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构想

完善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构想

万璐[1](https://www.daowen.com)

我国2017年3月通过的《民法总则》对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了规定,《民法总则》第28条规定了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第33条规定了成年人的协议监护,首次将成年人监护纳入法律保护体系,但《民法总则》对成年人监护的规定过于简单,缺失相应的配套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