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自然中的价值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第二篇 自然中的价值

说到人类对自然的行为问题,有人想讨论权利,有人想讨论义务,有人想讨论对自然的尊重,而有人想讨论的是资源问题。但在这里,最有用的应该是深入探讨一下价值的问题。让我们从环境伦理学转向可称之为环境价值论的探讨。我们应该怎样评价自然?这个问题在20世纪的下半叶已出乎意料地显得十分迫切,且在那些自以为最先进、已经离自然最远的文明中有最持续的表现。在逻辑上,该如何评价自然的问题是先于该如何作用于自然的问题的。

但在这里,当哲学走向荒野时,它同样也得面对一个已存在了很久的范式,得逆流而进。这个范式把价值看作人类利益得到满足时的产物:价值可以与某些承载了特定的人类价值的自然物相关,但严格说来,荒野中并没有价值。在以下几篇文章中,我们正是要对这种在价值论上过分的人类中心主义加以辩驳。但这首先要求我们对人类在与自然的遭遇中到底能发现什么价值作一个描述;随后,我们才能对这种遭遇作进一步的探讨,看看这种遭遇是否说明荒野自然本身具有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具有这两种价值。

即使我们摆脱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偏见,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问题仍比乍一看要复杂。从生态的观点来看,我们会发现价值不再仅仅是附着于个体生命,至少不是绝对地只附着于个体生命。一个生物体捍卫并享有其自身的、内在于其个体的价值,但同时又对其它生物体和生态系统整体有着工具性价值。不管工具性价值还是内在价值,都是有投射力的自然的历史的成就。[1](https://www.daowen.com)

[1]历史的成就(storied achievements):作者用此语表示自然的进化过程是历史性的,而非逻辑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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