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价值与意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自然价值与意识

如果价值评判的经验依赖于评判者与被评判者间的一种关系,那么价值评判的结果即价值又如何呢?我们必须弄清经验与其客观基础之间的联系,因为根据时下盛行的理论,人们普遍认为“未经验到的价值”一语是自相矛盾,而“经验到的价值”是同义反复。这与存在主义的说法相吻合:价值不是经过一场理性的争论,或是通过冷峻地观察一系列有因果关系的事物后得出的结论;价值或负价值都是带有一点火药味的东西。如果是单纯的认知,认知者是在心里对外在事物进行一种再现,而且可以是一种冷峻的再现。价值评判则要求评价者除了对外在事物进行再现外,还要有一种内心的兴奋,而这种兴奋又会引发情感。是这种主体与客体的结合产生了价值。价值进入或离开一事物,都必须是在有人意识到它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的。

当然,如果自然物有价值,我们也只有通过对自然的参与,对它们有了切身的感受,才可能知道它们有价值。每一次对自然的参与,都增加了我们对自然的关心,这似乎使我们不可能采取客观的中立立场了。但实际上,这只说明我们对价值的探讨要谨慎地进行。全部的自然科学都是建立在对自然的经验之上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对自然的描述(或者说它所显示的“事实”)就是那些经验。同样,全部对自然的评判也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这也并不意味着它对自然的描述(或者说它所显示的“价值”)就是那些经验。价值评判可以是一种更深的、非中立性的认识世界的方式。我们可能会设想价值不是经验性的,因为我们没有感知它的感觉器官,也不能制造一些仪器来对它进行测量。但也可能价值评判是一种高级的经验,需要我们人这样复杂的、活的仪器来读入自然的性质。价值需要我们以生命去经验,但这不过是为了让我们能更好地洞见我们周围各种事物的性质。(https://www.daowen.com)

下面,笔者将通过举出其他一些有关自然价值的观点并逐一指出其不足,以建立上述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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