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本回回目与内容有点出入,从内容来看,这一回主要写了两项内容,前半回写的是贾雨村判案子,后半回则是写薛家投奔贾府。回目与内容不很符合,或许是曹雪芹没有来得及改定。
这一回的开头依然是紧接着上一回展开,写黛玉进贾府后的第二天去见王夫人,而王夫人的妹妹家出了人命官司,不方便,所以黛玉回到了李纨那里。由此,作者顺便介绍了李纨的情况。李纨也是书香出身,她的丈夫贾珠早死,她就死心塌地管教儿子,其他一概不闻不问。这一段的最后一句我们需要读一下:“今黛玉虽客寄于斯,日有这般姐妹相伴,除老父外,余者也都无庸虑及了。”这里出现了一个关键词:“客寄”!请大家记住它。
先说贾雨村审案子。他刚刚上任应天府,官府所在地金陵也称南京,就遇到了一件人命案,案情是两家争夺一个女孩,一方将另一方打死,逃走了。雨村因此大怒,当即要发海捕文书,就是现代的通缉令。这时一个门子向他使眼色,“门子”,就是现在的办事员。原来这门子是与雨村赋闲时相识。两人进入密室一番交谈,门子说当年甄英莲被拐卖,这案子就为争夺英莲而起,打死人的叫薛蟠,但薛家与贾府是亲戚,在金陵有张“护官符”,即官员不可触犯的豪门。又献策:
“老爷何不顺水行舟,作个整人情,将此案了结,日后也好去见贾府王府。”……“小的在暗中调停,令他们报个暴病身亡……薛家有的是钱,老爷断一千也可,五百也可,与冯家作烧埋之费。那冯家也无甚要紧的人,不过为的是钱,见有了这个银子,想来也就无话了。老爷细想此计如何?”雨村笑道:“不妥,不妥。等我再斟酌斟酌,或可压服口声。”
是门子给重新步入官场的雨村上了一课,官场的潜规则致使雨村堕落。
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此事皆由葫芦庙内之沙弥新门子所出,雨村又恐他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因此心中大不乐业,后来到底寻了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他才罢。
官司的策划者小门子,既没有得到银子,也没有得到升官,他得到的只是充军发配。《红楼梦》中正面描写的审判就只这么一桩,官场之黑暗触目惊心。
下面讲几个要点。第一个,被打死的人名字叫冯渊,谐音“逢冤”。曹雪芹对人名就这么在意,这么注重。
第二,我们探讨一下护官符,它与整个小说之间内在的关系。护官符由四句歌词构成,每一句后面还有注释。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
有趣的是歌词都是说钱财,而且带有明显的夸大,而注释性的小字才是家族的实际身份和地位。曹雪芹往往就是这样声东击西,记得上一回那副王爷的对联吗?要害也在小字。我们才读了四回,但已经需要归纳一些曹雪芹的写作手段。他擅长运用艺术的明暗、虚实、对比、掩映等手法,还将道家的阴阳、谋略家的韬略、军事家的兵法综合用到小说写作中。他写的是人间生活,却从天界开笔;他要表现的是贾府,却先写神仙,然后是甄士隐的落魄出家、贾雨村的赶考当官;他可以正面叙述贾府,但却让冷子兴来演说;本回写薛家,又让门子侧面介绍;王爷的对联和这里的《好了歌》,都把要害藏到不显眼的小字中;第5回的太虚幻境看册子,也是先看又副册再看正册。这就是《红楼梦》笔法,声东击西围魏救赵,处处有埋伏遍地是机关,比较复杂奇异,却也魅力无穷。
仔细分析那些小字发现,贾史王薛四家,前面的贾史王三家是真正的豪门大户,而薛家则不是。贾家是一等公之后,不用说了;史家是尚书令之后,尚书令相当于宰相;王家,是都太尉之后,都太尉在秦汉两朝是最高武官,类似于当今国防部长。按爵位看,贾、史、王三家,恰好是公爵、侯爵、伯爵,所以这三家是正宗望族。但是,薛家不能称豪门,最阔的一代只不过是紫薇舍人,是五品官员,把薛家与贾史王三家并列,严格来讲是有问题的。但是,我们换一个角度,或许可以找到如此安排的理由。请看,薛家最高是五品级别,正好与曹雪芹的祖上一样;而且薛家也在内务府下面经商,与曹家的江宁织造有些类似。所以,薛家虽然门庭够不上,但它是作者曹家的投影,是小说叙述的第二重要家族,所以把薛家勉强排入。曹雪芹把曹家的家世分别化入林家和薛家,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第三,我们要探讨一下贾雨村,尤其是他作为“结构人物”的使用。全书到现在只进行到第4回,唯一一个贯穿这四回的人物,就是雨村先生,真是荣幸。第1回中写他交结甄士隐,形成真真假假的意蕴;第2回写他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把贾府的基本情况介绍给我们;第3回又是他赶往林家任教,给我们带出林黛玉,还护送黛玉到京城;第4回还是他,审案中引出薛家。全书的第一、二、三号主人公都是由他带到读者面前。这就造成疑问:曹雪芹是否把贾雨村用得过分了?作为“结构人物”,前三回他早已经超负荷;本回又派他去引进三号人物薛宝钗,大大违背常规了。为什么?我判断,由于急着要让薛宝钗登场,而一时间又没有很好的引荐人选,因此,曹雪芹一不做二不休,就抓住贾雨村“再跑一趟”,引荐薛家也让他干,完了才让他走人。——为此不惜牺牲作品的美学水准。至于为什么曹雪芹要急急忙忙推出薛宝钗,我们后面再说。
本回的后半回写薛家进贾府。
薛家进贾府写得水到渠成,就接着雨村判案展开。先写薛蟠,介绍薛家也是书香门第,他父亲死得早,薛蟠是独子,所以母亲比较溺爱。第二层介绍他家的经济状况,原有百万之富,他们家是“皇商”,替内务府为皇室采购,这在今天叫作特许经营,有一定垄断性,所以本该是很好赚钱的,皇室的东西只要质量好,对价格并不那么计较。但中国有句老话,遍地是黄金,也要你弯腰去捡,而这位薛公子恰恰就是不会弯腰去捡,反而撩起脚来踢。看原文。
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之旧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老家人等措办。
自薛蟠父亲死后,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伙计人等,见薛蟠年轻不谙世事,便趁时拐骗起来,京都中几处生意,渐亦消耗。
可见薛家已经走了一大段下坡路。财富的积累是比较慢的,但遭人拐骗起来则去得特别快。所以即使他们家原来有百万之富,这几年下来,大概也被骗去一半了,而且还在流失中;再加几场官司,剩余的家产就会耗尽。这是薛家的经济情况。
作品接着介绍薛姨妈和宝钗。
寡母王氏乃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荣国府贾政的夫人王氏,是一母所生的姊妹,今年方四十上下年纪,只有薛蟠一子。还有一女,比薛蟠小两岁,乳名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当日有他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依贴母怀,他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
这一段文字,薛姨妈是一笔带过,主要是介绍宝钗:她十三四岁(按,《红楼梦》中许多人的年龄曹雪芹没有写明确,而且前后龃龉,许多专家研究多年还是得不到统一结论。不知是曹雪芹的疏忽还是故意含糊),美丽而又典雅,禀赋很高,很小就死了父亲,因哥哥不成人,宝钗为了母亲,主动放下书本笔墨,投身到针线家务之中。曹雪芹初次描写宝钗形象:有知识有才干,体贴人顾大局,颇有担当,但受家庭拖累。(https://www.daowen.com)
接着作品描述薛家为什么去京城,里面有点蹊跷。
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机会,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部销算旧帐,再计新支,——其实则为游览上国风光之意。
这里写薛蟠原来就要送妹妹进京备选,这倒符合选秀女的规定,明清两代都规定十三岁备选。据此判断宝钗十三岁左右。但是,宝钗的这个年龄似乎与宝玉黛玉相冲突。黛玉进贾府时七岁,宝玉八岁,宝钗约比宝玉大两岁。第3回写黛玉进贾府第二天,就听说王夫人接到薛家遭官司的报信,即使薛家隔年到京,则宝钗十岁左右,与十三岁有三年的时间差。两种交代,文本出了偏差。这三年时差怎么造成的?无法定论。大致两种可能:一种是为了突出宝钗与黛玉接踵而至的效果,曹公把两三年后的薛家官司前置到第4回末尾;另一种可能是宝钗进贾府没到待选年龄,曹公随意加了“送妹待选”一言,造成误差。我个人倾向于后一种,理由是,文本仅仅在这里写了一笔“待选”,后面再没提及选秀字样,更无任何相关情节。供参考。
进京原因交代完了,接下来描写母子暗斗——到京城住哪里?薛蟠本就为了“游览上国”,他是来玩的,但京城里面有舅舅和姨夫,可能对他有制约,所以他要避开;而薛姨妈生怕这儿子进了京城再闯祸,所以坚决主张住贾府,一来让薛蟠有约束,二来可以躲在贾府的保护伞下。其实从血缘关系、社会习俗说,更应去王子腾家。长期寄居姨夫家,令宝钗十分尴尬。薛蟠尽管呆霸,但对母亲还是比较顺从,所以最后按照母亲的意愿住到贾府。
投奔亲戚家,表面看亲亲热热,暗地里却很有一番讲究。请看原文:
那时王夫人已知薛蟠官司一事,亏贾雨村维持了结,才放了心。又见哥哥升了边缺,正愁又少了娘家的亲戚来往,略加寂寞。过了几日,忽家人传报:“姨太太带了哥儿姐儿,合家进京,正在门外下车。”喜的王夫人忙带了女媳人等,接出大厅,将薛姨妈等接了进去。姊妹们暮年相会,自不必说悲喜交集,泣笑叙阔一番。忙又引了拜见贾母,将人情土物各种酬献了。合家俱厮见过,忙又治席接风。
薛蟠已拜见过贾政,贾琏又引着拜见了贾赦、贾珍等。贾政便使人上来对王夫人说:“姨太太已有了春秋,外甥年轻不知世路,在外住着恐有人生事。咱们东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来间房,白空闲着,打扫了,请姨太太和姐儿哥儿住了甚好。”王夫人未及留,贾母也就遣人来说“请姨太太就在这里住下,大家亲密些”等语。薛姨妈正要同居一处,方可拘紧些儿子;若另住在外,又恐他纵性惹祸,遂忙道谢应允。又私与王夫人说明:“一应日费供给一概免却,方是处常之法。”王夫人知他家不难于此,遂亦从其愿。从此后薛家母子就在梨香院住了。
这段叙述不长,但需要分层次,也就是把各人分别细赏,才能得其三味。
第一层写的是王夫人,她刚刚有哥哥远离京城,暮年之人正在感伤,忽然妹妹一家前来,自然欢喜。老姐妹想必多年未见,现在妹妹等于是逃难而来,所以姐妹俩又是高兴,又是流泪。但是,这贾府是贾家的,当时社会与今日大不一样,王夫人在这家里没有多大的话语权,尽管她很想让妹妹一家长期住下来,但她没有说这话的权利,这家里的名誉家长是贾母,实际做主的是贾政。所以她只能带着妹妹去拜见贾母,一切要听贾母和贾政的。
第二层,贾母的态度。这是最值得看的看点,通常我们可能会忽略。仔细看,拜见贾母的具体情景作者一字未写,但是反过来推敲一下。第一,作者不写,可见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换句话说是平平常常,可以不写。所谓平平常常,就是相互寒暄一番而已,也就是说,贾母没有表现出特别的热情。
第二,贾母没有当面挽留薛姨妈住下来,而是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贾政已经请他们住下,然后贾母才派人来说,请留下。——为什么见面的时候不说呢?这就是老太太的架势了。她当然知道薛家是逃难而来,她更清楚薛家是要来依靠贾府这顶保护伞,她不当面挽留,从好的一面想,是给薛姨妈留点脸面,免得薛姨妈当面感激涕零;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她存心让贾政先说,让儿子做好人,让媳妇王夫人显得有脸面;从不那么好的一面来说,她不愿意当面挽留,或许是要把客人晾一晾摆摆架子,让客人知道一点分量。不管从哪一面来看,老太太都表现出公侯之家的气势。再体味她那话:“请姨太太就在这里住下,大家亲密些。”这里面听不出有太大的热情,甚至可以说有点不冷不热。“就在这里住下”,意思是来了就住下吧,而不是热情留客说必须住下。古往今来,对前来投奔的亲戚,留客的话大约就是这么说的吧。听到这样的话,来客就明白以后在这家里怎么说话,怎么做人了。但王夫人是她喜爱的媳妇,所以她后面加了半句,“大家亲密些”。尽管从这话中实在听不出有多大的亲密,但既显出她的大度,又给薛姨妈留了脸面,给王夫人长了脸面。什么叫待客之道,什么叫公侯之家,什么叫家长做派,这一句话,全出来了!好一个老太太!再看曹雪芹的文字表达,他写的是贾母交待了什么什么“等语”,这个“等语”,在我们汉语的表达格式中,表示不够重视,马马虎虎。所以曹雪芹要告诉我们的是,贾母表达的意思并不怎么郑重热情,只是意思意思。
第三,我们没有看见贾母对宝钗有任何评价。这很不像贾母的为人。我们知道,贾母是非常喜欢漂亮姑娘的,凡有所见,她都会表达出相当的热情,甚至当面赞美,这些我们在后面都可看到。那么在这里,曹雪芹没有写,应该不是他遗漏,而是贾母确实没有什么表现。这是为什么呢?宝钗的美丽放在那里,贾母不会视而不见。那么,有没有可能问题出在宝钗那里?我想也不可能,宝钗不可能因为初次到来,而表现得有失风度;相反,她的娴雅,在这种场合会表现得更加鲜明,而那恰恰是贾母最喜欢的。所以,原因恐怕还出在老太太的贵夫人气度。我们设想,一家地位低下、又是避难前来投奔的亲戚,可能要在这里住上一段不短的时间,后面双方怎么相处,那可能是老太太考虑的重点。作为一家之长,她既不能表现得太冷,但她也不会表现得太过热情,她要自重身份,表现出一定的矜持。所以,她尽管看到了宝钗的美,但这个时候不是她赞美的时候,她非常明白这一点。贾母可不是一个有什么就说什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老太太!由此我们知道,宝钗进贾府与黛玉进贾府的区别有多大。
下面第三层,是贾政的态度。这回可以说贾政表现得相当不一般。第一,他或许是知道了贾母没有留客,他就挺身而出,主动挽留薛姨妈。后面我们看到的贾政,一般是不管这种家务事的,这一类的主意都是贾母拿。但今天来的是小姨子一家,贾母没有留客,他就必须要留,不然王夫人太没脸了。当然,或许他也明白这是贾母特意留给他来做主,让他在小姨子一家面前长脸。如果确实是这个原因,那么他与贾母就呼应得很默契。可惜后面我们再也没有看到贾政有这么漂亮的手段。第二,我们来看看贾政的那段话,说得真是滴水不漏。第一句“姨太太已有了春秋”,就说得相当好,意思是老姐妹俩一把年纪了,多年未见,薛姨妈远途来投,应该姐妹俩住在一起,所以薛姨妈住下来一点也没有难堪。第二句说得更妙,“外甥年轻不知世路”,他明明知道这外甥是个闯祸坯子,却说是不知世路,好像薛蟠还是个懵懂少年,真是给足了薛姨妈脸面。第三句简直是妙语,“在外住着恐有人生事”,妙在先堵住薛蟠的嘴,别跟我说你家有房子,我知道;其次说在外住着恐怕有麻烦,但他不说这外甥可能去惹事,而说恐怕人家来生事,这一来一去说得太妙了。当然他这话也没错,京城地方很复杂,什么样的鸟都有,所以他这话没问题。关键是,薛姨妈听了不用害臊,薛蟠听了更是无话可答,所以贾政这话是圆圆满满。再看后面那话,“咱们东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来间房,白空闲着,打扫了,请姨太太和姐儿哥儿住了甚好。”这话很漂亮,点明梨香院的房子有十来间,不算少了,足够住的下,并不是马马虎虎地收留难民;又说白空闲着,所以薛姨妈不用不好意思;现在已经打扫好了,更显出主人的热情;最后那句话,他不说姨太太一家,而是分开一个一个地说,等于是点名道姓,其实就是点着薛蟠说,你别想溜。作为姨父,贾政有资格点名,但他点得很巧妙,不是单点薛蟠一个,而是一起点,给外甥留下了脸面,而薛蟠想逃也逃不了。所以我说,贾政这段话讲得非常有艺术。
这里,我们还要说一说这套房子的名称,梨香院,它又是一个谐音,是背井离乡的“离乡院”,其寓意很明显,就是薛家此次前来投靠,是背井离乡万般无奈,他们再也无法回到自己的故乡了。仅仅三个字,给薛家的这次远行定了性。
第四层是薛姨妈的态度。听到贾政和贾母的挽留,薛姨妈“遂忙道谢应允”,我们今天的话就是“谢谢,谢谢,那我们就住下了,我们就住下了”。因为她实在害怕,如果主人不留他们,失去了贾府的保护伞,薛蟠就有被逮捕法办的可能。人到落难了就没有尊严可言。好在薛姨妈还不缺钱,在经济上她还能够自立,她必须保留一点尊严,所以她又私与王夫人说明:“一应日费供给一概免却,方是处常之法。”意思是日常费用全部由她家自己承担。这很重要,经济上自给自足不依赖人。但“方是处常之法”,又拖带了一层意思,就是她要长期寄居在贾府,这是要点。她家已经离不开贾府的保护,趁着贾母和贾政都不在,老姐妹两个无需脸面,安全第一。曹雪芹这里写的薛姨妈还是很理智的,现实中许多人落到这处境,其言行表现会闯出理智的控制,说出来的话往往不是自己想要说的。大家去看看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有很多。
第五层是薛蟠的感受。他真真是喜出望外:
薛蟠起初之心,原不欲在贾宅居住者,但恐姨父管约拘禁,料必不自在的;无奈母亲执意在此,且宅中又十分殷勤苦留,只得暂且住下,一面使人打扫出自己的房屋,再移居过去的。谁知自从在此住了不上一月的光景,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认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绔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渐渐无所不至,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
由此可见,贾政并非虚话,京城的纨绔子弟比外省别有天地,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大都市就是个大染缸,年轻人如果自己修炼不到位,进了这个染缸是很难不被染黑的。何况薛蟠老兄,本来就黑。
第六层是宝钗的表现。曹雪芹的描写只有短短的一句话:
宝钗日与黛玉迎春姊妹等一处,或看书下棋,或作针黹,倒也十分乐业。
但这句话却值得我们回味。第一,来到贾府,宝钗可能比自己家更快乐,因为在这里有一批志同道合的姐妹,反而不再孤寂。第二,与姐妹们一起琴棋书画,让她回到了童年的幸福时光,甚至比那时更幸福。即使做针线女红,有姐妹们相伴,就不再是孤独的劳动,甚至成为少女们竞赛手艺,体会生命的美好活动,所以她十分乐业。第三,宝钗的天性,使她很自然地融入到姐妹中,她不需要过渡期,因为她没有与人冲突的锋芒。到这里,我们体会到曹雪芹前面所用的“娴雅”两个字来概括宝钗,是非常准确的。
总之,由于王夫人和贾政的欢迎,以及贾母的接纳,薛家从此在贾府住了下来。薛姨妈是求之不得,宝钗是随遇而安,薛蟠更是得其所矣。此后薛家一直没有要离开的打算。需要指出的是,薛家这样长期寄居在贾府,非常不合我国古代的风俗习惯,因为王夫人是贾府媳妇,媳妇的家人一般不会来寄居,即使来,那么通常是孤老或孤儿,比如像史湘云,像薛家这样拖家带口的几乎没有。如果说薛家为避难躲官司求保护,那么也只能临时居住,通常不会超过一年。所以薛家这种寄居是极其违背风俗人情的,薛家这么长期寄居,哪怕开销薛家自负,依然背负极大的舆论压力和实际尴尬。这也罢了,后面薛蟠结婚居然把媳妇娶进贾府,现实生活中绝对行不通,这不仅关系家族利益还牵涉到宗族问题,我们到时候再说。了解了这一层,我们对薛宝钗的种种为人处事才会有比较切实的评价。
最后归纳一下。这第4回主要写薛家,前半回是侧面描写,由贾雨村审案交代薛蟠案情的来龙去脉,曹雪芹则乘机将司法审判状况暴露一番,尤其是那个护官符,完全是曹雪芹的“发明”。——据研究,历史上没有出现过这玩意。下半部正面描写薛家进贾府的整个过程。贾府,严格来说是荣国府,从此打开了大门,开始陆陆续续收留那些前来投靠的亲戚,有如一个避难所。林黛玉和薛家,是第一、二批寄居者。从今以后这个避难所里,主人与寄居者将共同上演一幕幕感天地、动鬼神的剧情。
通常,这一回鉴赏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我们认为还不够,因为还没挖掘到这些情节的寓意。尤其这第4回,上下两部分内在的联系究竟是什么?假如仅仅理解为上半部分写审案子就为说明薛家赴京城的原因,那么我们还没有看懂《红楼梦》。我们一直强调《红楼梦》是一部顶级艺术品,而不是一般小说。真正的艺术品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艺术品内各个元素,都是相互呼应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他,相互组成一个整体,而且相互协调。比如一幅画中,这里一棵树,你不能单单看这棵树,它是同对面的房子、后面的河流、远处的山脉相呼应的,它的形状、大小、色彩、风格,必须与其他元素融合统一。音乐中也是如此。《红楼梦》这一回的前半部分,完全在贾府以外进行,但我们说,它好就好在在贾府以外。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小说从此以后将着重描写贾府以内,甚至是大观园以内的生活,但是曹雪芹要描写的、《红楼梦》要表现的,绝不仅仅是大观园或者贾府,更不仅仅是宝玉、黛玉、宝钗之间的爱情故事,曹雪芹的眼光很远,《红楼梦》的内容是苍茫的。这部小说要表现的是人生、社会、历史,是人的生命形态,以及生命的意义,所以,大观园与贾府,贾府与社会,社会与历史,相互之间都是关联的。因此从艺术上说,大观园之外的社会,贾府外面的天地,必须有所表现,而且是深刻的展现。从这个意义上看,贾雨村的审案判案,就不是一段独立的情节,它是大观园以外、贾府以外的大背景、大气候。作品后面描写的大观园,确实是一派风和日丽儿女情长,但是这段审案告诉我们,外面的世界很现实、很无奈,天空乌云滚滚,到处尔虞我诈。大观园的气候无法改变外界,相反,终有一天,那些乌云会飘临到大观园的上空,到那时候,腥风血雨终究会降落在大观园。所以在温柔乡大观园展开以前,曹雪芹有必要让我们领略一番那个坚硬而又冰冷的世界。——我们这样来理解这第4回的上半部分,是不是更准确、更深刻、更合理一些呢?
最后欣赏一下贾母。描写不多,但其一招一式颇可玩味。薛家来投奔,于习俗属于出格。但权力已经转到儿子媳妇手中,贾母不便干涉;然而作为家族领袖她又必须表态,其不早不晚的留客表态、不冷不热的留客话语,实在蕴含着几十年的内功。我们把这里的贾母同上一回抱住黛玉痛哭的那个老太太复合起来,就看得出她内涵有多丰富,这位老太太绝对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