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外宣译者之目的
外宣译者在外宣翻译乃至整个对外宣传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主体作用,是连通其他传播主体与外宣受众的中介与桥梁。这种双重身份与角色就决定了其目的除了追求上述所有传播主体的共同目标以外,还有其具体性与特殊性。为了实现对外宣传工作的短期与长期目标,外宣译员还应具有“知之、告之、好之、乐之”的目的与追求。
5.2.2.1 外宣译者之“知之”目的
“知之”,指外宣译员在参与对外宣传与翻译报道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充实自我,了解并熟悉对外宣传业务的各个环节以及各类外宣材料的采写、编译等实际业务,从而达到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译介报道我国的目的。这既是译者在对外宣传工作中服务于其他传播主体与外宣受众的需要,也是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的需要。外宣译员为了达成对外宣传的短期或长期目标必须有针对性地了解传播主体、传播信息、传播媒介、传播受众,这是外宣译员本职工作的内在要求。译员既为作为信息源或传播媒介的传播主体服务,又为检验外宣效果的受众服务,既是外宣材料的第一读者,也是具有双语背景和二元文化背景的译介宣传人员,他们的政治水平、文化素养、语言能力与百科知识是外宣翻译能否成功实现对外传播效果的关键。然而,外宣译员的成长,尤其是新译员的成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除了专业系统的学习以外,还需要从外宣的实践与历练中来不断丰富、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因此,大多数外宣译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怀有“边实践、边学习”的“知之”目的。
5.2.2.2 外宣译者之“告之”目的
“告之”,是指外宣译员如何准确理解、合理编辑原有外宣材料,灵活地运用、变通翻译策略与技巧,恰当地采用译入语语言形式来表达思想内容,并将其“无能耗”地传递给外语受众的目的。这是外宣译员在译介传播实践中所追求的主要目的,是由外宣翻译的翻译属性与贴近中国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翻译就是一种传递意义、交流思想的跨文化活动。外宣翻译的主要作用与价值就是起到信息共享、交流沟通、促进合作的目的。外宣翻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让外国人看得下去,看得懂。如果译者不能准确地向受众传递思想内容、实现主体传播意图,那么我们的对外宣传工作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中国发展的实际迫切需要我们及时向世人展示我们的成就、学习他们的经验,需要一个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因此,“告之”的责任重大,译员必须清楚地认识这一目的的重要性。(https://www.daowen.com)
5.2.2.3 外宣译者之“好之”目的
“好之”,就是指外宣译者如何贴近国外受众的思维习惯,运用他们喜闻乐见的语言形式与修辞表达将外宣内容客观、准确地传达给受众,从而达到激起他们对中国人、中国事、中国物兴趣与关注的目的。根据新闻报道的“地理贴近性”(geographical proximity,参见黎信,2009:160)原则,大多数区域新闻在本地能激起比该地以外的其他地区读者更大的兴趣与关注,因此在国内引起轰动的宣传材料在译介输出后,国外受众也可能反应平平。为了使国外受众欣然接受所宣传的思想与内容,达成预期的宣传效果,外宣译者应该对原外宣材料进行适当的取舍与编辑,贴近他们对中国信息的需求,尽量挖掘其中的兴趣点,投其所好来赢得其关注与重视,最终提升对外宣传工作的效度,完成“好之”目的的使命。
5.2.2.4 外宣译者之“乐之”目的
“乐之”,就是让受众读完外宣译文后不但不会感到有言词上的“生硬、牵强”之感、内容上的“鼓吹、宣传”之腔、政治上的“威胁、游说”之味,反而觉得“客观实在、平易近人、富有价值”,使他们得到一种满足感,从而使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并宣传中国,进而在潜移默化中转为对中国的理解、同情、支持与帮助,或者自发采取行动来中国观光旅游、投资办厂、交流合作,参与并见证中国的发展与进步。为此,外宣译者在外宣时应该遵循“利益贴近性原则”(proximity of interest,参见黎信,2009:160-161),选择与外国读者利益相关度最大的内容与视角,并且尽可能在翻译时将其前移,从而为他们提供一种“福利型”的信息服务,让他们津津乐道,不忍不看,不得不读。
外宣译员“知之、告之、好之、乐之”目的与追求是对外宣传工作的整体目标在外宣译介实践中的具体细化,都是为了“向世界说明中国、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让世界走近中国”的整体目标而服务的。整体目标具有统摄与方向性作用,而具体目的则更为具体特殊,贴近实际,两者均是外宣翻译研究体系中目的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