此世中只剩下凡俗之物的羁绊,那么海德格尔所描述的“畏”与“无聊”就是人最真实的处境。然而,康德与约纳斯的心灵观却告诉我们:人的心灵在此时此地的当下就与永恒产生了连结。因而,人可以在一种严肃真诚的道德决断与行动中既为自己与他人(包含将来的人们)负责,也为超越的永恒之域负责。这或许是医治现代虚无主义病症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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