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动平衡的意义上遵循自然
生态危机把我们引向可称之为自动平衡意义上的“遵循自然”:“你们不应该扰乱生态系统的稳定。”这里人类的生存和福利取决于我们遵循自然,但这是在一种非常基本的和原初的意义上遵循自然,以至于我们怀疑这可能会具有道德性。人类的行为,可以从最小的程度到最大的程度上破坏自然的循环。在人类的原始状态下,人类对自然的干预只是局部性的,对环境的影响也是微不足道的。但进入技术化时代的人类却有足够的能力使自然环境发生大规模的改变。一部分出于无知,一部分由于不稳定的、无计划的社会增长,我们笨拙地、错误地使用了这些能力;但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于我们对抗性地拒绝参与环境,拒不接受环境和不主动适应环境。我们以环境的叛逆者的姿态来开发自然,对自然进行剥夺,结果却使我们不能适应自然。这样,我们现代人的行为就成了非自然的。
生态学使我们意识到这些非自然的行为。自然系统是动态波动着的,且有时这种波动会很剧烈;但同时自然系统中又有着一种固有的恢复力。然而,人为的干扰,可能会把自然系统推到其恢复能力的极限而导致其崩溃。通常,如果一个物种与其周围的环境过于不适应,那么,该物种就会灭绝,而生态系统则会延续下去。人类现在的行为却可能将生态系统推向崩溃,使差不多所有的物种都毁灭。这种危险在数百种土壤、水、空气相互作用的实例中表现得特别明显。超音速喷气式飞机和烟雾剂的金属容器会给臭氧层带来什么影响?那么多的DDT和锶90都散发到哪里去了?来自火力发电站和原子能电站的污染物,都转变成什么了呢?我们一使用化学制品,就完全非自然地将它们大量抛洒,任由汽油里的铅、杀虫剂中的砷、蓄电池中的汞以及化肥中的氮扩散到各种地方,这样造成的环境恶化的程度,比大多数人想象的都要大。更为严重的是,我们使用的化学制品中有很大一部分对环境来说是异物,不能被生物降解,或即使能被降解也是极其缓慢的。在这个意义上,它们不能进入自然的物质循环,因而是非自然的。在地下形成的每一块岩石,在地表都能够被侵蚀;每种由生物有机合成的化合物,总有一种酶能消化它,如此等等。可是,我们的人工制品却会充塞自然系统。呜呼!不仅我们的技术,而且我们这整个以牟利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的工业体系可能都是非自然的,因为它极尽欺骗之能事,对环境负了很多债,使自然的自动平衡一步步地被破坏掉了。
那么,我们应该按照自然的要求去做吗?人类是惟一能够有意识地进行选择的动物。正是这种能力使我们能宰制自然,而且随着科学的发展,这种宰制越发表现得突出。这种宰制自然的能力的确是一种解放,使我们不再必须服从自然;但是,如果要想使人类这种能力永续下去,那么,这种解放就还得包含与自然保持亲密的关系。我们不能摆脱自然的限制,就如同我们不能脱离人性的限制,如同我们的精神不能摆脱身体的限制一样。不过,我们越来越能够将这一切置于我们意识的控制之下。技术并不能把我们从对自然的依存中解脱出来,而只是转变了这种依存的方式和特性:它使我们从某些对自然的依存中解脱出来,但是马上又建立起一些新的依存关系。树可以伸到土壤上面,但它往上长得越高,它的根在土壤中就要扎得越深。一方面,我们被迫回到我们最初就看到的一点:人类永远不能够摆脱自然规律的制约,而且无论愿意不愿意都得服从它们。只在一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违背自然规律,那就是我们可以忽视它们,而不顾这样做对我们的福利会造成什么影响。我们甚至可以说,任何生物,如果其行为方式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那它的行为就是非自然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非自然的生物不久就会灭绝。
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忘记我们当初看到的第二点,即一切人类的行动都是非自然的。根据这种观点,我们通过成功的行动能扩大自己有意识地进行选择的范围,从而使自己免于必须遵循自然,或者说免于必须服从我们的选择范围十分狭小的自然的约束。在自动平衡意义上遵循自然,必须定位于这两个极端之间。我们需要考虑的重点是:在我们有意识的选择中,有些会有助于生态系统的稳定及我们与生态系统之关系的稳定,而另一些选择则将产生相反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选择遵循或不遵循自然,以及说我们既能够遵循也应该遵循自然,都是完全可以的。遵循自然就意味着选择一条顺应自然的道路,使我们能利用自然规律来增进我们的福祉。(https://www.daowen.com)
有人可能会反对说:这里遵循自然的劝告已微妙地转变成了要我们研究自然的命令,而研究自然是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不会反对的。根据这种反对意见,研究自然与遵循自然没有任何关系;相反,研究自然的目的就是为了修整自然:通过研究,我们能够懂得可以对自然作多大改变而不至受自然的惩罚,从而使自己不必顺应自然的自发运行过程。这种反对意见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其眼光太狭窄了,因为我们通过研究自然,只能是控制自然的某些部分。这些部分,总是处于更大的图景中的。在这幅更大的自然图景中,我们总是发现自己有机的、与大地联系的根基及自然的各种给定的条件。对于这些,我们必须得顺从,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自己的活动。我们研究癌症是为了根治它,研究糖尿病是为了修复胰岛素生产的失调这样一个自然过程;但我们研究健康的规律却是为了遵循这些规律。我们研究洪水的起因,目的是预防洪水;但我们研究生态系统健全的规律,却是为了遵循这些规律。研究自然的人能发现一些他们可以改变的东西,但他们也发现一些更大的自然过程,是人们必须遵循的。这个道理不仅在我们没有选择余地的这种较强的意义上适用,也可以在一种较弱的意义(即我们能明智地选择使自己适应于自然运行的范式这种意义)上适用。在这个较弱的意义上,我们研究自然最终是为了遵循自然。
但这种对自然的遵循有没有道德的因素呢?这里有要我们确定与地球生态整体健康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的命令,而我们在很多方面可以使道德跟这一命令结合起来。如果超音速飞机能破坏大气中的臭氧保护层的话,那么坚持要驾驶喷气式飞机在高空以超音速飞行的人就是对其他人做了不道德的事。同样,农场主为了获取短期的高收成而坚持施放不能被降解的农药,从而造成长远的土壤污染,也是不道德的。但在这些事情上,人们常常将道德的目的(尊重其他人的福利)孤立出来,而将自然的手段(遵循生态系统的限制)视为非道德的。〔9〕如此,我们就会被迫得出这样的结论:遵循自然的行为就其本身来说,并没有什么道德意义;我们与自然的关系总是技术性或工具性的;只有当我们与自然的交流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才呈现出道德的因素。我们与自然不能确立道德的关系,而只能与其他的人确立这种关系。如果不是有我们及其他旅行者在同乘一艘船的话,修理这艘船或将它弄沉都说不上道德或不道德。我们得出了在自动平衡意义上我们既能够且应该遵循自然的观念,却发现它只具有作为道德的基础或前道德的意义,因为这种遵循自然的道德因素,可以被分离出来并归结到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