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句的社会意义通常是如何得以解释的

二、语句的社会意义通常是如何得以解释的

语句的社会意义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语用学的研究对象。[14]根据语用学,使用语言的目的是进行社会互动。因此,当某人说话的时候,不管语句是文本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是为了以某种方式影响某个或某些对象的态度、信仰或行为。[15]例如,考虑如下一个名叫吉尔(Jill)的人对她的丈夫杰瑞(Jerry)所说的话:

(1)“树在掉叶子!”

导致吉尔说出上面这句话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如果想当然地认为这句话是在秋天的时间背景下说的,那么吉尔可能是想建议她自己和杰瑞(或者只是杰瑞)把树叶耙起来,从草坪上移走;她可能是想让杰瑞意识到地上的树叶所带来的危险(因为湿树叶一般容易让走在上面的人滑倒);或者她可能只是希望杰瑞分享她忧郁的心理状态(知道在明年春天之前还有许多黑暗的月份等着他们)。根据语用学,任何可靠的语句意义理论都必须考虑人类语言的社会效果。不管是什么原因促使吉尔说出“树在掉叶子!”,在某种程度上,它都必须被视为她语句意义的一部分。

正如这个例子所显示的,语句的意义本质上是体现说话人意图的。当一个人说话时,他或她总是想通过语句传达一些东西:例如,在前面的段落中,建议吉尔和杰瑞把树叶耙起来,从草坪上移走。这种意图在语用学中被称为“语句的意义”。语用学的一大挑战是如何解释意图——一个与特定个体和特定场合相关的现象——如何能够被听话人所理解。正如我们所假设的那样,如果语句不呈现出某些模式,那么言语交际就不可能实现。这就使我们有可能把语句的意义作为一种普遍现象来解释,就像用词汇表来解释词语的意义,用语法来解释词形的构造和句子的构成一样。语用学的观点是,这些模式存在于特定言语和其语境之间的关系中。

为了定义这种关系,学者们尝试了许多不同的方法。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言语行为理论,特别是对非语用学专业的人来说。根据这一理论,语句的意义最终总是取决于说话人言语行为的类型,例如承诺、提问或请求等[16]只有当说话人能够向听话人传达他的语句所属的具体类别时,交际才会成功。[17]因此,希望作出承诺的说话人必须表达出他正在做出承诺;希望提出问题的说话人必须表达出他正在提出问题;希望提出请求的说话人必须表达出他正在提出请求。反过来说,如果听话人不能确定正在进行的言语行为的类别时,她就无法理解这一语句。

言语行为理论研究者认为,他们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明确规定每一类言语行为能够成功实施的条件。[18]为了完成这项任务,他们注意到了某些动词的重要性。这些动词似乎具有非常明显的行为功能,如“承诺” “提醒” “禁止” “邀请”或“道歉”等。例如,如果一个人说出下面的句子(2),听话人可能轻易地理解这是一个邀请。如果一个人说了句子(3),听话人可以轻易地理解这是一个提醒。

(2)“我邀请您提交一篇探讨语言理论与国际法研究相关性的文章。”

(3)“我提醒你,你需要非常小心地处理这把刀,因为它非常锋利。”

其他语法特征,如语气,同样可以帮助听话人理解正在进行的言语行为的种类,如提问、请求和断言:

(4)“你会按照承诺提交你的文章吗?”

(5)“你必须按照承诺提交你的文章!”

(6)“我已经按照承诺提交了我的文章。”(https://www.daowen.com)

尽管存在相关性,但很明显,语句的语法形式和它所实施的言语行为之间最终并没有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以邀请或提醒为例。在适当的语境中,说话人在不使用动词“邀请”的情况下发出邀请,或者在不使用动词“提醒”的情况下发出提醒,都不会有什么问题,如示例(7)和(8)所示:

(7)“星期六晚上你有什么计划吗?我要办个派对。”

(8)“这狗咬人。”

某些言语行为的成功实施甚至可能不需要语法动词。比如说,吉尔和杰瑞已经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来耙花园里的树叶,但是一天早上,在一场大风暴之后,他们发现大量的新树叶散落在草坪上。在这种情况下,说出一个在语法上不完整的句子,如下面两个句子中的任何一个,吉尔也可能可以成功地向杰里提出建议,由她和杰瑞再次承担起耙树叶的任务:

(9)“我们真是好运!”

(10)“锻炼的机会又来了,亲爱的!”

相似地,语法中的语态对理解一个语句也无法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而总是需要依赖于语句的上下文。以下面这个句子为例:

(11)“我刚刚把那把刀磨好了。”

这个句子的陈述语气表明,它很可能是一个断言。在许多情况下,这种推断都可能是正确的,例如当说话人和听话人正在欣赏橱柜中的收藏品时。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同样的陈述句可能被用来实施其他类别的言语行为。如果这句话是某人在厨房里对一个提出帮忙准备饭菜的客人所说时,它可能被用来表达提醒。如果这句话是一个正在威胁别人交出钱包或车钥匙的强盗在黑暗的小巷里所说时,它可能被用来实施敲诈行为。如果是在餐馆里,厨房经理对正在收集需要磨刀的员工所说时,它可能会被用来表达一项命令:不要磨刀!

通过这些观察,言语行为研究者们揭示了与他们的研究对象相关的一些重要的东西。正如语用学所假设的那样,语句和它们的语境之间毫无疑问存在着某种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直接确定语句的意义,而只是它们的意义潜势(meaning potential)。言语行为理论的拥护者会把这种关系称为语句的语言学形式与这些语句在特定语境中可能被用来实施的言语行为类别之间的关系。本文中,考虑到并非所有语用学流派都赞同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前提——即成功的交际取决于听话人还原说话人实施特定类别的言语行为所要表达的意图的能力——我们将以某种不同的方式来表述这一结论。[19]这一结论可表述为,特定言语在特定语景下对其潜在对象的信念、态度或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之间存在着一种关系。

这一结论促使我们审视语境的概念。迄今我们都在相当宽松的程度上使用这个概念。现在是时候给这个棘手的概念一个明确的定义了。如果一个语句的意义潜势在所有情况下都取决于其语境,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叫作语境的东西是什么?更准确地说,一个语句的意义潜势依赖于什么?第三部分将就此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