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涉到物种的对人的义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关涉到物种的对人的义务

人们讨论对物种的关注,通常的方法是说人们对濒危物种没有直接的义务,而只是在对其他人的义务中会涉及到物种。从功利主义的立场看,正如汉普什尔说的,自然保护及“物种保护只有当它会在现在或将来影响到人类情感的意义上,才能作为我们的目标”。〔4〕在一种基于权利的理论中,费恩伯格也得出相似的结论:“我们确实有责任保护濒危物种,但这不是对物种本身的义务,而是对未来人类的义务。”〔5〕我们可以用传统的伦理学来讨论物种灭绝这种新的威胁,将我们所熟悉的关于对人的义务的概念应用到此问题上,看得出的结论是否能令人信服。这条论证的理路很吸引人,但似乎没有触及一些更深层次的义务。

人类有很强的义务不去损害他人,同时还有一个较弱但也很重要的义务去帮助他人。埃利希夫妇在谈到让大批物种灭绝会带来的害处时,直言不讳地用了这样一个比喻:地球是一艘由人类驾驶的飞船,物种是这飞船上的铆钉。〔6〕使物种灭绝,有如恶毒地把铆钉敲落。在这个模型中,如果有什么物种是“非铆钉”物种的话,这样的物种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人类只希望有足够的生物多样性,防止生态系统的崩溃。麦尔斯用了另一个比喻,说人们关心的不是某一特定物种的消失,而是正在下沉的诺亚方舟。〔7〕但说人们担心的是正在下沉的方舟是对诺亚故事的一个曲解。诺亚建造方舟是为了保存每一个物种,而在埃利希或麦尔斯的阐述中,保存物种这些铆钉倒是为了使方舟不至下沉!这种颠倒过来的论证很能说明问题。

从利益的角度看,非铆钉物种也许可以作为资源。托玛斯·埃斯纳向国会证实,生物碱往往有药用价值,但人们只对2%的有花植物就其是否含有生物碱作了检测。〔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一份报告主张保护魔鬼洞鳉鱼,因为这种鱼在恶劣的环境中生长良好,从而“可以在许多未来的研究领域中,比如对人类肾脏及对如何在似乎恶劣的环境中维持生存的研究中充当生物模型”。〔9〕麦尔斯进一步呼吁人们“保护地球的生物储备”。〔10〕乍一看,这建议似乎很明智,但细一想,把地球上所有其他物种看做一种储备似乎过于贬损它们了。

毁灭物种就像从一本尚未读过的书中撕掉一些书页,而这是用一种人类很难读懂的语言写成的关于人类生存之地的书。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去破坏罗塞塔石碑[3];同样,任何有自尊心的人都不会去毁灭马达加斯加岛上濒危的狐猴,因为它们被认为是现在尚存的动物中与人类那尚未特化的灵长目始祖的关系最近的。然而,用这个逻辑推演下去,人类仍然不是对这本未读过的书、对罗塞塔石碑,或对狐猴这个物种有什么义务,而只对我们自己有义务——我们有义务明智一点和表现出有教养。人类需要深入研究关于生态系统完整的进化过程的书。我们关心的不是受到威胁的物种,而是受到威胁的人类未来。这些理由都很实际,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而且它们也是与道德有关的,因为它们说的是让人类获益或受害的事。可是,这些理由穷尽了我们要保护濒危物种的原因了吗?

这里有一个问题,即实用主义的理由被过于夸大了。拉文(Peter H.Raven)在国会听证会上说道:平均地说来,每有一种植物灭绝,便连带地会有十多种依赖于这种植物的昆虫、动物或其他植物遭到灭绝。〔11〕但拉文显然知道,他说的这种连锁式的灾难性灭绝只在统计平均的意义上是正确的,因为有一种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植物——拉文熊果(学名Arctostaphylos hookeri spp.ravenii)[4]迄今只发现过一株野生标本,它的灭绝就不大可能会殃及其他物种。诚然,稀有物种能多增加一点生态系统的回复力,[5]然而,如果现在列在濒危物种名单[6]上的79种植物全部灭绝,它们各自所在的生态系的稳定性恐怕也不会受到多大的影响。我们举不出什么例子来说明一个物种的消失会使当地整个生态系受到破坏。

让我们坦白点说吧,濒危物种中有相当多的并不具有作为资源的价值。鬼针草(Bidens属的各物种)[7]遍及美国大部分地区,其种子能紧紧粘在人的衣服上,是一种令人讨厌的植物。其中一个种是潮汐岸鬼针草(tidal shore beggar's tick,学名B.bidentoides),它与其他种在外形上没有多大差异,但却是一个濒危物种。它不大可能是什么潜在的资源,而且对于人来说,它的灭绝可能倒是件好事。(https://www.daowen.com)

或许我们可以说,人类应当为自己保留一个足以满足自己好奇心的环境,不过这是珍视好奇这种体验,而不是好奇心指向的客体。说我们仅仅是珍视这种体验似犯了一个将奇妙[8]错置的谬误,因为物种的形成本身也是地球上一件很奇妙的事。然而,直接将物种的形成作为珍视的对象,似乎是将价值赋予进化的过程,而不单是以人类思考进化过程时的主观体验为有价值。

我们也可以说性情高贵的人类应该克制自己,不作任何无谓的破坏,包括对物种的破坏。毁坏艺术品的人与其说是损坏了一些雕像,还不如说是使他们自己的性情显得低贱。但美国人因旅鸽被毁灭而感到的耻辱仅仅是出于自尊自重吗?抑或是觉得一种生命形式不同于一尊雕像,而是有着某种我们应该承认的内在价值,我们对它的漠然表现了我们的无知?

从人类中心论出发来寻求保护濒危物种的理由,除了容易夸大物种灭绝的危害而外,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即这样提出的理由不够道德,从本质上带有一种剥削性,尽管这种剥削很微妙。这不是指物种内即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因为当一个人出于一种责任感而去考虑其他人的价值时,并没有什么剥削性。但从物种之间的关系看,智人这个物种把其他所有物种都视做铆钉、资源、研究用的材料或供人类娱乐用的东西,这就是一种剥削了。伦理学探讨的一直是命运交织在一起的伙伴间的关系,但要把它说成是基于一种明智的自我利益(即一个人应当经过理智思考做有利于自己的事),包括说成是基于阶级的自我利益,总难令人信服,虽说在实际中真正的利他主义伦理也需要由自己利益来强化。仅仅出于对人类利益的考虑而认为其他物种有价值,就像一个国家完全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论证其外交政策。二者都不能说是完全道德的。

或许自然选择使得智人这一物种,或至少是现在处于主导地位的西方人有一种剥削的态度,而且还有从伦理上为这种态度找理由的倾向。但个体的人——如受过保持客观态度的训练的科学家和学会了考虑他人利益的伦理学家——应该能看得更远一点。人们已学会了一些物种内的利他主义,现在面临的挑战是学会物种间的利他主义。挽救物种的功利主义理由是很好的,对于制定政策很有必要。可我们就不能揭示出最好的理由,就不能弄清人类义务的全部范围吗?要正确地处理一个问题,我们得有正确的思考此问题的方法。已经接近的物种灭绝最让人不安之处,不在于铆钉或资源的丧失,而在于那将意味着一场大屠杀,意味着人类对其他生命形式及产生这些生命形式的力量的冷漠。我们需要的不是精明,而是对生物圈地球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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