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的评价标准是合理性和说服力
2026年02月08日
(二)论证的评价标准是合理性和说服力
首先我们应当区别合理性和说服力这两个概念。即使是“理想学术圈”论坛也无需完全接受所有令人信服的论点。判断论据质量的主要标准并非是强弱性,而是差异性:论据必须是合理的,在逻辑上有效且自洽。[30]这就如同最高法院判决的许多有趣的案件一样:此案仍有辩论空间,因此虽然终有一方败诉但也值得上诉。且从长远来看,法院对一案的判决也可能是错误的。所以,当期刊编辑、主编决定是否刊发一篇论文时,其标准就是对合理性和说服力二者的兼顾。(https://www.daowen.com)
当学术刊物的读者决定写一个评论性文章,他也一定会关注合理性和说服力两方面。一名学者的学术观点既合理又有说服力,才能被学界所接受。然而,由于被说服的对象因人而异,因此评价说服力的主观性色彩更浓。譬如,导师可以接受自己所带教的博士研究生对其观点的批判行为,并认为博士生的观点是合理的、创新的,因此认定学生这篇论文达到了授予博士学位要求的水平,但导师可能并不会轻易接受学生的批评观点。同样,在许多学术辩论中双方可能都充分理解对方的立场,甚至认为对方的立场是站得住脚的,但却并未被对方的论点所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