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驻 军

第十章 驻 军

近代外国列强凭借不平等条约攫取在华驻军的特权,在中国领土上驻泊军舰、派驻军队、建设兵营,严重侵犯中国主权,且遗患无穷。

近代外国军舰在华驻泊的条约依据,可以追溯到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该条约规定,英国官船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驻泊(图10-1),为英国军舰驻泊埋下伏笔。

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 关于外国军舰在华驻泊方面,大大突破了中英《虎门条约》关于英国可在通商口岸驻泊一艘官船的规定。《望厦条约》规定:美国军舰可至中国各通商口岸巡查贸易(图10-2),开了外国军舰可以在通商口岸常年驻泊的恶例,其他列强依据片面最惠国待遇也一体均沾这一特权(图10-3)。

1898年,以德国强租山东胶澳地区为开端,清政府被迫将胶澳、旅大(辽东半岛)、九龙(新界)、威海卫和广州湾租给德、俄、英、法等国,租期分别是99年、25年、99年、25年和99年,并允许这些国家在上述租借地驻军(图10-4、图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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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 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第10条规定,英国官船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驻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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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 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第32条规定,美国军舰可在中国通商口岸巡查贸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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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3 1883年前后外国军舰在天津入坞检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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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4 德国海军在胶澳地区建设兵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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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5 威海卫英国军营 (5)

1898年中德《胶澳租界条约》规定德国在胶澳租借地有驻军权:“德国于所租之地应盖炮台等事,以保地栈各项、护卫澳口。”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取代德国,强占胶澳地区,继续在这里驻军(图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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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6 德国和日本强占胶澳地区时期(1898—1922)的兵营 (6)

1898年中俄《旅大租地条约》也规定了俄国的驻军权:“俄国认在所租之地,而旅顺大连湾两口为尤要,备资自行盖造水、陆各军所需处所,建筑炮台,安置防兵,总设所需各法,藉以著实御侮。”1905年日俄战争,俄国战败,与日本签订《朴茨茅斯条约》,俄国将旅大租借地转让给日本。同年中日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承认了《朴茨茅斯条约》。日本因而获得在旅大租借地的驻军权,直到抗日战争日本战败,旅大地区才回归中国。

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实际上默认了英国在香港的驻军权,该条约相关条款如下:“所有现在九龙城内驻扎之中国官员,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得与保卫香港之武备有所妨碍……又议定,在所展界内,不可将居民迫令迁移,产业入官,若因修建衙署、筑造炮台等,官工需用地段,皆应从公给价。”新界与先行割让给英国的香港岛及九龙半岛南部联成一体,而且英国占据香港地区直到1997年,因此英国在该地区享有的驻军权是最长的。

1898年中英《订租威海卫专条》规定了英国在威海卫的驻军权:“(英国)在格林尼治东经一百二十一度四十分之东沿海暨附近沿海地方,均可择地建筑炮台、驻扎兵丁,或另设应行防护之法。”

1899年中法《广州湾租界条约》规定了法国在广州湾的驻军权:“在租界之内,法国可筑炮台,驻扎兵丁,并设保护武备各法。”

《辛丑条约》在驻军问题上的规定更为荒谬,该条约第八款规定:“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第九款又规定:“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处。今诸国驻防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也就是说,中国要拆除京津一线所有炮台,而外国军队则要驻扎北京、天津至山海关一带各处军事要地,中国的国家尊严就这样被东西方列强肆意践踏(图10-7、图10-8、图10-9)。列强纷纷把最庞大的驻军驻扎在天津,军营大多设在租界(图10-10)。特别是日本,在天津租界驻军,天津租界成为其日后发动侵华战争的重要军事基地(图10-11)。(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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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7 1900年前后的天津大沽炮台废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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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8 1901年前后德军驻扎在卢沟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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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9 20世纪初驻扎在山海关的日本军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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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0 天津租界的意大利军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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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1 天津租界的日本军营 (11)

(1) In:China Imperial Maritime Customs,Ⅲ Miscellaneous Series,No.30. Treaties,Conventions etc.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states,Vol.1.the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1908.中文原文如下:“凡通商五港口,必有英国官船一只在彼湾泊,以便将各货船上水手严行约束,该管事官亦即藉以约束英商及属国商人。其官船之水手人等悉听驻船英官约束,所有议定不许进内地远游之章程,官船水手及货船水手一体奉行。其官船将去之时,必另有一只接代,该港口之管事官或领事官必先具报中国地方官,以免生疑;凡有此等接代官船到中国时,中国兵船不得拦阻,至于英国官船既不载货,又不贸易,自可免纳船钞,前已于贸易章程第十四条内议明在案。”

(2) Treaty of Wang⁃Hea,1844. In:China Imperial Maritime Customs,Ⅲ Miscellaneous Series,No.30. Treaties,Conventions etc.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states,Vol.1.the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1908.中文原文如下:“嗣后合众国如有兵船巡查贸易至中国各港口者,其兵船之水师提督及水师大员与中国该处港口之文武大宪均以平行之礼相待,以示和好之谊;该船如有采买食物、汲取淡水等项,中国均不得禁阻,如或兵船损坏,亦准修补。”

(3) Anonymous,“Foreign Gunboats Laid Up in Winter at Tien⁃tsin,North China”,the Illustrated London News,Sep. 29,1883-316/317.参见黄时鉴编著:《维多利亚时代的中国图像》,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版。

(4) 曾讲来主编:《崩溃的帝国——明信片中的晚清》,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5)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外国人镜头中的八国联军——辛丑条约百年图志》,外文出版社2001年版。

(6) 曾讲来主编:《崩溃的帝国——明信片中的晚清》,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7)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外国人镜头中的八国联军——辛丑条约百年图志》,外文出版社2001年版。

(8) [德]穆默图,程玮译,闵杰编撰:《德国公使照片日记(1900—1902)》,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9)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外国人镜头中的八国联军——辛丑条约百年图志》,外文出版社2001年版。

(10) 天津市档案馆、天津市河北区档案馆主编:《旧天津意奥租界故事》,天津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11)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等编:《中国的租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