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新闻自由:原则概述
言论与新闻自由接近于一切自由权的中心意义。哪里的人们不能自由地传递彼此的思想,哪里就没有自由可言。哪里存在着表达自由,自由社会就在哪里发端,进而使得每一种自由权的扩展具备了现实性。因此,表达自由在各种自由权中是独一无二的:它促进和保护所有的其他自由。显而易见,当一个政权向独裁统治靠拢时,言论和新闻出版就被列入要加以约束或控制的首批目标之中。
正如在宪法《第一修正案》中那样,将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相提并论是有充分理由的。起初,新闻出版不过是增加言说者的听众的一种手段:印刷文字能远远超越演说者声音所达之处,触及更多的人,而且它借助自身的耐久性,能在后来的所有时间中继续说话。这种时空延伸没有改变言说者与听众之间或者讯息性质方面的任何东西。今天,声音借助广播摆脱了它的天然局限性,能够送达同报刊一样远的地方,接触到的人至少同样多,而所用时间要短得多;与此同时,更加清楚的是,这两种社会功能融为一体了。
同样明显的是言论与新闻出版之间的重要区别。言论是天生的并且与人不可分离的,也是人的社会存在须臾不能离开的。它是一切精神生活中与人那样亲密的一种工具,以至于如果没有言论自由,思想本身就不可能是充分自由的。相反,新闻界是发达社会的一种公共机构,一种使用机器的公共机构,并且是一种随着新工具的发明所起的作用日趋扩大的公共机构。它将私人生活环境扩大了许多倍,创造出一种对它自己的不断增长的服务的需求。它为维护各个大国的统一贡献良多;没有它的帮助,人类的早期秩序是难以想象的。它今天所面对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它自己的成就的问题。我们有责任询问:那个曾激起我们的现行法律与我们的社会态度的原则的传统基础,对我们现在要进入的历史时期是否依然足够坚实?(https://www.daowen.com)
我们首先从各组成要素着手,来分析新闻界在社会中的境况,目的是找出我们称之为“新闻界”(press)的这种实在物的种种真实本质。
人们将会理解到,我们使用“新闻界”这个术语,来统称传播公共新闻和观点、情感和信仰的所有手段,无论是借助报纸、杂志或图书,还是经由广播、电视或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