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在上帝那里既没有必然性也没有不可能性;什么是强迫性的必然,什么是非强迫性的必然

第18章 在上帝那里既没有必然性也没有不可能性;什么是强迫性的必然,什么是非强迫性的必然[74]

安瑟伦:我们已经讨论过,说上帝不能做某事或因必然性的强迫而做某事,这都是不恰当的。因为,所有的必然性和不可能性都从属于他的意志,而他的意志却绝不从属于任何的必然性和不可能性。因为,根本不存在任何的必然性或不可能性,除非他自己愿意如此。说他因某种必然性或不可能性而愿意或不愿意做某事,这是违背真理的。

因此,既然他只做他愿意做的,正如绝没有任何的必然或不可能先于他的愿意或不愿意(praecedit eius velle aut nolle)[75],同样,也没有任何的必然或不可能先于他的行动或不行动,尽管他的选择和行为都是坚定不移的。并且,正如当上帝做某事的时候,既然那事已经被做了,它就不可能不被做,相反,它总是必然要被做,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就说上帝不能让一件已经过去的事情不过去。因为,在这里绝不存在任何的必然或不可能使得他做或不做,有的仅仅是上帝的意志,他愿意真理和他自身一样,永不变易,因为他自身就是真理。[76]同样,如果上帝决意坚定不移地做某事,即使在那件事实现以前,他的意图不可能不实现,然而,在他身上绝无任何的必然或不可能使得他做或不做,因为,在这里起作用的仅有他的意志。当我们说上帝不能做某事,我们绝没有否认他的任何权能,相反,我们说的是他有着无可比拟的权威和力量。我们对此的理解仅仅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迫使上帝做他拒绝做的事。

我们常常使用这样一种表达:某件事被说成是可能的,那是因为实现它的力量不在这件事本身,而在其他的事情上;说它是不可能的,那是因为导致它不能被实现的力量不在它自身,而在于其他的事情。因此,我们说:“这人能够被制服”,而不说:“某个人能够制服他”;我们说:“他不能被制服”,而不说:“无人能制服他”。那“能够被制服”并不是一种能力(potestas),而是无能(impotentia);那“不能够被制服”并不是一种无能(impotentia),而是有能力(potestas)。我们说上帝必然要做某事,并不是说有某种必然性存在于他身上,而是说某种必然性制约着其他的事情,这同我们前面关于“无能”的论述一样。因为,一切的必然都意味着“强迫”(coactio)或“阻止”(prohibitio),这两种必然交替地向相反的方向起着作用,正如必然和不可能一样。因为,凡被迫存在的东西也就是被阻止不存在,而凡被迫不存在的东西也就是被阻止存在;同样,凡必然存在的东西也就是不可能不存在,而凡必然不存在的东西就是不可能存在,反之亦然。

然而,当我们说上帝必然或不必然做某事,我们的意思并不是说在上帝那里有着某种必然在强迫他或阻止他[77],我们的意思是:在其他的每一件事情上,都有着一种必然性在阻止或强迫它们,而对于上帝,我们所说的就正好相反。当我们说上帝必然总是说真话,从来不撒谎,我们想说的仅仅是:上帝如此坚定地持守着真理[78],以至于必然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让他不说真话,或者撒谎。

因此,正如前面所说的,那人(homo ille)[79]既是人,也是上帝、上帝的儿子,是人和上帝两个位格的结合,当我们说他从童贞女降生以后,他不可能不死,或不可能不选择死,我们的意思不是说他无力保全或无力选择保全他那不朽的生命,我们的意思仅仅是:他的意志是坚定不移的,通过这意志,他自愿化身为人,即在对于这意志的持守中受死,并且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改变他的意志。因为,如果他能够选择撒谎,或进行欺骗,或改变他先前所立意永不更改的意志,那么,这与其说是一种能力(potentia),毋宁说是一种无能(impotentia)。

此外,正如我前面所说过的,当某人自愿立意做某一件善事,并且凭着这同一意志他完成了他所立意的事情,尽管他后来或许不愿意履行当初的诺言,但他还是能够强迫他自己做了,那么,我们就不应当说,那人是出乎必然性的强迫而做了他所做的事情,相反,我们应当说,他做那件事,是出于他当初的自由意志(libera voluntate)。因为,当某一件事的实现或不实现,不是出于必然或无能,而是自由意志的结果,那我们就不应当说那件事的实现或不实现是由于必然或无能。

我说,如果对于人类尚且如此,那就更不应将必然或无能用来言说上帝,因为,上帝只做他愿意做的,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强迫或阻止他的意志。在基督身上一方面体现出神性和人性的不同,另一方面又体现出两个位格结合为一,这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那就是,为了人的恢复所必须完成的事情。如果人性对之却无能为力,那神性就加以完成;如果是神性所不当履行的,那就由人性加以履行。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两者是彼此分开,各行自己的事,相反,它们完全结合为一,存在于一个位格中,通过人性他偿还他所欠的罪债,通过神性他能够实现他要实现的目的。最后,那位因信(per fidem)而被洁净以至于那人能够由之而生的童贞女,她从不相信那人会死,除非那是那人所愿意的,因为先知曾这样论及那人:“他被献祭,因为那是他自己所愿意的。”[80]而她已经知道这些话。

因此,既然她的信仰是真实的,那一切将必然如她所相信的那样实现出来。如果因为我说“那一切将必然”,从而又让你感到困惑,那么,请你记住,童贞女信仰的真实性并不是那人自愿受死的原因,相反,正是因为那件事将要实现,所以她的信仰才是真实的。所以,如果我们说他将必然仅仅因他的意志而受死,因为在他死以前我们所相信的以及先知所预言的都是真的[81],那这同你这样说是一样的:那将必然如此地实现,因为它原本如此。但是,这样一种必然性丝毫没有强迫这件事实现的意思,而仅仅意味着事情的存在导致了必然性的存在(sed esse rei facit necessitatem esse)[82]。

因为,有着一种在先的必然(necessitas praecedens)[83],即它是一件事的原因;也有着一种在后的必然(necessitas sequens)[84],即事情本身导致了它。因此,当我说,因为天体必然要旋转,所以天体在旋转,这就是一种先行的、导致某种结果的必然(praecedens et efficiens necessitas);而当我说,因为你正在说话,所以你必然说话,这就是一种在后的、没有导致任何结果的必然。因为,当我这样说时,我的意思仅仅是:你不可能同时既说话又不说话,并且没有什么东西在强迫你说话。因为天体自身本性的力量迫使天体旋转,但没有任何必然性强迫你说话。凡有在先的必然的地方,也就有在后的必然,但是,凡有在后的必然的地方,并不一定有在先的必然。因此,我们能够说,天体必然旋转,因为它在旋转,但是,当我们说,你在说话,那是因为你必然要说话,这同前者是不一样的真实性。(https://www.daowen.com)

这在后的必然以下面这种方式适用于一切时间:凡曾是的,必然曾是;凡正是的,必然正是;凡将是的,必然将是。[85]这就是亚里士多德“论单一及将来的命题”(de propositionibus singularibus et futuris)所讨论的那种必然,它似乎摧毁了两者之间的可选择性(utrumlibet),让一切都出乎必然。因为我们有关基督的信仰和先知对基督的预言——他自愿而非必然性的强迫而受死,都是真实的,所以此事必然就这样发生了,这种必然就属于那种在后的、没有产生任何结果的必然。正是这种必然,他化身为人,他做和承受一切他做和承受的,他选择一切他所选择的。所以,因为这些事情那时将如此,故它们必然曾如此;因为它们曾如此,故它们那时将如此;因为它们曾如此,故它们曾如此。[86]并且,他所做和承受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如果你想知道其必然性,那你就要知道因为他自己愿意,所以这一切都必然实现了。但是,没有任何必然性先于他的意志。因此,如果这一切要得以实现,除非他自己愿意;如果他不愿意,这一切都将无法实现。所以,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无人能夺走他的性命,他心甘情愿地舍掉它,然后再取回它来。他有权舍掉它,他也有权再取回它来。[87]

博索:不能说他是因某种必然性而受死,这一点你已经让我感到满意,但我也不后悔我曾纠缠你,让你对此给予解释。

安瑟伦:我想,我们已经证明了这必然的理由(certam rationem),即上帝如何从有罪的众生中取得无罪的人,但是,我绝不否认,除了我们已经讨论过的理由外,还可能存在着其他的解释,因为上帝肯定能够做人的理性所不能理解的事情。然而,既然在我看来前面的解释是充分的,并且,如果我现在还要去探究其他的问题,如必须弄清楚原罪(originale peccatum)是什么,它是如何从人类的始祖(a primis parentibus)[88]扩散到全人类(in universum genus humanum)的——我们正在讨论的那个人除外,以及还会碰上一些其他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要求对它们进行各自的探究,那么,就让我们暂且接受我们已经做出的解释,以便我们继续进行我们开始时所留下来的问题。

博索:如你所愿。然而,须有这样一个协议,那就是:在上帝的帮助下,你多少要给出一些其他的解释,而它们都是你现在避而不谈的,这就好像你是在偿还债务似的。

安瑟伦:既然我知道我自己也怀有这个意愿,我是不会拒绝你的请求的,但是,由于我对将来的事情尚不确定,我不敢对你有所允诺,我将这一切都交付给上帝。现在,请你说出在你看来必须完全解决的问题,这问题是你一开始就提出来的,因为它,许多其他的问题被牵扯进去。

博索:问题的要点(summa quaestionis)就是:既然上帝似乎能够用其他方式来拯救人类,那为何他要化身为人,并通过他的死来拯救人类。你通过许多必然的推理证明了人性的恢复(restaurationem humanae naturae)必须加以完成,但这不能被完成,除非人偿还了他因罪而欠负上帝的债。然而,这罪债是如此的重大,以至于只有人应当偿还它,只有上帝能够偿还它,从而只有那既是上帝又是人的能做此事。因此,上帝必然让人的位格同他自己的位格结合成一位,以便那在人性方面应该偿还却不能偿还的,位格中的神性方面来加以实现。

最后,你已经证明,那个同时也是上帝的人必须由童贞女所生,由圣子的位格所出,并证明了他是如何从有罪的众生中取得无罪的。此外,你也极其清楚地证明了那人的生命是何等的崇高(tam sublimem),是何等的贵重(tam pretiosam),它完全足以偿还整个世界的罪,甚至那无限多的罪。因此,现在所剩下的问题就是指出,如何向上帝偿还人的罪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