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责任意识提供积极教育的动力之源

二、以责任意识提供积极 教育的动力之源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责任意识是将爱国主义精神转化为报国行动的动力之源,也是实现个人幸福、人生蓬勃的意志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十分重视师生责任意识的培养。

1.教育之责,首在教师

党和国家的历任领导人都对广大教师寄予厚望,赋以重任。1938年,毛泽东为《边区教育》题词:为教育新后代而努力。[24]在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育工作者,负有培养革命接班人的幼苗的重任。[25]又说: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26]

进入新时代后,习近平明确指出,发展教育事业,广大教师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7]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28]向广大教师提出了“四个引路人”的明确要求——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29]为广大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使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

2.履行职责,贵在奋斗

奋斗精神是责任意识的生动体现,是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

1939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庆贺模范青年大会上说:“中国的青年运动有很好的革命传统,这个传统就是‘永久奋斗’。”[30]邓小平指出:(要缩短与发达国家的距离)必须下长期奋斗的决心。[31]

习近平同样强调奋斗的长期性、艰巨性:“奋斗是长期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伟大事业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几十代人持续奋斗。”他指出,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32]要求在培养奋斗精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高远志向,历练敢于担当、不懈奋斗的精神。[33]

积极心理学强调人的建设性力量,鼓励、尊重人的主体性,强调“对孩子主体性的重视建立在孩子必须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的基础之上”[34]。塞利格曼在《持续的幸福》中将积极的人际关系、成就列入幸福元素,鼓励人们为实现人生和人类社会的蓬勃而努力奋斗。

责任意识、奋斗精神是内含于“积极”之中的,是积极教育的本质性要求。

3.责任意识与奋斗精神的培养

强化教师的教育主体地位,以教育自觉启发、强化教育责任意识与奋斗精神。Ryan和Deci的自我决定论连续体理论研究表明,自主水平越高,在活动上就坚持得越久,表现就越好,主观幸福感就越强。[35]教师的教育责任感与教育幸福感紧密相连,这要求尊重、强化教师的教育主体地位,尊重、鼓励教师的首创精神,增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自主性、积极性,从而把教育责任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激励,激发教师为人民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热情。

强化学生的成长主体地位,在“自主选择,自我负责”的反复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奋斗精神。在这一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是尊重孩子的选择权,并坚持孩子的责任让他自己承担,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孩子对他人的权利才可能有基本的尊重,对法律才可能有基本的敬畏。[36]即孩子的基本的社会责任意识才可能得以建立,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意识到自己与他人、社会的紧密联系,愿意为社会、民族和国家的命运负责、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