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对于罪人的惩罚是上帝的何种尊荣
2026年01月14日
第14章 对于罪人的惩罚是上帝的何种尊荣
博索:但我希望从你那里听到,对于罪人的惩罚是否就是上帝的尊荣,或者,是何种尊荣。因为,如果当罪人不曾归还他从上帝那里所攫取的,对于罪人的惩罚就不是上帝的尊荣,只不过对之给予了惩罚罢了,那么,上帝就失去了他的尊荣,以至于他不能重新得到它。这似乎同前面所说的相矛盾。
安瑟伦:上帝不可能失去他的尊荣。因为,要么罪人自愿偿还他所欠的债,如果他不愿意,那上帝就直接从他那里取回;要么人通过不犯罪或偿清所犯下的罪债,自愿将理应属于上帝的献给上帝,如果他不愿意,上帝就通过折磨拷问让他屈服,并以此显示他是人的主,即使人自己拒绝自愿承认。(https://www.daowen.com)
在这里还当注意的是,正如犯罪的人攫取了本属上帝的东西,同样,进行惩罚的上帝也夺去了那本属人的东西。那些东西不仅是人现在已经拥有的东西,而且还包含那些在其能力内可能拥有的东西。因此,既然人被创造出来是为了能拥有福乐——只要他不犯罪,但由于罪,他被剥夺了福乐以及一切美善,他就必须从他自己所有的东西中偿还他所攫取的,即使他不愿意。尽管上帝并没有将他从人那里取回的东西用在他自己的任何事情中,如同人将从他人那里取回的钱用在他自己的事情上,但他夺去人的东西是为了捍卫他自己的尊荣,正是为了这个原因,他向人索取。通过这种索取,他昭示了罪人以及罪人所拥有的一切都在他的权柄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