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赔 款

第六章 赔 款

赔款是近代中外条约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列强通过签署不平等条约勒索巨额赔款,榨取中国的鲜血,使中国社会和民众更加贫困。

近代中国对外赔款可分为战争赔款、教案赔款与商务赔款三种类型。其中,战争赔款数额最大。战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敌对国家,以武力推行国家政策造成的武装冲突和法律状态。战争状态通常是通过缔结和约而结束。一国出于战败原因,根据和约支付给战胜国军费损失及战胜国商民在战争期间受害损失的款项,称为战争赔款。 (1)  近代中国,清政府为维持统治、避免战争扩大等因素,往往寻求妥协,导致“不败而败”,如1874年琉球事件赔款、1876年滇案赔款、1881年伊犁赔款和1906年《中英续订藏印条约》附约赔款等。 (2) 而1895年中日《辽南条约》中的“赎辽费”,则是日本对战败的清政府在战争赔款基础上的再勒索。

除战争赔款之外,还有商务赔款和教案赔款等,数额一般相对较小。例如,1858年10月,沙俄趁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机,强迫清政府签订《塔尔巴哈台议定赔偿条约》。清政府须赔偿俄国商人在1855年7月被金夫等人所焚抢的财物及其他物件,总计银135682两。1858年11月,美国也强迫清政府签订《赔偿美商民损失专约》,清政府赔偿各通商口岸美国商人历年来所受的损失,总计银50万两。1870年法国就“天津教案”向中国勒索赔款50万两。

总之,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中涉及的赔款,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给中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其中数额较大的如下:

1. 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中英鸦片战争,中国战败,被迫与英国签订中英《南京条约》,赔款2100万银圆。其中赔偿军费1200万圆、鸦片烟价600万圆、商欠300万圆(图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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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中英《南京条约》关于赔款的条款 (3)

2. 第二次鸦片战争赔款。1858年中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被迫与英法两国分别签订中英、中法《天津条约》,规定中国向英、法分别赔款200万两白银(图6-2)。随后,英、法两国借口换约争议,再开战端,中国再度战败(图6-3),英法联军劫掠、焚毁了圆明园(图6-4)。1860年,清政府与英、法分别签订中英、中法《北京条约》(又称《中英续增条约》和《中法续增条约》),赔款数额增加为中国向英、法分别赔款800万两白银(图6-5、图6-6、图6-7、图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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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1858年《伦敦新闻画报》所载中英《天津条约》签订场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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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1860年大沽炮台失守,清军大部阵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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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4 惨遭英法联军劫掠、焚毁的圆明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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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5 1861年1月,张贴在北京城墙上的《北京条约》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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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6 中法《北京条约》第四款规定,赔款由白银200万两增加为800万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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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7 1861年中英《北京条约》赔款银两过秤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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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 1861年清政府押运中英、中法《北京条约》赔款 (10)

3. 甲午战争赔款。日本打败清朝军队后,骄狂跋扈,肆无忌惮,以伊藤博文为首的日本谈判代表对李鸿章(图6-9)等清朝谈判代表漫天要价,向清政府提出赔款3亿两白银。经过艰苦谈判,最终赔款减为2亿两(图6-10)。《马关条约》第四款规定:“中国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予日本作为军费赔偿。” (11) 《马关条约》还规定割让台湾、澎湖和辽东半岛。由于俄、法、德三国干涉“还辽”,日本被迫同意交还辽东半岛,但又通过《中日辽南条约》(《交还奉天省南边地方条约》)勒索清政府3000万两白银。该条约第二款规定:“中国约为酬报交还奉天省辽南地方将库平银三千万两……交于日本国政府。”因此甲午战败,中国被日本勒索2.3亿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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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9 李鸿章 (12)   图6-10 中日《马关条约》谈判现场 (13)

4. 八国联军战争赔款。1901年清政府被迫与11国列强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该条约第六款规定中国需向帝国主义列强赔款缴纳45000万两,年息4厘,分39年还清。 (14) 此项赔款仅39年的利息即达到53000多万两,因此此次战争赔款本息合计98000多万两,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最大的对外赔款。而清政府于1840年前后,全部中央年财政收入仅约4000万两白银,就是到20世纪初也仅1亿两左右。清政府为偿还巨额赔款,必然加大对人民的搜刮,而国家缺少资金,无力进行建设,中国民生困窘、经济萧条、百业凋敝。

其余较小数额赔款还包括:1874年琉球事件赔款,赔偿日军军费40万两、抚恤费10万两,共50万(库平)两;1876年因“马嘉理事件”引发的滇案赔款,赔偿英军军费、商欠、抚恤费共20万(海关)两;1881年伊犁赔款,通过签署《中俄伊犁条约》,中国赔偿俄国“代收、代守伊犁所僻兵费”、俄商商亏、“被害俄民”抚恤费共银卢布900万元,折库平银500万两,欠300万元;1906年《中英续订藏印条约》附约赔款50万英镑。 (15)

列强收到赔款后,花到哪儿去了呢?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国为了应付威胁和保全自身利益,利用赔款银两加强军备。1867年,根据第一海军大臣休·钱德勒的要求,英国议会同意将刚到账的中国赔款约50万英镑用以加强在中国沿海的英国舰队。这支舰队由1艘新型铁甲舰、2艘轻巡洋舰、10艘左右炮舰及其他附属舰只组成,总数达到21艘,负责维护从中国沿海到新加坡的英国海上利益。但对于当时世界第一的“日不落帝国”而言,中国向英国赔付的赔款相对其每年贸易所得仅为锦上添花。英国希望长久保持在华的贸易特权,这比巨额赔款更具吸引力。

作为新兴的资本主义强国,日本基础薄弱,各方面的发展并不均衡。无论在明治维新之后如何快速地发展,其本身仍是一个资源贫乏的岛国,先天的不足限制了它的发展。1894年政府财政收入为9817万日元,同期财政支出为7813万日元。1893年日本全国大小企业的资本金总额仅为20987万日元。甲午战后,日本通过订立《马关条约》共从中国攫取了2.315亿两白银,当时折合约35836万日元,使日本迅速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大大加速了工业化进程。日本将这笔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振兴教育事业、加强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如组建了京都帝国大学(即今京都大学),开办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最大的官营钢铁厂——八幡制铁所等。但办学和办工业的资金仅占《马关条约》赔款的小部分,大部分赔款被用于加强军备,其中直接用于加强海军、陆军扩军的费用合计超过赔款总额的50%。 (16) 凭借这笔巨款,在日俄战争前,日本海军完成了“六六舰队”(六艘战列舰、六艘装甲巡洋舰)的扩军目标,这在无形中也助长了日本国内的军国主义情绪(图6-11)。

近代中国数额最为巨大的一笔赔款是臭名昭著的“庚子赔款”。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进占北京,1901年,腐朽的清政府被迫与帝国主义列强签署了《辛丑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向11个国家进行赔款。

《辛丑条约》签订后,在山西的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向英国政府提出,从庚子赔款中拿出50万两返还山西,建立西式学堂,这就是山西大学的前身(图6-12、图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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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1 甲午战争前后的日本军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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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2 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 (18) (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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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3 山西大学 (19)

1908年后,美国开始退还部分赔款。《辛丑条约》刚刚签订,美国便有人士呼吁向中国退还庚款中美国部分的所谓“溢款”,即超出其实际军费花销及商民损失的赔款。根据美国政府的统计,在“义和团事件”前后美国在中国的军事开支以及美国商民所受的损失总计约为1000万美元。与之相较,美国从庚款中获得赔款折合约2440万美元,超出了一倍有余。时任驻美公使梁诚积极与美方谈判,认为大笔的赔款会造成中国国民极大的“仇洋情绪”。时任美国国务卿约翰·海伊认为梁诚言论很有道理,因此成为退还庚款的主要倡导者。1908年5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所谓“退款法案”。1908年7月,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信总理外务部的庆亲王正式通报此消息。自1909年1月始,美国政府正式向中国退还赔款。美国先后两次退还赔款,本息相加实际退款为3943万美元,占其原接受赔款额的63.1%。 (20)

美国退赔的第一笔费用被指定专充“学务专用”,即广设学堂和遣派人员赴美留学之用。清政府与之配合,于1911年创办了清华学堂,最初属留美预备学堂性质,1925年后改制为清华大学(图6-14),并以退赔费用为基金,大量派遣留学生前往美国留学。之后,美国通过退赔款项又参与了北平图书馆、社会调查所和静生生物调查所等机构的合办,并资助了诸多大学的科研教育项目。 (21) 美国还利用一部分赔款建造了北京协和医院。美国退还庚款所资助的项目,在中国近代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正面的影响。诸多日后建树颇丰的著名学者,皆曾受益于退还庚款,其中有中国近代地理学奠基人竺可桢,著名学者胡适,建筑学家梁思成、林徽因等(图6-15、图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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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4 清华大学校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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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5 竺可桢 (23)      图6-16 胡适 (24)

不过,美国的行动最初并未获得其余列强的响应。俄国因为连年战争,国库空虚,非但无意退还赔款,还希望分期赔款能够尽早到位以充实国库。直至一战爆发,1917年中国参战,随即取消了对德国、奥匈帝国的赔款,英、美、法、日、比等国一致同意庚子赔款延缓五年偿付且不计利息。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宣布放弃沙俄时代的所谓“掠夺性”赔款(实际退还额折合1719.5万美元)。1922年12月,英国宣布将“中国应付未到期之庚款,即将退还中国”(实际退还额折合3684.3万美元)。此后,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皆采取不同形式退还部分庚款。这些款项被用于文教、医疗、交通等各方面,对中国近代社会发展有着正面意义。在一定程度上,“退赔费用”也给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助力,培养了诸多优秀的人才。但不可否认的是,退赔之金如何处置的权利本属于中国,中国政府也明确提出“系我国内政” (25) 。西方列强通过设立管理机构,对退赔之款的运用进行操作,干涉了中国的内政。

(1) 相瑞花:《试析近代中国的战争赔款》,《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第76—82页。

(2) 王年咏:《近代中国的战争赔款总值》,《历史研究》1994年第5期,第175—177页。

(3)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4) 刘毅编译:《〈伦敦新闻画报〉所载火烧圆明园》,上海远东出版社2015年版。

(5) 南无哀:《东方照相记:近代以来西方重要摄影家在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版。

(6) [德]穆默图,程玮译,闵杰编撰:《德国公使照片日记(1900—1902)》,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7) 刘毅编译:《〈伦敦新闻画报〉所载火烧圆明园》,上海远东出版社2015年版。

(8)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9) 刘毅编译:《〈伦敦新闻画报〉所载火烧圆明园》,上海远东出版社2015年版。

(10) 同上。

(11)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

(12) 祝勇:《隔岸的甲午:日本遗迹里的甲午战争》,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

(13) 曾讲来主编:《崩溃的帝国——明信片中的晚清》,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4)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

(15)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

(16) 随清远:《甲午战争赔款与日本》,《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第16—21页。

(17) 万国报馆编著:《甲午:120年前的西方媒体观察》,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

(18) [英]李提摩太著,李宪堂、侯林莉译:《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9) 同上。

(20) 张乐天:《美国退还庚子赔款余额的决策过程》,《史林》1987年第2期,第28、75—84页。

(21) 宓汝成:《庚款“退款”及其管理和利用》,《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6期,第64—100页。

(22) 刘瑞琳主编:《老照片》第24辑,山东画报出版社2002年版。

(23) 竺可桢:《竺可桢文集》,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

(24) 胡适:《胡适自传》,江苏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

(25) 《清驻美使臣梁诚致外务部函》(1905年4月8日),清外务部档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