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金融债现行问题的解决方案
1.完善和落实绿色金融债市场配套政策和激励政策,吸引更多的绿色金融债投资者。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追求环保,追求社会效益大于资本利益,这与资本利益最大化相悖。绿色金融债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投资激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甚至政府实质化的补贴来促进。只有在降低投融资成本的前提下,才能吸引更多的绿色投资者,扩大市场需求,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债市场的良性互动和蓬勃发展。
2.统一和完善绿色金融债券的项目分类,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债券的评估和认证体系。关于绿色金融债券的项目分类方面,需要在与国际接轨的基础上,统一绿色项目的分类标准,避免冲突。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都发布了绿色债券指导意见,并通过列举方式明确了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和政策激励方案。但是通过比对,还是能发现存在不少差别,这些差别对市场而言就是无所适从。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目前就统一标准的问题也在具体商定中。
同时,我国的绿色债券标准也需要与国际统一和接轨,以吸引合格境外投资者来国内投资绿色金融债券,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绿色金融债行业的发展。
从我国的实践看,目前我国所推行的绿色债券对第三方认证的要求有所不同,其中一些鼓励发行人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绿色认证,而有的则依托主管部门自身专业司局进行绿色认证,做法不一。因此,在评估和认证体系方面,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评估和认证体系,从项目界定、绿色评级、发行准入、资金监管等方面入手,为发行人和投资方提供明确的指引,便于实操和执行,确保项目在债券持有期间有监管、有保障。同时,应着重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鼓励绿色认证。由于绿色项目范畴广泛,其环境效益评估工作也非常复杂,应加快建设一批环境效益评估专业研究和咨询机构,培育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https://www.daowen.com)
3.进一步加强绿色债券的投向管理和监督,引入第三方对发行主体投向进行跟踪和认证,募集资金投向的环境效益须第三方认证,并进行量化。
4.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统一信息披露标准,强制发行主体进行完整的信息披露,使募集资金的数额、具体用途按项目或者具体使用者可进行追踪和查询。比如,可以要求发行人定期(如每半年)向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5.完善绿色金融债券定价机制。绿色金融债券因其资金投向的特殊性,需要有一个更为适当的定价机制,在价格中充分引入绿色因素,并科学量化地进行定价处理,提高绿色金融债券的吸引力,确保投资者投资倾向性。
6.加强与“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的结合,扩大绿色金融债券的投资范围。2017年9月28日,工商银行在卢森堡发行了“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