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与恋爱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婚姻与恋爱

讨论这一话题有一个前提,即传统社会的婚姻与恋爱同五四以后所说的婚姻与恋爱不是同一回事。五四以后所说的“恋爱”是以婚姻为归宿的“恋爱”,所说的“婚姻”是以恋爱为基础的“婚姻”。一个流行的观点是:爱情是婚姻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而传统社会并没有这一套理念。且看两者之间的区别大到何种程度。

(一)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与恋爱

传统社会的婚姻基本上是一种社会关系。传统社会有所谓“五伦”,也称“五常”,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种关系构成社会生活的核心。婚姻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首先强调的是夫妇要遵守社会的契约和规定,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换句话说,传统社会的婚姻并不看重现代婚姻所强调的那种被称为爱情的感情因素。古代一些诗人所写的现代人看来好像是写爱情的诗,其实只是表达夫妇之间特定境况下的某种感情。如杜甫的《望月》、陆游的《沈园》等,前者表达的是离乱之中对妻子的牵挂和思念,后者表达的是对亡妻的眷念和哀悼。像这类作品写的感情,是夫妇之间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培养起来的信任、体贴、关心、爱护之情,而恋爱的感情是一种比较单纯的、两性之间相互吸引的感情。夫妇之间责任比感情更重要,这是传统社会对婚姻的一个基本认定。这个基本认定的背后贯彻着这样的宗旨,即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社会的稳定以家庭的稳定为基础。夫妇之间相互尽责,实际上是对社会尽责。

传统社会的恋爱则是另一回事。在古代,尤其是秦汉以后,“男女授受不亲”,未婚男女的交往受到限制,恋爱发生的空间和机会较少。所以,古代文学作品中所写的恋爱往往是理想或梦幻中的恋爱,如仙女与人间男子的恋爱、花妖狐魅与人的恋爱、才子佳人一见钟情式的恋爱。而实际生活中的恋爱,一般只在青年士子与青楼女子之间才会时有发生。这种恋爱通常不以婚姻为归宿,因为按照社会惯例,青年士子与青楼女子是不宜结为夫妇的。唐代蒋防的传奇小说《霍小玉传》所安排的一个情节深具意味。李益和霍小玉之间产生了山盟海誓的感情,二人“婉娈相得”了两年,诀别之际,“玉曰:‘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4]这一细节表明,《霍小玉传》后来之所以对李益的愆期负约极尽嘲讽,并非责怪李益没有娶霍小玉,而是责怪他过早地进入了婚姻阶段,没能和霍小玉“恋爱”更长时间。

明代话本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孙富之所以能够轻易说动李甲,关键就在于他向李甲点明了社会惯例下将要发生的结局:“尊大人位居方面,必严帷薄之嫌。平时既怪兄游非礼之地,今日岂容兄娶不节之人。况且贤亲贵友,谁不迎合尊大人之意者?兄枉去求他,必然相拒。就有个不识时务的进言于尊大人之前,见尊大人意思不允,他就转口了。兄进不能和睦家庭,退无词以回复尊宠。”[5]孙富这些话并非危言耸听,假如李甲娶了杜十娘,后果确实就是如此。孙富的话之所以能打动李甲,在于他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可以看出,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恋爱通常只是一种名士风流、“佳话”性质的“风怀”,一般不会过渡到婚姻,婚姻和恋爱之间没有必要相互衔接。在婚姻和恋爱是两件事的情况下,传统社会对于婚姻是重视的,对于恋爱则是轻视的或大体宽容的。

(二)《红楼梦》如何对待婚姻与恋爱(https://www.daowen.com)

不难看出,《红楼梦》钟情于恋爱而畏惧婚姻。《红楼梦》用大量笔墨表现恋爱状态中“女儿”的美好情怀和浪漫情调,而对婚姻状态中的“女儿”则强调其悲剧结局,两相对比,用意显然。大观园中宝黛的卿卿我我自不待言,就连那些丫头也不乏令人震撼的痴情。如第三十回龄官画“蔷”:“那蔷薇花叶茂盛之际”,“只见一个女孩子蹲在花下,手里拿着根别头的簪子在地下抠土,一面悄悄的流泪”,“竟是向土上画字”,“原来就是个蔷薇花的‘蔷’字”。“画来画去,还是个‘蔷’字。……再看,还是个‘蔷’字。里面的原是早已痴了,画完一个‘蔷’又画一个‘蔷’,已经画了有几十个,外面的不觉也看痴了”。[6]《红楼梦》于此不厌繁复,意在展示恋爱中“女儿”的动人情态。而一旦离开大观园进入婚姻状态,“女儿”们的生活便为悲剧气氛所笼罩。唯其如此,当迎春被接出大观园等候孙家迎娶时,宝玉才会因此痴痴呆呆,当听说又要陪四个丫头过去时,更是跌足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清净人了!”[7](第七十九回)后来知道迎春嫁了个“没人心的东西”,又为“人到了大的时候,为什么要嫁”[8](第八十一回)而痛哭。在这一点上,《红楼梦》的立场是同宝玉一致的,宝玉对婚姻的恐惧也正透露出曹雪芹对婚姻的恐惧。

俞平伯在谈到《红楼梦》中的钗黛时,曾说:“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9]的确,就形貌而言,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10](第四回),“品格端方,容貌美丽,人人都说黛玉不及”[11](第五回)。就才情而言,黛玉和宝钗也不相上下。如,海棠结社时,李纨评黛玉诗稿:“若论风流别致,自是这首;若论含蓄浑厚,终让蘅稿。”[12](第三十七回)前有林黛玉魁夺菊花诗,后即有薛宝钗讽和螃蟹咏,在大观园诗赛中,钗黛可谓平分秋色。就学识而言,宝钗实际上强过黛玉。如第四十回,黛玉行酒令顺口说了《牡丹亭》《西厢记》中的唱词,马上即被宝钗发觉,因为宝钗七八岁上,就已经和兄弟姊妹们背着大人偷看了家里藏的《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第四十二回)。诸如《西厢记》《牡丹亭》之类,这些似乎黛玉应更熟悉的,薛宝钗也比她读得更早、更多,记得也牢。此外,黛玉的健康状况不如宝钗,理家的才能也不如宝钗。总起来看,我们不能说黛玉胜过宝钗,反过来,很容易说宝钗胜过黛玉。但我们又分明感觉到,在《红楼梦》里,宝玉的心是明显偏向黛玉的。原因何在?很重要的一点是,黛玉是他恋爱生活中的人,宝钗主要是他婚姻生活中的人。作为宝玉婚姻生活中的人,宝钗其实是无可挑剔的。第五回里,一曲《终身误》就用“齐眉举案”来形容宝玉、宝钗之间的夫妇关系。“齐眉举案”是说夫妇相敬如宾,但相敬如宾也就意味着他们可能感情上不太亲密。所以才有“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13]之叹。这说明,尽管婚姻生活是完美的,但宝玉“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14],正彰显出恋爱的缺席所导致的心灵失落。对“生于公侯富贵之家”而“为情痴情种”的贾宝玉来说,恋爱生活比婚姻生活更让他有心灵的归属感,所以他才认定:“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15](第五回)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宝玉的心目中,在《红楼梦》当中,恋爱是比婚姻更重要的。《红楼梦》实际是为恋爱而写的,不是为婚姻而写的。这是《红楼梦》的一个基本立足点。

(三)《儒林外史》如何对待婚姻与恋爱

与《红楼梦》形成对照,《儒林外史》则是重婚姻而轻恋爱。第三十四回,杜少卿有意曲解《诗经·郑风·溱洧》就表达了这种立场。而杜少卿说“纳妾”一段,尤能显示出吴敬梓对婚姻的一贯立场。“娶妾的事,小弟觉得最伤天理。天下不过是这些人,一个人占了几个妇人,天下必有几个无妻之客。小弟为朝廷立法:人生须四十无子,方许娶一妾;此妾如不生子,便遣别嫁。是这等样,天下无妻子的人或者也少几个。也是培补元气之一端。”(第三十四回)吴敬梓从解决社会问题的角度讨论男女关系,而不是从感情的角度讨论男女关系,重婚姻而轻恋爱乃是理所当然的。婚姻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是社会关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传统社会中的恋爱,却通常是一种与社会责任不搭边的感情。吴敬梓以解决社会问题作为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怎么会肯定这种性质的恋爱呢?纵观《儒林外史》,作者从不涉笔恋爱,这不是偶然的。

综上所述,《儒林外史》是重婚姻而轻恋爱的,《红楼梦》是重恋爱而轻婚姻的。假如站在吴敬梓的立场读《红楼梦》,一定会像胡适那样对《红楼梦》提出质疑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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