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市容管理

第五节 市容 管理

江宁开发区注重高标准市容、道路和交通管理,精心塑造新城区现代化、生态化和国际化的新形象,积极探索“人性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模式,形成百家湖、高湖、九龙湖等水域和胜太路、天元路、将军大道等重点区域长效保洁机制。在市容管理中突出环境景观管理,大手笔、高标准推进城市景观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选择高大常绿树种,采用特色新奇性街头小品、灯具等设施,建设高品位雕塑造型,使区内地绿、夜亮、景美。在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中,以安全为中心,以美化为目标,以教育为基础,以整顿为动力,以投入为保障,创造景观宜人、和谐流畅的优美环境。

【组织领导

根据区域内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开发区管委会不断加强市容管理,先后建立专门领导及管理的组织机构,做到市容工作事事有人抓、天天有人管。

1997年8月19日成立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拆除违章搭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此后,围绕高标准市容、道路和交通管理,又组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及负责专项工作的办公室。2003年9月8日,管委会成立江宁开发区项目开工建设与市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2004年9月16日,管委会成立江宁开发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004年11月8日,成立江宁开发区专项整治非法渣土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组、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2003年4月4日,成立江宁开发区市容管理办公室,市容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原城管办负责的城市保洁职能划归百家湖街道办负责。1995年成立南京江宁新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集园林施工、花卉生产经营、绿化养护、水产养殖、游乐开发于一体。2003年12月24日,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园林公司关于建设“园林绿化管理所”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总投资约200万元。

【规范市容管理】

1992年10月28日,管委会出台《关于开发区内规划建设的暂行规定》,加强区域内规划和建设管理。1993年10月12日,管委会拟定公布《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复建方案》,按照“高档次(农民生活奔小康的水平)、功能全(按照城市住宅小区的要求,各项基础设施按标准一次规划到位)、格调新(格调各异,讲究整体效果)”原则进行单体设计,根据总体规划相对集中,复建胜利、池田、太平、前进4个小区,规划面积72066.67平方米,同时作出外观或容貌方面的具体必要规定。1994年12月2日,管委会作出《关于开发区内企业单位个人建筑有关规定的通知》。1994年8月28日制定出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管理规定》31条。

2001年11月3日,管委会发出《关于规范江宁开发区各类店招、店牌、亮化等设施设置的通知》,规定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商业、办公及商办、商住建筑时,须结合周围环境和使用功能,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对拟建建筑沿街立面的店招、店牌等亮化设施应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提供效果图和其他必要图件报开发区管委会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意见及相关图件将作为申办该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必要图件。2003年5月28日,管委会发出《关于规范江宁开发区沿街店铺用途及立面装修的通知》。2005年9月20日,管委会制定实施开发区商业门面房发展与经营管理办法。2006年4月5日还出台《江宁开发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试行规定》15条。

1993年5月4日,鉴于区内广告规范化管理的需要,管委会决定成立开发区广告装潢公司,负责和协调区内广告管理。1994年5月20日,为便于开发区道路两侧及用地范围的广告牌、标志牌进行统一管理,保障道路产权、土地产权和空间产权不受侵犯,参照有关法规作出设置广告权限、申办手续、制作要求等一系列具体规定。2005年6月10日,管委会制定开发区便民服务早、夜市(段点)管理试行办法,妥善处理市容管理与惠民富民关系,稳步提高新市区综合管理水平。2005年4月22日特制定开发区人行道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该办法有11条规定。

【景观绿化管理】

开发区景观绿化系统包括街道景观绿化系统和公共绿地景观系统。街道景观绿化系统包含街面景观和道路绿化节点。开发区在景观绿化管理中,街面景观绿化以草坪、灌木、乔木等垂直绿化构成多层次绿化景观,各区段具有韵律性变化;建筑外观、形体展现现代工业景观风貌;道路绿化节点重点进行绿化美化处理。在公共绿地景观系统中,对景观轴线进行重点绿化处理,使其成为绿化系统主体构架,串连散布零星绿地,构成具有高度发达的城市绿地开放空间网络。开发区在景观绿化管理中,注重城市空间整体形象塑造,形成有序、和谐、高效、具有地域特征的城市空间景观框架体系;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以自然环境为背景,多层次有机布置人工建筑物,促使建筑与自然相融合;保持和发展城市文化特色,增强市民认同感和归属感;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优美宜人的公共活动环境和生活环境。

自2003年初始,管委会狠抓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创建工作。先后投入3328万元,对秦淮、湖滨、太平、学府4个社区38处地段进行绿化整治,建设绿地面积1042万平方米;将域内30台燃煤锅炉全部安装除尘净化装置;拆除占道经营临时摊点166家,面积6200平方米;对46家餐饮业油烟排放系统进行改造;53家建筑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管理;清除不规范垃圾点120处;设立禁鸣标志10处;摆放红、绿、黄三色环保垃圾分装箱50个,推行垃圾袋装化。是年,这4个社区通过南京市级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的验收评定。

【道路运输市场管理】

2004年4月5日,管委会成立开发区“五整顿”“三加强”预防道路事故领导小组。是年12月15日,管委会办公室发出《江宁开发区机动车辆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开发区机动车辆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日常工作由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2005年8月31日调整为:江宁开发区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有宣传督查组、联合整治组、稳定疏导组、信访保障组、环境管理组。2006年3月20日调整成立为江宁开发区创建平安畅通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001年,为切实减少交通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开发区先后在事故多发地段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如在秦淮路与经一路、经二路、利源路、经四路、红花路、将军路T型路口各设警告标志3块,在董村路经一路口、经二路口、利源路口设警示标志4块。对学校学生、行人较多的十字路口,也设立交通警示标志醒目明确。2005年10月16日,管委会出台有关拖拉机交通整治与管理方案,重点整治百家湖街道范围内、开发区建成区干道两侧以货运出租为主的拖拉机乱停乱放问题。经过整治管理,禁止货运出租拖拉机入区,实现区内所有货运车辆集中停放、规范管理。同时对开发总公司内部各种车辆使用,按照安全、高效、节俭原则,制定《总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车辆管理权限、行车管理、车辆保养修理、司机职责,确保行车安全从单位内部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