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权勿用的怪诞
怪诞本是名士风度的一个重要表征,《世说新语》有《任诞》一门,其中大量记载了名士们的怪诞言行,如:“阮宣子常步行,以百钱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畅。虽当世贵盛,不肯诣也。”[8]以怪诞示高傲,不屑于与权贵往来,这无可非议。但一味怪诞,并无“玄心”,就不值得提倡了。所以,魏晋之际的阮籍,他尽管宣称“礼岂为我辈设”,却反对儿子阮浑目无礼法。
明代中叶以后,尤其是万历年间,随着泰州学派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和公安派的崛起,任诞的风气一时弥漫开来。这一时期的文人,较为普遍地吸取了市民阶层追求享乐、纵情声色的生活情趣,同时又借助于佛家“游戏三昧”与道家“和光同尘”等说法,将这种享乐主义装点为“率心而行”的风雅行径,这就形成了异于魏晋的追求:魏晋人的挥麈清谈,宴游无拘,藐视礼法,任情旷达,常是愤世嫉俗的一种表达方式;而晚明人讲求名士风度,却主要是为了自娱,怡悦自己、满足自己。
从怡悦自己、满足自己出发,这一时期被许多人标榜的名士其实是容易做的。晋代的王孝伯曾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9]那只是一时的“狂”言,未获得广泛的认同。晚明的名坛领袖袁宏道则登高一呼,公开反对涵养,主张越没有涵养越好。他在《叙陈正甫会心集》中宣称,情趣是自发的,与学问的关系不大,比如小孩子,他有什么学问?但小孩子的生活却正是情趣盎然的生活,人生中最快乐的也正是这一阶段。情趣与涵养的关系也不大,比如一些不肖之徒,其人品没有什么可称道的。正因如此,他们放肆地饮酒吃肉,随心所欲地追求声色,却也极富情趣。在袁宏道看来,适情任性是第一位的,人品和学问且退后一步。
“名士”们首先要满足的无疑是对“名”的欲望,如何出名呢?也不难,只要古怪就行,说古怪的话,做古怪的事,便能受到关注。极为袁宏道所称誉的张献翼其人即颇典型。明末清初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曾记载他的一些奇言怪行:或身着紫色的公服,携妓而行;或光着脚,在通都大邑乞讨;每当想起已故的友人,便设置灵位,对着天空劝酒。他的朋友张孝资过生日,张献翼竟率领子侄们为之举行生祭的仪式。张献翼如此怪诞不经,同时代的文坛领袖袁宏道对之却推崇备至,这很能说明当时任诞之风的巨大声势。[10]
在吴敬梓生活的时代,任诞之风已较多地受到唾弃:古怪的话,古怪的事,经常被嘲笑为沽名钓誉的工具。稍晚于吴敬梓的纪昀,就曾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伪仙伪佛”加以非议。他将伪仙伪佛的伎俩概括为两种:“其一故为静默,使人不测;其一故为颠狂,使人疑其有所托。”与伪仙伪佛的伎俩相似,文人中也有类似情形:“或迂僻冷峭,使人疑为狷;或纵酒骂座,使人疑为狂。”[11]纪昀的锋芒所向,无疑是所谓“名士习气”。
但吴敬梓并不一刀切地反对怪诞。名士王冕戴高帽,穿阔衣,正怪诞得很;市井四奇人之一的季遐年,不修边幅,穿着一件稀烂的直裰,靸着一双破不过的蒲鞋,又何尝不怪诞?怪诞是否值得肯定,关键在于怪诞的外表下是否有深厚的底蕴。王冕人品极高,不妨目空千古地任诞;季遐年不贪人的钱,不慕人的势,风骨铮铮,也自具任诞的资格。(https://www.daowen.com)
而权勿用的人品如何呢?他当然没有拐骗尼姑,那是“学里秀才”诬陷他的,但他因枕头边的五百钱被杨执中的儿子拿走,就跟杨执中“彼此不和”,其人品也就无高贵可言了。他在酒席上谈论“古人听谓五荤者,葱、韭、芫、荽之类”,说得不错,可见他确有几分学问,只是,用这点学问来为自己居丧期间吃鱼肉张目,又未必合适。
我们可以设想,假若权勿用老老实实地做个普通人,也许,吴敬梓会用类似于描写倪霜峰的笔墨为之唏嘘不已。但权勿用却是以“高士”的姿态在世人面前亮相的。动不动谈“经纶匡济”,以“真儒”“王佐”自许,内在的人品、学问与外在声誉之间的差距大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这就把自己摆到了被讽刺的位置上。
《儒林外史》写权勿用的怪诞,一个突出的细节是:他去拜会娄家两公子时,衣服也不换一件,依然穿着一身白的孝服,头上戴着高白夏布孝帽。这个细节显示了权勿用的一贯风格:他模仿古代名士,在穿着、举止上已沉溺于对“怪”的偏爱中。“怪模怪样”是任诞的表现,“借此邀名”则是深衷所在。吴敬梓感到这位名士实在可笑,于是就借他的“怪模怪样”来制造喜剧效果。第十二回有这样一段描写:权勿用左手掮着个被套,右手把个大布袖子晃荡晃荡,在街上脚高步低地撞。恰好有个乡下人在城里卖完了柴出来,肩头上横掮着一根尖扁担,对面一头撞将去,将他个高孝帽子横挑在扁担尖上。权勿用不见了孝帽子,望见在那人扁担上,他就把手乱招,口里喊道:“那是我的帽子!”乡下人走得快,又听不见,权勿用本来不会走城里的路,这时着了急,七手八脚地乱跑……
这情景好笑吗?当然好笑。吴敬梓让权勿用的高孝帽子被人“挑”走,意在嘲讽他徒有其表的“怪模怪样”。不过,也仅止于嘲讽而已。在小说家看来,他只可笑,并不可恶,他遭人诬陷以至被逮,说来还令人同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