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释的理念
英语中的“interpretation”一词源于拉丁语interpreatio、interpres,其最初的意义是中间人、经纪人或代理人,后来也有解释者(explainer)或译者(translator)的意思。[3]而interpres似乎是由inter(在……之间)和praes结合而成的,后者可能与拉丁语pretium(价格)有着相同的词根,因此,它与一种经济交易(借、买或卖)的观念联系在一起。“interpretation”的语义区域也涵盖了起源于希腊的术语,如“exegesis”和“hermeneutics”,而这这些词通常被置于宗教的语境下。在拉丁语中,intepretatio通常被当作translation的同义词,[4]它同时包括“将文本转换成另一种语言”以及“向不理解文本之人说明文本意义”这两层意思(《法律篇》1.14.9)。[5]然而,intepretatio也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除了解释语言的活动之外,它还涉及解释法律、梦、预兆的活动,尽管传递人事之间或神事与人事之间的种种信息一直是它的关键用法。[6]
在中世纪的论辩传统中,尤其是在阿伯拉德(Abelard)那里,interpretatio是一个专业术语。特别是,通过参考语词的词源(etymology)或分析其组成语素(morphemes)[7],interpretatio被应用于说明完全未知语词——如(通常情况下)一个外来词——意义的活动中。[8]
intepretatio和translation之间的严格关系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也一直保持着,[9]保留“解释转述(intepretatio paraphrastica)”的规范来说明原文的语言,阐明晦涩的语词和段落。(https://www.daowen.com)
“interpretation”一词今天用于相当广泛的领域:每当关于对象X的一种说明(account)Y被行动者A认可,我们就可以说行动者A将X解释为Y,或说Y是A对于X的一个解释。省略行动者(解释者)这一要素,我们可以说X被解释为Y,或者Y是X的一个解释。例如,在“谷歌西班牙案” (Google-Spain)[10]中,欧洲法院(ECJ)确认了1995年《欧盟数据保护指令》中“个人数据的处理”也包括搜索引擎对网页的处理,无论这种处理(收集、索引和搜索所有可用内容)涉及哪种数据,也无论这种处理是否区分了个人数据与其他信息。我们可以说,在该案中,欧洲法院将“个人数据的处理”这一表述,解释为同时涵盖搜索引擎的操作,或者说欧洲法院对“个人数据的处理”的解释同时涵盖了搜索引擎的操作。我们将在下文讨论,这个例子展示了对某一文本或表述的解释(也即语言项目[11]的用法)不必是对其意义的详尽说明(full account);它也可能解决的是该文本或表述的详尽说明的部分面向。尤其是,对语言表述的解释可能仅在于确认该表述包含或不包含某类实体。
名词“interpretation”和动词“to interpret”既可用于指涉一种认知过程,即传递某种关于对象的说明,也可指涉该过程的结果,即被传递的说明。[12]因此,在我们的例子中,在“欧洲法院对‘个人数据的处理’的解释”这样的措辞中,一方面,“解释”一词可以指一项社会认知活动,即法官们进行推理和讨论的过程,法官们在这一过程中确定“个人数据的处理”这一表述的意义。另一方面,同一措辞也指涉这一活动的结果——欧洲法院基于这一活动所认可的结论,即“个人数据的处理”这一规范也包括搜索引擎的活动。在这方面,“解释”一词所表现的与其他用于指涉个人或集体认知过程及其结果的语词,如“理解”或“感知”,并无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