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唐朝的尺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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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唐朝的尺度
《新唐书·食货四》载:
武德四年,铸开元通宝,径八分,重二铢四参,积十钱重一两,得轻重大小之中。
“开元通宝”一名,在《唐六典》中写作“开通元宝”,但新旧《唐书》以下多作“开元通宝”。现在暂依两《唐书》的记载来称呼它。精测开元通宝钱原铸物的直径,合日本曲尺八分。据此,则唐尺一尺,实与曲尺一尺相当(开元通宝的直径,系据成岛柳北《明治新撰泉谱》第一集)。
《新唐书·食货四》又载:
乾元元年,经费不给,铸钱使第五琦铸“乾元重宝”钱,径一寸,每缗重十斤,与开元通宝参用,以一当十,亦号“乾元十当钱”。(https://www.daowen.com)
精测乾元十当钱的直径,计合日本曲尺一寸。故唐尺一尺,为日本曲尺一尺。
猪饲敬所《读礼肆考》下卷载:
周尺之度,古今诸说纷纷,长短不一,莫若征于古物。《汉志》曰王莽货布长二寸五分。唐李台《钱志》曰一寸九分。今本邦好古家有藏货布者,长铁尺一寸九分,本邦铁尺即唐大尺。一寸九分为周汉二寸五分。以四乘之,则知周汉一尺,当今七寸六分。
据此,足证周汉尺相当于日本曲尺七寸六分,且以同一货布钱,不管是唐人李台的测量,还是以曲尺进行实测,都得到同一结果。因此,可以得出唐尺与曲尺的制度完全相同的结论。
凡从尺度角度研究古钱,大体都可得出同样的结果。如平田笃胤、屋代弘贤、猪饲敬所、藤井贞幹、荻生徂徕等人,虽然研究方法各有不同,但都主张唐朝尺度与日本曲尺完全相等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