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支持清洁能源发电的具体制度
欧盟第2009/28/EC号指令建立了促进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框架,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总体份额以及可再生能源所占份额的强制性国家目标,还规定了成员国之间的统计转移、成员国之间及与第三国之间的联合项目、原产地保证、行政程序、信息和培训以及可再生能源进入电网发电等的规定。可见,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是欧盟清洁能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194条所确认,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实施能源联盟框架战略。欧盟和绝大多数成员国在可再生能源部署方面进展顺利,在电力部门已经看到了可再生能源份额增长速度的加快,目前达到占总发电量的28.3%。现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在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指令修改提案以及“全欧洲清洁能源”的其他提案,旨在解决限制进一步可再生能源能源增长的问题,欲促使欧盟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积极领导者。(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