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之二——求偏
二十二、三态之二——求偏
例一:求35元的
、
各是多少。
“你们觉得这个问题,有什么困难吗?”马先生问。
“分母是一个数,分子是一个数,35元又是一个数,一共三个数,怎样画法呢?”我感到的困难就在这一点。
“那么,把分数就看成一个数,不是只有两个数了吗?”马先生说,“其实在这里,还可简捷了当地,看成一个简单的除法和乘法的问题。你们还记得我所讲过的除法的画法吗?”
“记得的!任意画一条OA线,从O起,在外面取等长的若干段……(参看图4和它的说明。)”我回答的话还没有完,马先生就接了下去:
“在这里,假如我们用横线(或纵线)表示元数,就可以用纵线(或横线)当任意直线OA。就本题说,任取一小段作
,依次取
、
,直到
就是1。——也可以先取一长段作1,就是
,再把它分成7个等分。——这样一来,要求35元的
,怎样做法?”
“先连1和35,再过
画它的平行线,和表示元数的线交于5,就是表明35元的
是5元。”周学敏回答。
不用说,过
这一点照样作平行线,就得35元的
是15元。若我们过
、
……各分线也作同样的平行线,则35元的
、
、
……都能一目了然了。
马先生进一步地指示给我们:由本题看来,
是5元,
是10元,
是15元,
是20元……以至于
(全数)是35元。可知,若把
作单位,
、
、
……相应地就是它的2倍、3倍、4倍……所以我们若把倍数的意义看得宽一些,分数的问题,本源上,和倍数的问题,没有什么差别。——真的!求35元的2倍、3倍……和求它的
、
……都同样地用乘法:

归结一句:知道一个数,要求它的几分之几,和求它的多少倍一般,都是用乘法。
例二:华民有洋48元,将
给他的弟弟,他的弟弟将所得的
给小妹妹,各人有洋多少?各人所有的是华民原有的几分之几?
本题的面目虽然和前一题的略有不同,但也不过面目不同而已。推本寻源,却没有什么差别。OA表示全数(或说整个,或说1,都是一样)。OB表示洋48元。OC表示
。CD平行于AB。OE表示OC的
,EF平行于CD,自然也就平行于AB。——这是图89的作法。
D指12元,是华民给弟弟的。OB减去OD剩36元,是华民分给弟弟后所有的。
F指4元,是华民的弟弟给小妹妹的。OD减去OF,剩8元,是华民的弟弟所有的。
他们所有的,依次是:36元、8元、4元,合起来正好48元。(https://www.daowen.com)
至于各人所有的对于华民原有的说,依次是
、
——
和
。
这题的算法是:
48元×
=12元——华民给弟弟的
48元-12元=36元——华民给弟弟后所有的
12元×
=4元——弟弟给小妹妹的
12元-4元=8元——弟弟所有的
——华民的
——小妹妹的
——弟弟的
例三:甲、乙、丙三人分洋60元,甲得
,乙得的等于甲的
,各得多少?
“这个题和前面的两个,有什么不同?”马先生问。
“一样的,不过多转了一个弯。”王有道回答。
“这种看法是对的。”马先生就叫王有道将图画出来,并加以说明。
“AB、CD、EF三条线的画法,和以前的一样。”他一面画,一面说,“从C向上取CH等于OE。画HK平行于AB。OD指甲得24元,OF指乙得16元。OK指甲、乙共得40元。KB就指丙得20元。”
王有道已说得很明白了,马先生叫我将计算法写出来,这还有什么难呢?
60元×
=24元(OD)——甲得的
24元×
=16元(OF)——乙得的

例四:某人存洋90元,每次取余存的
,连取3次,每次取出多少,还剩多少?
这个问题,跟着前面的来,当然很简单。大约也是为了这样,马先生才留给我们自己做。我只将图画在这里,作为参考。其实只是一个连分数的问题——D指示第一次取30元,F指示第二次取20元,H指示第三次取
元。所剩的是HB,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