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体系中的政府评价
2025年11月07日
第二节 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体系中的政府评价
政府评价就是由体育学研究生教育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起并组织开展的对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价活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及下属的省、市研究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委等。政府评价的目标与内容由体育学研究生教育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评价标准的选择以及评价人员的组成也由政府决定,评价的结果用于为政府制定体育学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服务。截至目前,我国开展的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绝大部分属于政府评价,即使有少量中介机构介入测评,但因其受政府的财政资助和意愿的非独立性,其仍属于政府的测评范围。而最近几年兴起的某些个人团体对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测评,其影响力仍显不够。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单一的政府测评模式已经不适应国家和社会对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求,而且伴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单一的政府测评所带来的政府负担过重、评价效率低下、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以评促建效应发挥不充分等弊端日益凸显出来。因此,基于治理理论重新审视政府测评的功能、评价范围、指标体系及运作程序等,是十分有必要且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