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家=黑格尔意义上的实现了的理念
重新抓住以下观念,即国家就其本质来说在市民社会之上,在“需要的社会”之上;被赋予历史的普遍意义应该来自国家:国家是理性与自由在社会中的传播者。
但既然普鲁士国家存在着奴役,那么,矛盾就产生了:在本质上本身是合理的国家和事实上不合理的[具体的普鲁士国家][3]之间的矛盾。因此,马克思在这里没有质疑黑格尔关于国家的定义:仅仅是合理的目的和它的不合理的现实之间的矛盾→难题=恢复合理的国家:普鲁士国家的归宿(destination)是变成自由的国家。这个难题在国家的本质和它的存在之间出现。“理性向来就存在,只是不总具有理性的形式。”[4]怎么才能实现这种形式呢?通过哲学的批判,这种批判必须提醒国家注意到它的归宿。德国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概念的,另一部分是非概念的。从实践上说,这意味着革命就是发出哲学的通告。
然而,失败了:普鲁士国王没有听见理性的呼唤。
→新黑格尔派的分裂:(https://www.daowen.com)
(1)第一派以布鲁诺·鲍威尔为中心:要强调他们的批判的无政府主义特征。如果说他们的事业失败了,那是因为群众的无知。因此,维护国家本身的合理性,并指责群众不理解他们→冲突,不再是哲学与国家之间的冲突,而是哲学与群众之间的冲突。
(2)第二派:马克思、卢格、费尔巴哈:在国家的不合理当中寻找他们之所以失败的原因。难题:为什么国家的存在会与国家的本质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