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为何人的救赎必然因基督的死而实现

第20章 为何人的救赎必然因基督的死而实现[99]

安瑟伦:现在让我们就我们所能的(prout possumus),来看看是什么样的理由使得人类的救赎由此得以实现。

博索:此乃我心所企盼的。因为,尽管我认为我知道这一点,但我还是希望从你那里得到一个系统完整的论证。[100]

安瑟伦:圣子自愿献上的东西是何等的贵重,这一点不必再解释了。

博索:那已经足够明显了。

安瑟伦:但是,既然他自愿献给上帝如此贵重的礼物,你肯定不会认为他不应得到任何酬报。

博索:我认为,圣父必然会酬谢圣子。否则,如果他不愿意,那他似乎就是不公义的;如果他不能够,那他就是无能的。但这两者都同上帝决然相异。

安瑟伦:一个要酬谢他人的人,要么将那人所没有的给他,要么免除他不得不尽的义务(quod ab illo potest exigi)[101]。但是,在圣子做那伟大的事情以前,凡圣父所有的,也就是他所有的[102],他也不担负任何能够被免除的义务。因此,对于一个无所欠缺,也没有任何礼物或宽免能够施加给他的人,拿什么去酬谢他呢?

博索:一方面我认为酬谢是必需的,另一方面我认为那又是不可能的。因为,上帝必然会付上他应付的,但却无人接受。

安瑟伦:如果如此巨大并且理应付的酬劳(tanta et tam debita merces)既不能交给他[103],也不能交给其他人,那圣子似乎就是在徒劳地做那件伟大的事情。

博索:此乃极其亵渎的臆测。(https://www.daowen.com)

安瑟伦:既然这酬劳不能交给他,那它就必然被交给其他的人。

博索:必然如此。

安瑟伦:如果圣子愿意将他自己应得的那份酬劳给予其他的人,圣父有权阻止他,或拒绝将那份酬劳给予圣子所要给予的那个人吗?

博索:绝不。我认为圣父将酬劳给予圣子所愿意给予的那个人,这既是公义的也是必然的,因为,圣子所给出的是本属于他自己的,而圣父所应付的那份酬劳却只能给予他人。

安瑟伦:正如真理所教导我们的,为了人类的拯救他化身为人,也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他通过死为他们树立了为了公义而死的榜样,那么,除了人类以外,有谁更值得享受从他的死中所结出的果实和所应得的酬报(fructum et retributionem suae mortis)呢?因为,如果他的那些仿效者(imitatores eius)不能分享他的酬劳,那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徒然的。或者,他现在拥有一份本属于他自己但他却不需要的丰厚财产,那他更应当让谁成为他这份财产的继承人呢?难道不是他的父母和兄弟们吗?不是他所目睹的那些背负着沉重债务而陷入悲惨境地的同胞们吗?通过得到那份遗产,他们就可以从他们的罪债中解脱出来,得到他们因罪而丧失的东西。

博索:此乃全世界所能听到的最为合理、最为甜蜜和最值得期望的消息了。从这一消息中我获得了如此大的信心(tantam fiduciam),以至于我的心中充满无法言语的欢愉。因为,我认为,凡以他的名(sub hoc nomine)皈依上帝的,上帝绝不会拒绝。

安瑟伦:是这样,但前提是他皈依的方法得当。我们应该如何前去分享这伟大的恩典(ad tantae gratiae participationem accedendum),如何生活在这伟大的恩典之下,《圣经》(sacra scriptura)无处不在教导我们。因为,《圣经》——在上帝的帮助下我们对之多少有所理解,是建立在坚实的真理之上的,犹如建立在那牢不可摧的地基上。

博索:凡建立在这基础上的,也就是建立在坚固的磐石之上(super firmam petram)。

安瑟伦:我想我已经或多或少回答了你的问题,尽管那比我更聪慧的人或许能做得更多,并且,该事情缘由的深奥和丰富都远远超出了我或人类的资质(mortale ingenium)所能理解的。此外,显然上帝并不需要非得做我们所说的那件事,但那永不变易的真理却有此要求。因为,即使由于神性和人性位格的合一,我们说上帝已经做了那人[104]所做的事情,然而,上帝并不需要为了制服魔鬼而从天宇降至人间,他也不必为了释放人类而在公义上自相矛盾。但是,上帝要求人自己征服魔鬼,以便那因罪而冒犯他的人公义地给他以补偿。既然上帝应给予魔鬼的仅仅是惩罚,同样,人应给予魔鬼的只有对他的征服,正像当初他自己曾被魔鬼所征服一样。但是,无论对人要求的是什么,那都是他所亏欠上帝的,而不是亏欠魔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