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的工作特点

一、 学校 教师 工作特点

(一)教书与育人相结合

教师是教学的主力军,承担着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学生技能、发展科学文化的光荣使命,同时又要承担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教书水平高、育人效果好,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已成为评价学校教师工作成绩的重要方面。只教书不育人的教师是不合格的教师。教师在提高知识传授、运用能力的时候,也要提高自己的育人能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传授知识的导师、育人的模范。

(二)复杂劳动和创造劳动相结合

培养目标的高标准、高层次,教育工作的探索性,决定了学校教师工作的高度复杂性和创造性。学校教师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劳动,需要教师具有渊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独立的研究能力以及较高的政治水平。教育对象的文化层次、年龄特征等又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同时,学校教师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把丰富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加工成学生能接受的信息,转化成学生的智慧和才能,还要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及行为习惯,这些都需要教师进行创造性工作才能实现。

(三)个别劳动和群体劳动相结合

学校教师一般采取个别劳动的方式进行工作。无论在教学还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教师都有较大的灵活性和独立性。他们的工作时间、地点不受时空的局限,可以在8小时内,也可以在8小时之外;可以是课堂上、教室中,也可以是其他场所。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创造性。

另外,教育的工作也是一个群体的工作、合作的工作,因为培养人的进程是一个系统的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学校各方面的部门和人员的合作配合,即需要通过个别劳动与群体劳动相结合、相配合才能完成。单纯强调哪一个方面,忽视另一方面,都是片面的,都是不和谐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