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与制定法解释

解释与制定法解释

[加]沃尔顿  [葡]马卡诺[意]沙托尔[1]著 陈杰[2]

摘 要 法律解释既指涉“法官们进行推理和讨论,从而确定文本意义的过程”这一社会认知活动,又指涉这一活动的结果。法律解释有着特殊的实践意义,即它是可能影响个体和社会利益的方式。这种实践意义由以下事实决定:法律规范在公民和官员的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三分法将法律解释的语义场域分为理解、严格意义上的解释以及建构,其强调了在确定权威性文本的法律意义方面的重要差异。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很难对这些概念的范围进行清晰划界。因此,我们应当使用“解释”一词涵盖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意义归属,既包括自主的意义归属(理解),也包括基于非语言线索的意义归属(建构)。从论辩视角来看,解释性陈述是能够得到论证支持的主张。解释的证成过程可能属于一个涉及由论证和反论证构建的论辩过程。解释性论证型式具有两重性质:一方面,它们可能仅仅被视为法律推理的惯例;另一方面,解释型式可能被视为实现法律确定的合适方式。(https://www.daowen.com)

关键词 制定法解释 意义归属 解释的证成 论证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