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荒野决策的准则
我们不想按旧的准则来进行决策,而要把准则重新写过。笔者之所以用第一节对价值的层次与类型加以陈述,是想在更大的范围内,也更丰富地展示出荒野的价值。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价值是用第二节所述的经济性评价所不难完全捕捉住的。在本节中,我们将试图从正面给出一些供荒野决策用的准则。这些准则不是要精确地定出荒野决策的程序,而是像一个指南针一样,能给我们指明大致的方向。具体的路径必须根据当地的情况确定。这些准则只能为一些现在尚为荒野的区域[29]画出一个粗略的地图,但对于发现和保护荒野地的价值,这些准则比经济学那种还原式的做法更为可靠,因为我们在第二节中看到,经济学那些做法往往是把我们引入歧途。
(1)一个价值论模型。对美国本土残留的国有荒野地的决策,应该遵照图1所示意的模型(如果谁要将此模型用到其他地方,如其他国家、阿拉斯加,或是环境伦理学之外的其他领域,都得准备自己承担风险)。在横线之上,是人本主义价值的序列,在横线之下则是自然主义价值的序列。
图2 价值层次序列
对社会利益的考虑压倒(>)对社会偏好的考虑,不过社会利益往往是产生于(←)社会偏好。这两种价值又压倒个人利益,虽然众多个人的利益造成并决定了社会偏好,而社会偏好反过来也促进(⇌)个人利益。需要注意一下的是,这里大于号后面有个较小的小于号(≷),这是表明某些少但却至关重要的个人利益可以压倒一些社会偏好。例如,我们不能通过谋杀来获取更多的荒野地,即使社会愿意让我们这样做也不行。个体利益通常产生于个体偏好,但却是压倒个体偏好的。个体偏好是(→)市场价格之源,而市场的存在反过来又满足了(←)个体的偏好,故而此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用一个双向箭头(⇌)来表示。
在残存的荒野地上,所有这些价值都压倒市场价值。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一个生态系统为基础的,而图中显示出现在荒野地已减到很少。作为一个种群(如濒危物种,而不是个体)的有机体,其价值通常大于与它有冲突的社会或个人利益(这些一般是次要的利益)的价值。红冠啄木鸟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同时它们也丰富了人类的体验。生态系统的价值比物种层次的价值更为根本,不过自然选择的生命系统趋于使二者相辅相成(
)。这两个层次的价值都能为各种人类价值做出贡献。
图中提供了一些初步的准则。对于例外的情况,反对按照这些准则办的人有责任举证说明那确实是例外。在残余的荒野地上,牺牲荒野地价值既不大可能会有益于人类的长远利益,同时也违背了上面的准则。一块土地越是荒野地,越属于稀有的类型,则对它进行消耗性商业开发产生的价值就越不可能大于其他价值。我们应该让原始森林保持完整。人们对荒野地的需求增长的速度,不亚于对木材的需求的增长;对木材的需求尽可由私有林地来满足,而对荒野地的需求则不可能以这种方式来满足。
我建议我们用一个最大一最小原则,把比例很小(2%或4%)的荒野地的价值(包括内在价值与对人的工具价值)最大化,方法是把荒野地的价值都乘以美国本土非荒野地对荒野地的比例(即98∶2或96∶4),而反对一种最大—最大原则(即尽量增加对土地的消耗,从我们所有土地的96%增加到98%再到100%,以提高我们本已很高的生活水平)。再增加2%或4%的消耗性用地,是我们并不需要的“消费者剩余”。这样做无异于让本已很肥胖的人再增加几磅体重,而这些人需要的却是荒野所能提供的严格的减肥训练。如果我们不只看土地的数量,而也考虑到残余荒野地的经济生产率,我们有理由认为,即使所有的荒野地都牺牲掉,美国人的生活水平平均可能还提高不了1%。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我们以牺牲第2~12种价值来换取经济增长,其不合理的可能性与合理的可能性之比为99:1。
资源丰富的地区早已被开发了,牺牲剩余的荒野地就像桶底刮油,即使我们采用的是新技术,这样做的边际收益[30]也还会不断减少;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样做对非经济价值的破坏是非常巨大的。公共土地在西部往往是原先的公有地的残余,而在东部则是被使用过但收益很低,又由政府置回这土地。这些土地用于农业、木材或矿业生产往往产出都不是很高。
(2)使非对抗性价值类型最大化。我们给出的12种类型的自然价值是不通约[31]的,但除了第一种价值,它们大多也不具有对抗性。它们不通约,也没有必要通约。没有什么转换单位,使我们能进行像A+B-C=D之类的计算。遗传多样性(以物种的数量、低灭绝率计算)与娱乐的收益(以观光人次计算)之间很难进行有意义的相加或相减。但我们很容易将多重不可通约的非对抗性价值加在一起,并同时享受这些价值。荒野地的历史价值、性格塑造价值及治疗价值很少会干扰其科学价值与宗教价值。可以说荒野地是科学与宗教最能相合的地方。鹰所承载的文化价值要求我们保存一个兴旺的野生种群。在一个生态环境中,追求审美价值(以人们偏好的尺度衡量)无损于生命支撑价值(大概可以用能量流来衡量)。因此,我们并非只能选择一种价值。这样,价值的通约性问题无非是一个假问题,因为这些非消耗性价值是相互促进,而完全不必是有此即无彼。〔12〕这些价值根本不是把荒野地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资源来使用,因而也不会耗尽荒野地资源,即不会把荒野地变成与它天然状态相异的东西。
只有经济开发会消耗荒野地。这里我们要回答的问题不是过去我们对北美大陆的经济开发是对还是错,而是开发是否已经足够了。像纤维、木材、能源这些东西(Vip、Vsg),我们已经有很多了。通过消耗残存的荒野地,我们还能获得多少这样的价值呢?我们是否愿意牺牲掉各种非消耗性价值,去换取一些经济利益(Vmp)呢?这表面上是把市场价值与第2~12类价值中的几种或全部对立起来,但对大部分人来说,这只是将从2%的荒野地(或4%的半荒野地)中所能获取的一点点Vmp跟其他种价值对立起来,而Vmp是我们从98%(或96%)的土地中已获取得非常多的一种价值。如果我们看一下开发这些荒野地主要是让谁受益,会看到那只是少数几个商家,也许还有较多的工人;公众只是随后会间接地受点益。我们会发现,这样做可以获得少数集中的、短期的Vip和Vig(利润、可能在别处得不到的工作等),但却损害了Vsg以及比较分散但却涉及面很广的、长期性的Vip(消遣的益处、宗教体验等)。我们消费得还不够多吗?如果我们真需要消费更多的东西的话,那一定得通过牺牲荒野地来换取吗?
在残存的荒野地上,经济性的开发通常是消耗性的,这对一种用户的一类价值(第1类价值)很优惠,但却是以剥夺其他种用户的其他种价值(第2~12类价值)为代价的。让人们对这些荒野地进行非消耗性利用的政策最接近对大家都公平对待,因为这样是每个人都能使用荒野地,但任何人都无权把上面的资源耗尽。有人轻蔑地把这称为“冻结”式利用,但这种政策对所有用户一视同仁,只是(或者说正因为)它禁止那些想进行经济开发的用户进行独占式利用。“冻结”只是为了防止“独占”,这样更有可能逐渐地将其他类型的价值“解冻”并进行比较平等的分配。同时,这种利用方式也保护了有机体价值与生态系统价值,使荒野地能维持其自然的状态。
如果涉及到人类基本的需要,或如果美国大陆不是已有98%被开发了或随时可能被开发[32]的话,那么这种做法可能是禁止得太厉害,显得不公正。但就仅存的2%的荒野地而言,这种做法就没什么不公正了,因为这里只涉及一些我们已有很多的东西。虽说任何经济开发都带点消耗性质,因为开发就得在某种程度上牺牲掉荒野地那原始的野性,但也有一些类型的经济开发比其他类型的更具有消耗性。例如,皆伐将使一片森林在100年内不能再以其他方式被利用,且再生林将永远不可能比得上原生林。而择伐则能留下一部分原始的野性,从而只是部分地破坏了第2~12类价值。
但除此而外,我们这里要捍卫的各种价值往往不能进行简单的加合,即使在它们之间不存在竞争时也如此。这些价值是整合成了一个整体,要对它们进行数学计算毫无意义。其中一种价值的改变,就可以引起整体形式的变化。黄石公园的“信泉”上的彩色泛光灯能照亮这个间歇泉,便于人们晚上观览,从而增加旅游业收入;但对公园的大多数游客来说,这灯却破坏了公园里的野性。一个偏远地区的小型伐木场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其电锯的噪声在山谷中回荡,对一些游客来说只减少了一点荒野地的宁静,但对另一些游客来说则是将此宁静全部破坏了。人们的感知与价值体验有不同的阈限,简单的加合不能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
(3)让残存的荒野地远离市场。军队、警察、法庭、学校、博物馆、教会、科学社团、历史公园——所有这些组织都需要钱,也都有自己的预算,但却不是商业性组织。虽然通过收取服务费、门票与捐款,它们能收回自己提供的服务的一部分价值,人们并不期望它们通过提高成本效益来获取收入。尽管有时我们会想想它们的服务值多少钱,但它们的目的是创造不由金钱衡量的价值。保护荒野也需要一定的成本,尽管与上述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所需的成本相比,它需要的只是一个很小的比例。保护荒野的成本主要是放弃掉的机会成本,而且只有当这些机会在定向于市场的98%的美国土地上找不到时才说得上会有机会成事。
即使在半荒野地上,拿韦耶黑塞公司木材生产林地的经济效益与国家森林相比,也是犯了一个范畴的错误。对于按准市场原则运作的国家森林,应该将其出售或租给私人企业家,因为他们可以把这些森林运作得更好。但在真正的国家森林里,我们要保护的是其他类型的价值。在这里还要问一些像是市场调查的问题就不合适了,因为我们想从荒野地获得的是市场从不出售的东西:一条山间小路、一道有鲑鱼的小溪、一个风景点,或一种荒野体验。没有人会在一块土地上投资,而后将其出租,供人们观察鸟类或采集蝴蝶——那样做在经济上根本行不通。公共荒野地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些我们不能指望从市场上获得的利益。
我们进行价值分析的目的,不应该是把所有或尽可能多的第2~12类价值或第1~7层次的价值都用经济价值来表示,而是要展示出价值的多种类型与多个层次,使决策者与公众更明确地看到,对于残存的荒野地来说,这些价值在整体上何时高于经济价值,何时又低于经济价值。我们需要有一种政策来保护这些形态的价值,并不是因为它们是隐性的经济价值,而是因为它们根本就不是经济价值。
(4)不能为了满足社会少数人的基本需要而对现存荒野地进行不可更新的、消耗性的开发。解决饥饿的办法应该是通过对私有土地上生产的产品进行再分配,而不是进一步开发仅存的公共荒野地。开发这些荒野地不可能为很多人提供永久性的工作,而在美国这么庞大的经济体系中,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为这些人安排工作。如果我们的自由经济体制在其他方面都没有什么改变,即使牺牲掉荒野地,换来的利益也无法保证能到穷人手里;实际上,这些利益很可能根本到不了穷人手里。贫困阶层(或中产阶级、上层阶级)可能认为荒野地可以转换为有益于贫困阶级的东西,但如果不考虑这种转换在整体经济体系中是否真能发生的话,这样的想法是没有意义的。
而且,即使穷人个人能有点经济收益(Vip与Vmp),也无改于社会在第2~12种价值(Vsg)上会受到损失的事实。贫困问题应在它的根源处加以解决,而这根源是在主体的经济体制中,而不是在荒野地上。有人把这里的问题说成是一个精英阶层(少数富有的背包旅行者)的一些无关紧要的快乐与很多人的需要(解决贫民区的饥饿)之间的对立,这反映了一种思维的混乱。如果他们是说一些不发达国家有这种对立,那可能不无道理,但他们是对美国用这种分析,那就只能是制造一种假象了。即使在别的国家,不公正的社会结构也会使牺牲荒野地换来的东西不会对穷人有长远的益处。在任何地方,牺牲荒野地去救济穷人往往都无用,除非有良好的社会结构保证这种利益转换的发生。如果没有良好的社会结构,这种方式将只是用来保护既得利益的一个烟雾弹;用这种方式将牺牲掉各种类型和各个层次的价值,结果是拖延了急需的社会改革,而使对社会有负价值的一些东西得以保存。如果社会体制公正的话,所有人的基本需要都是能够得到满足,而且应该已经得到满足的。受到宽宥的社会不公,不能用作破坏自然价值的理由,虽然人们还没充分看到这些价值。
(5)增加选择。通过增加选择,我们可以增加人们的偏好(Vip)提到满足的可能性,从而增加生活中的自由和提高生活质量。大多数美国人享有来自市场的人工制品过多,而可以体会原始自然的地方过少。他们99%的时间生活在城市或农村地区,只有1%甚至不到1%的时间在荒野地度过。因此,我们必须管理好荒野地,以满足人们在其他地方没有得到满足或不可能得到满足的一些需要(如暂时从社会中脱身出来的需要,或看看大角羊的需要)。特别是虽然只有少数人感受到这样的需要,但他们的感受特别强烈,而社会要满足这种需要只需做很少的事,或者说什么都不需做的话,我们就更需要管理好荒野地了。有俗语说,休闲业应该多设法满足特殊的用户(如以假蝇钓鱼者[33]及背包旅行者),而非大众化的用户[如野炊者与开车野营者(car camper)],这话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很可能前者对自己从事的活动兴趣要强烈得多,从而从中获得的体验的质量也高得多,而这样的体验是没有替代物的。在这里,消耗荒野地的经济开发将会损害我们的自由。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应该在所有领域都给人们增加选择,但当我们作出保留荒野地的决策时,我们不仅是给自己,而且也给后代增加了选择。多元主义的荒野地“多重利用”模式在这里意味着非竞争性和非消耗性的多重利用。竞争性与消耗性的利益可以在别的地方,由市场来提供。这一切都将促进社会的多样性。
(6)把定量模型所隐含的价值判断明确地揭示出来。数字看起来很“硬”——11176个观光人日(visitor day),4175000美元的木材销售额,每人平均愿意支付2.32美元,6.7%的折扣率,25~35年龄段中受过12年以上教育的人对某事物的偏好强度为7.3(按10分制计算)。有人会说量化能使价值显化,但我们须记住,数字不会比它们所依赖的理论更“硬”,而其局限性也不会小于产生它们的概念的局限性。除非大家先对有关的理论与概念作了探讨,并在讨论的过程中一直都注意到它们,否则数字就可能骗人。科学研究中用到的数字都跟理论密切相关,而在环境科学与社会科学中的用到的数字,是跟一些软理论相关。被用来说服人的数字,更是由跟价值密切相关的理论产生出来的。这样的数字含有大量的经验误差边际及需要澄清的价值判断。用“观光人次”作为衡量价值的标准,是集中考虑第3类价值中的Vip,而忽略了所有其他类型与层次的价值。用任何折扣率,都是把当代人考虑得过多,而对未来世代考虑不足。
定量分析方法如果用得不好,或是被机械地加以应用的话,会掩盖各种价值之间一些重要的关系。即使这种方法得到了最佳的应用,也不能取代判断力、直觉、理解的广度及用语言作的评定。只有首先用这些技能,才能揭示出什么价值值得做量化分析,及该如何对它们进行量化,最后也只有用这些技能才能对得到的数字加以解释。美元符号给人的印象,是将Vsg与Vmp联系到一起会碰到的大量问题已得到了解决。然而,除非我们是把它们放在一个对价值作了清晰的阐述的背景下去看,否则这些“数值”[34]就毫无意义。数字可以是掩盖了价值判断,而非把价值判断揭示出来。其实,数字有时仅是一种装饰,用来强调一种思想,使它显得更生动。数字的这种用法与人们通常使用数字的意义不一样,根本不是用来精确地计算经验性的事物,而是人们觉得某种价值很真实,但其数量虽重要却无法证实,所以用一些数字来象征性地代表价值。对于任何数字,如果只有一个指标,我们就不能轻易相信,因为这样的数字无法对证,被塞到里面的价值判断也比较难以揭示出来。
说到底,对荒野地的决策不是一个由数据驱动的过程;反之,倒是数据会受制于由价值驱动的理论。数据很少能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倒是人们会收集和选择数据来支持自己已有的观点,而且如果数据与自己喜欢的观点相左时,人们会忽略这些数据,或对之重新加以解释。我们应该先确定人们潜在的思想是什么,其次才看他们对数字的分析。
(7)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尤其是在他们的利益不会消耗什么,只要求人们什么都别做的情况下。消耗性的少数人利益,特别是需要很大花费的行动(如修建一条公路,以便地方上的一个工厂能继续营运)的利益,不能被视作高于非消耗性的多数人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几乎不需要做什么就可以满足的非消耗性的少数人利益(登山运动、观鸟等)很容易保护,因为它们需要的花费很少,并且不会使第2~12类价值之间互相冲突。保护这种少数人利益,长久以来都是美国多数主义的一种价值。[35]保护这些利益事实上并不会使多数人失去什么,虽说可能有些机会成本得放弃。这些机会成本可能对少数人来说相当多,但对总体的社会共同体来说却不会很大。
只有当所说的机会仅在问题所涉及的地方才有时,说放弃掉的机会成本(Vmp)也是社会成本(Vsg)才真正有意义。从Vsg的角度看,不让木材公司在荒野地上砍伐树林造成的损失说不上是一种不可挽回的负价值,因为通过更好的管理方式,等量的木材可以在其他地方种出来,只是管理者们工作效率太低,或是对在别的地方植树太没兴趣,因而不会试图那样做。〔13〕有评估者在估算西弗吉尼亚克兰伯里荒野区(Cranberry Wilderness)的成本时,把留在地下不开采的煤算成机会成本,每年有223609美元,比其他任何一项成本都大得多,结果此荒野区的成本被估算为每观光人日30.70美元。这样的算法同样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阿巴拉契亚山别的地方有足够我们开采300年的煤层。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为了满足国家的需要,克兰伯里的煤应该或必须很快加以开采。〔14〕我们也不能忘记,一旦开始开发,将机会成本变成金钱利润时,就会涉及一系列其他的机会成本(第2~12类价值),而且这些机会可能将永远地消失。
而且,推迟开发还使我们有机会看看,是否大多数人也能从第2~12类价值获得益处,而且获得的益处比他们失掉的机会成本还要多。通过推迟开发,我们不仅让少数人获益,也让多数人获得等待的益处。这一原则能防止我们用全民投票(这种方法从其他方面看起来是很民主的)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危险。政府的一个目的,是确保社会能按多数人经过深思熟虑的意愿行事;但它还有另一个目的,即确保多数人的意愿不被不公平地强加于少数人。要确保这一点,一个方法是把非消耗性的少数人利益看做比消耗性的简单多数人[36]的利益重要,而且进一步要求,消耗性开发得有2/3多数的人赞同才能进行。这样做的根据,是对残余荒野地的使用异常谨慎,需要有2/3多数以明确表示这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多数人的意见,表示此消耗性开发值得强加于少数人,使他们不可逆转地牺牲掉自己的利益,并使多数人以后作选择的机会也不可逆转地丧失。
在这里,公共政策理应把非消耗性的少数人利益看得比消耗性的少数人利益更重要,因为想要“冻结”(lock up)土地的人只是推迟而不是永远地消除了开发这片土地的选择,而开发商一旦“用尽”(use up)一片荒野地,就会使这块地所承载的一系列原始价值无可挽回地丧失。
(8)不要低估分散的价值。有时一项决定会伤害很多人,但每个人受的伤害都不大(如度假时能看到的风景减少了);而少数一些人(如采取绝伐的开木材厂的人)却能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这时我们可以预期:这少数人会全力以赴地进行游说,而受损害的多数人则会缺乏组织,很晚才意识到危险之所在,而且很少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然而,这项政策使大多数人丧失的总的价值,可能比少数人可以从中获得的利益要大得多:附近的景色被污染了,可能一个世纪都难以恢复。宜人环境的价值(amenity values)即使能得到准确的体现,也是无形的。
有时,议事的议程会决定结果。“硬”价值一般是先得到考虑,因而对它们的评估相当充分;“软”价值常被放到最后考虑,因而往往是在“硬”价值已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后,它们才被松松垮垮地放进去。假如议程是反过来,即人们先充分考虑了如何确定“软”价值的问题,而后再考虑经济利益是否能高过软价值的话,决策的结果可能就会不一样。人们作选择的途径会影响到选择的结果。
所有这一切,都会妨碍我们把注意力放在“软”价值上,使我们对那些分布面较广、强度较低的无形价值考虑不足,而把那些集中的、强度很高的有形价值估计得过高。由于我们前面已说到的原因,以支付意愿作为衡量标准虽出于好的意图,但也常常会使“软”价值受到低估。此外,我们还有必要弄清不同群体间价值分配的差异。这一点(而非仅是总体情形)对于我们的道德考虑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要避免不公平地使少数人受益而让大多数人来承受负担。
有人提出:环保主义政策是强制地造成很集中的成本(对当地少数损失惨重的木材公司而言)和很分散的利益(对获得一点点消遣的公众而言)。这种政策之所以很少得以实施,不仅是因为它在立法程序中很难维持,而且更因为它在道义上也有问题。其实,更好的思路是倒过来看问题:即至少在残留的荒野地上,鼓励开发的政策使少数人(木材的买方与卖方)获得很集中的利益,而让很多人承受分散的成本(由公众承受的无形的损害)。后一种思路更逻辑,也更道德,因为公众是荒野地现时的主人,其荒野利益受到了剥夺,使他们蒙受了损失。经营木材厂的人现时并不拥有荒野地上的木材,他们购买荒野地是为了赚取利润,因而是获益者。
而且,如果木材公司不按荒野地的价值全部付费,[37]或毁掉了一些金钱所买不到的价值的话,那么他们(还有他们的客户)就是靠牺牲公众利益来进行补贴,这种状况在道德上更成问题。一个民主社会的理想,是在对少数人没有不公正,并且对成本及利益的生产与分配都作了充分考虑的条件下,让多数人经过深思熟虑的意愿得到满足。“被放弃的机会成本”的概念不应用于那些想要对荒野地进行开发的人,因为这些人现在不是这土地的主人,而应用于这土地现在的主人,即公众身上。如果公众要把荒野地作为一种资源加以利用,便需要考虑因此而被放弃的机会成本,尤其是在这些机会在别的地方找不到的情况下。但被放弃的机会成本的概念不能用于到公有地上进行消耗性活动的投机者身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应该把集中的成本与分散的利益对立,而应反其道而行之,把集中的利益与分散的成本对立起来的原因。
(9)让荒野地决策不断扩张的经济模式(或神话?)的一个领域。。450年以前,欧洲人开始进入美洲,并幼稚地把它称为一个空大陆。加之过去200年中的工业革命和近100年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美国经济走上了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快速增长之路。因此,我们有着一个与保护荒野地价值相冲突的民族传统。很多人都在高喊“我们要更多的东西!”荒野地的管理者们除了要从正面保护自然价值,还必须从反面说“我们有的已经足够了!”牺牲掉荒野地总能使GNP有所增加,但在现在,我们需要在残存的荒野地周围画上一道边界说:以此为界,经济不能进一步扩张了!
如果你一定要扩张经济的话,请到非荒野地上去搞。想靠牺牲这残余的荒野地来维持经济不断扩张的神话是徒劳的,因为在荒野地消失之后,你还会面临这个神话的崩溃。如果我们现在就让这个神话崩溃,还可以留下很多的第2~12类价值。这种政策也可以帮助我们先为稳态经济做好准备,而不是在无路可走或经过一场大灾难后才掉入里面去。我们的经济体系从其设计上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欲望,在这样一个体系中我们有理由认为,即使把这最后一点点荒野地全部开发出来,也一点都不会让我们觉得自己这种欲望得到满足了。美国人已很富有,他们需要学会知足。在这个意义上,荒野地决策并非什么关于边缘性的“消遣”的问题,而是对国家管理思想的一个正面挑战。荒野地的管理者并不是简单地在国家经济体系产生的价值之上再提供一些额外的价值;他们要让传统的经济运作减速,而且还得让它在荒野地的边界处完全停下来,以增进非经济性价值。荒野地政策要重写历史,要结束横贯美国大陆的经济增长之旅,并对此旅程进行重新评价。在荒野的边界上,我们应该贴上一个标语:“走入荒野,放弃无休止的GNP竞争,学会获得丰富的荒野体验。”
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常听到这样的建议:应该让开发商与环保主义者各让一半,以达成妥协。在制订政策时,妥协往往很必要,而且是道德的;但没有什么逻辑说公平的做法总是让双方各让一半,也没有什么逻辑说存在冲突的价值之间通过妥协就能达成最优配置。在有关荒野地的争论中,我们更没有理由相信这种说法,因为这里的情况,是98%的大陆已被开采,仅有2%的仍是荒野地,而开发商对环保主义者提出的建议,是要双方就这残存的2%各让一半!
(10)用荒野地决策来唤醒原先是潜在的价值和一些新出现的价值。直到最近,环境价值一直没引起人们的重视,而是被简单地加以评价,或压根儿就没得到评价。直到开发商威胁到地平线上的高山时,我们才意识到这山对我们的意义有多大;直到他们打算排干沼泽时,我们才会想到说我们愿意让这些沼泽处于天然状态,而且也还不能清楚地说出我们为什么愿意如此。在水井干涸之前,我们从来没想到水的珍贵。只有在我们发现荒野地的继续存在成问题了,我们才想到去了解荒野地有多重要的价值。只有当我们受到侵害的威胁时,我们才注意到什么是对我们有利的;或只有当我们发现鱼与熊掌不可兼得[38]时,我们才注意到我们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的自相矛盾。在这些问题上,国会应该通过一个划时代的法令,但我们很难指望它能做到这一点,虽说我们可以期望它把社会偏好价值看得比经济利益重要。一个争议性很强而且很复杂的提案是无法在国会通过的。价值的觉醒最早是来自社会的基层,但这样的觉醒需要决策模式的推进。决策者应该能看出事物发展的趋势,而不只是看到其现有的平均状态;他们应该给人们带路,而非只是跟在人们后面。他们应当确立原则,而不只是总结人们的偏好。
作为结语,我想就事实作一个断言,并提出一个呼吁。从国会过去20年中通过的法令(《国家环境政策法》、《濒危物种法》、各种《荒野地法》、《荒野河与风景河法》),能看出有一个不断接近本文所提出的价值论模型(实线上面那部分)及规则的趋势。这一趋势往往是模糊地表现为一种要保护“环境价值”、“生态价值”或“宜人风景价值”,使之免遭经济利益侵夺的愿望。《联邦土地政策与管理法》(1976年)宣布美国的政策是要“把平衡的与多样化的资源利用方式结合起来……,而不对土地的生产率与环境的质量造成永久性的损害要照顾到各种资源的相对价值,而非一定要采取能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利用方式。”〔15〕
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增加了图1中实线下的一层自然价值,以作为人类价值的基础。这层价值在立法中并没明确提出,但却是这些法令可以认可、也与这些法令相一致的。而且,这层价值在道德上超前于我们可以期待于国会的立法,因为它是非人类中心的价值。我们还需要作出的,是对残存荒野地的一个解放宣言。发布这种宣言时,我们完全可以保证:正如1863年发布的《解放宣言》一样,现在这个宣言不但能使被解放者受益,而且能使解放者获得多于他们所付出的代价的利益。这是向人类呼吁:我们周围的荒野世界中的生命形式曾经为数众多,但现在正在迅速消失,我们应该尊重生命的丰富。
人类通过开发仅存的一点点荒野地真能获得什么利益吗?如果我们是在拥有了整个世界后很快又会失去它的话,这样的拥有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可能在经济价值上会有所得,但如果我们因此会失去很多科学、美学、娱乐、宗教等价值,会失去自然历史的一个仙境,失去一个既超越我们又支撑我们的完整野性的领域,甚至在这交易中会失去我们灵魂的一部分的话,获得一点经济利益又有什么意义呢?
7.See I.M.Gordon and J.L.Knetsch,“Consumer's Surplus Measures and the Evaluation of Resources,”Land Economics 55(1979):1-10;Randall,Ives,and Eastman,Benefits,pp.19,24;Shultze,d'Arge,and Brookshire,“Valuing Environmental Commodities,”p.166;Rowe,d'Arge,and Brookshire,”Experiment,”p.9.
[1]本文原发表于Environmenal Ethics 7(1985):23~48,经许可收入本书。
[2]功利主义认为社会的利益即社会中个人利益之和,社会应该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利益。
[3]丹佛(Denver)、博尔德(Boulder):科罗拉多州离得比较近的两个大城市,其中丹佛为科罗拉多州首府。
[4]生物群落区(biome):在一大生态区中的所有生物群落。
[5]种间竞争(interspecific competition):物种之间的竞争,与种内竞争(intraspecific competition)(即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之间的竞争)相对。
[6]单作(monoculture):在一片土地上只栽培一种农作物的做法。
[7]外源病害(exotic blights):对于一地区来说,由其他地区传入的病害称为外源病害。这种病害往往能对当地动植物造成很大危害,因为它们没有经历过这些病害,从而对这些病害没有抗性。
[8]都市博物馆(the Metropolitan Museum):指纽约市的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s,是纽约最大的艺术博物馆。
[9]“熟悉导致蔑视。”(Familiarity breeds contempt.)是英语中的一句俗语,作者在此将其化用为Familiarity breeds no contempt。
[10]白头翁花(pasqueflower):参见本书第15章。
[11]天生桥(Natural Bridge):弗吉尼亚州一著名的自然景观,由过去一条河凿穿一石灰岩而成。
[12]边疆居民(frontiersman):指美国向西部扩张的过程中在边疆地区从事开发的人。
[13]民兵历史公园(Minuteman Historical Park):在波士顿城外。美国独立战争时,当地农民建立了一个民兵组织,号称听到召唤后一分钟内便能集合好准备出发,故称Minutemen。此组织在美国独立战争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后人在他们的家乡建了一个公园以为纪念。
[14]吉姆·布里杰(Jim Bridger):即JamesBridger(1804-1881),美国皮货商、西部山区的开拓者,是第一个发现大盐湖[Great Salt Lake,在犹他州西北,后摩门教徒在此建立盐湖城(Salt Lake City),现为犹他州首府。]的白种人,Jim为其昵称。
[15]“走向野外”(Outward Bound):起源于英国的一个组织,主要是组织户外训练活动,通过登山、航海等运动来培养青年坚韧不拔的性格。
[16]肾上腺素(adrenalin):人处于高度兴奋或高度紧张的状态时由肾上腺分泌的物质,能使人感到力量大增。
[17]犬齿赤莲(dogstooth violet):学名Erythronium americanum,北美产,叶有淡红斑点,如同被狗咬过一般,故名。
[18]不需要教会作中介的一神教者:译自nonecclesiastical monotheist。
[19]一种派生的人类中心的精明,译自a derivative anthropocentric prudence。
[20]指荒野地之外。
[21]影子价格(ahadow price):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价格衡量的是物品或其他资源的相对稀缺性,所以即使没有市场价格体系,甚至没有货币,也可以通过人们对各种资源的需求意愿来衡量这种资源的价值。这样定出的价值即“影子价格”。
[22]旋木雀(brown creeper):学名Certhia americana,一种在树干上上下爬动,觅昆虫为食的鸟。
[23]芝加哥在其早期的急剧发展中,犯罪现象很多,在美国素有犯罪率高的名声。现在该市有些街区犯罪率也还相当高。
[24]荣格(Carl Jung,1875-1961):瑞士心理学家与精神病学家,首创分析心理学。
[25]以火攻火(fight fre with fire):英文成语,意为以毒攻毒,此处指用经济学家设计的调查方法来证明人们认为荒野不只具有经济价值。此外考虑到下面的比喻,照字面直译为“以火攻火”。
[26]进步的神坛:西方在启蒙运动中将追求人类的不断进步确立为一个重要的信念,使之有了一种神圣性。“进步”的信念在社会实践中往往表现为不断地开发自然资源以追求经济增长,故西方不少环境哲学家及环境保护主义者对此信念持批评态度。
[27]旧约《圣经》中不少关于向上帝的神坛献“燔祭”(bumed offering)的记载,基督教虽废除了这种古老的仪式,但仍常用“燔祭”的意象。“荒野地在进步的神坛上被烧个精光”,即荒野地成了人们追求“进步”的牺牲。
[28]“裂纹”在英文中作flaw,而此词也有“缺陷”之义。此处为照顾“飞机”的比喻而译作“裂纹”。
[29]现在尚为荒野的区域:比喻对荒野价值的探讨还比较新,此前很少有人探讨这些问题。
[30]边际收益(marginal return):经济学用语,指单位投入换取的产出。
[31]不通约(incommensurable):即没有确定的比率可以将其互相转换。
[32]有些土地虽还未开发,但由于是属于私人所有,故随时都有可能被开发。
[33]以假蝇钓鱼者:译自fly fisherman,指以人造的蝇形物为钓饵钓鱼的人。
[34]数值:number value。作者在此实是语带双关,用这个词组来表示“由数字表示的价值”之义。
[35]美国的政治思想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理念,是民主制虽要求少数服从多数(即此处的“多数主义”),但多数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不公正地对待少数人,对少数人的权利的保障是与多数主义的民主制相辅相成的。
[36]简单多数(simple majority):指由过半数的人构成的多数。下面的“2/3多数”是指由超过2/3的人构成的多数。
[37]指政府有时为了使一些偏远地区的企业有竞争力或出于其他原因,对私营企业购买荒野地的付费给予一定的减免。
[38]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意译自we cannot have our cake and eat it too.(直译为“我们不能吃了我们的蛋糕同时手里又还留着这块蛋糕。”)
〔1〕William Wordsworth,“Lines Composed a Few Miles above Tintern Abbey”(1798)
〔2〕J.V.Krutilla and A.C Fisher,The Economics of Natural Environments(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5),p.124;J.V.Krutilla,“Conservation Reconsidered,”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57(1967):777-86.
〔3〕关于对审美性及景观可见度的条件性评价,参看:Alan Randall,Berry C.Ives,and Clyde Eastman,“Bidding Games for Valuation of Aesthetic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s,”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1(1974):132-49;Alan Randall,Berry C.Ives,and Clyde Eastman,Benefits of Abating Aesthetic Environmental Damage from the Four Corners Power Plant,Fruitland,New Mexico,New Mexico State University Agricultural Experiment Station Bulletin 618(Las Cruces,1974);David S Brookshire,Berry C.Ives,and William D.Schulze,“The Valuation of Aesthetic Preferences,”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3(1976):325-46;R.D.Rowe,Ralph C.d'Arge,and D.S.Brookshire,“An Experiment on the Economic Value of Visibility,”Joum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7(1980):1-19.关于对野生动物体验的条件性评价,参看:Judd Hammack and Gardner Mallard Brown,Jr.,Waterfowl and Wetlands:Toward Bioeconomic Analysis(Washington,D.C.:Resources for the Future,1974);David S.Brookshire,Alan Randall,and John R.Stoll,“Valuing Increments and Decrements in Natural Resource Service Flows,”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62(1980):478-88;David S.Brookshire,Alan Randall,et al.Methodological Experiments in Valuing Wildlife Resources:Phase I Interm Report to the United State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1977.关于对荒野地保护中所涉及的选择价值、存在价值与遗产价值,参见:Richard G.Walsh,John B.Loomis,and Richard A.Gillman,“Valuing Option,Existence,and Bequest Demands for Wilderness,”Land Economics 60(1984):14-29.:William DSchulze,Ralph C.d'Arge,and David S.Brookshire,“Valuing Environmental Commodities:Some Recent Experiments,”Land Economics 57(1981):151-72是较谨慎地提倡条件性评价的一篇综述。也请参看GeorgeL.Peterson and Alan Randall,eds.,Valuation of Wildland Benefits(Boulder,Colo.:Westview Press,1984)
〔4〕U.S.Water Resources Council,“Principles and Strategies for Planning Water and Related Land Resources,”Federal Register 38,no.174(10 September 1973):24,778-866,此处引文见p.24,804;U.S.Water Resources Council,Procedures for Evaluation of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NED)Benefts and Costs in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Subpart K,Recreation,Federal Register 44,no.242(14 December 1979):72,950-65.
〔5〕J.F.Dwyer and M.D.Bowes,“Benefit-Cost Analysis for Appraisal of Recreation Alernatives,”Journal of Forestry 77,no.(1979):145-47,附有A.A.Dyer and J.G.Hof,的评论(147-48)Journal of Forestry 78,no.1(1980):21-28发表了其他人热烈的讨论。
〔6〕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为一定数量的商品愿意付出的最高价格减去实付价格所得的差值”。(E.J.Mishan,Cost-Benefit Analysis:An Introduction[New York:Praeger Publishers,1971],p.31)
〔7〕这里不讨论由政府补贴的公众娱乐。在场的荒野地用户享用的设施有些是需要一定的费用来维护的(公路与山径的保养、猎物的管理、护林员和薪水等),而这些费用是由普通纳税人承担的。到荒野地从事消遣的人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实际费用?这个问题如果用支付意愿评估来回答会比较合理。但即使在这个问题上,由于现实是缺乏一个市场的背景,用支付意愿评估得出的答案也是成问题的。公共土地除保存消遣价值外,也保存其他一些普通纳税人也能享受的价值(如生命支撑价值、遗传多样性价值等),但这些价值各占多大比例并不清楚,这就使问题更为复杂了。但“用户是否应承担维护费用”与人们是否愿意付钱来防止会损害娱乐机会的经济开发、污染、物种灭绝、对风景的破坏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8〕Walsh,Loomis,and Gillman,“Valuing Option,Existence,and Bequest Demands,”p.25.
〔9〕条件性评估必须同全民投票区别开。1981年4月,科罗拉多州的拉瑞莫县(Larimer County)的公民通过投票表决,决定在6个月的时间内加收0.5%的销售税,用来购买包括位于福特·柯林斯市地平线上的马齿山在内的索德伯格牧场(Soderberg Ranch)。这样,经过一场公众辩论后,当地司法机构是通过投票决定强制人们来买这一个他们并不拥有的牧场,以保护荒野地的娱乐价值、审美价值及其所体现的文化价值。这个案例中可没有什么是假定性的或非市场性的,也没有“让受害者为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付钱”之嫌。他们是在同不动产开发商竟价来购买一个一直在营运中的牧场,使牧场主将用卖牧场所得的钱搬到别的地方安家。他们不是分别竟价,而是先确定一个要大家需要共同达到的目标额,将其转换成一个税率,再由大家就此税率来进行投票表决。这是一个公民的抉择,是用投票的方式来分配金钱。相反,荒野地则已经是公有地,却有人去问公民们(或被调查者)在一个假设的情境中(其中交易的东西全然与市场无关)是否愿意付钱来保护已由他们拥有的东西。
〔10〕那些自己不指望会去参观荒野地,但却认为荒野地的存在就有价值的人常被称作“不在场用户”。这个词就表现出这种调查方法用于确定价值的体系的功利主义与人类中心论色彩,而条件性评估将这些人视作非在场消费者,就使情况变得更为糟糕。对于那些想就自然的内在价值说出自己的想法的人,这些概念属于一个与他们的想法格格不入的参照系中。“不在场用户”这个荒唐的词说明一个本来是无商量余地的思维范式(“资源利用”)可以被扭曲到什么程度,以解释与此范式不符的异常现象。这个词把它所要描述的那一类人自己想说的意思正好弄反了。在这些人看来,荒野地就是在无人去骚扰时最有价值,其价值根本与其对人类的用途无关。
〔11〕M.Sagoff,“At the Shrine of Our Lady of Fatima,or Why Political Questions Are Not All Economic,”ArizonaLaw Review 23,no.4(1981):1283-98
〔12〕一些反例:苏族(Sioux)与萨伊安(Cheyenne)印第安人在试图中止黑山(Black Hills)地区的熊垛山州建公园(Bear Butte State Park)消遣业开发一案中败诉,这是宗教与消遣价值冲突的一个案例;但其他种类的消遣将不会有这种竞争性。在缅因州一次关于驼鹿狩猎的公民复决中,环境保护主义者的审美、消遣、文化象征价值及其对有机体内在价值的尊重跟狩猎者不同消遣、审美、性格塑造及历史价值发生了冲突。在佛罗里达州,为了保护濒危的鳄鱼,大沼泽地国家公园对打鱼设了一些限制,渔民们试图让公园管理部门放宽限制,但没有成功。“野生动物保卫者”对允许黎明猎鸟的规定进行抗议,理由是黎明时能见度很低,使得人们不易区分普通物种和濒危物种。这涉及到特定的消遣价值与科学价值、遗传多样性价值、有机体价值、生态系统价值及其他形式的消遣价值之间的冲突。但跟对荒野地的经济开发引起的冲突相比,这些冲突都很小。诚然,这些冲突不能用本文所提出的原则来解决,但用支付意愿调查来解决这些问题就更为离谱。
〔13〕技术评估部(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的分析家Julie F.Gorte与W.Wendell Fletcher经研究发现,只要在美国30~40%商业林场上用一些简单的管理方法(如疏伐),就可使目前的木材产量翻番;而且按目前的产量看,美国人消耗的木材已多于其他任何国家的人。Technology,Timber and the Future,Renewable Resources Journal 2,nos.2&3(Autumn 1983 & Winter 1984):16-19.
〔14〕R.W.Guldin,“Predicting Costs of Eastern National Forest Wilderness,”Journal of Leisure Research 13(1981):112-28
〔15〕Federal Land Policy and Management Act of 1976(Public Law 94-579),Secs.102,103.(90 STAT.2743)There is similar languagein the Multiple Use Sustained Yield Act of 1960(Public Law 86-517),Sec.4(a).(74 STAT.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