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非金融机构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积极非金融机构

FATCA和CRS下的积极非金融机构可以分为八大类[28],非金融机构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类的条件,即可认定为是积极非金融机构。

(一)基于收入和资产的积极非金融机构(Active NFEs by reason of income and assets)

基于收入和资产的积极非金融机构属于最为常见的一类积极非金融机构,这类积极非金融机构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该非金融机构上一个公历年度(或其他申报期)内取得的消极收入(Passive Income)少于50%。

2.该非金融机构上一个公历年度(或其他申报期)内持有的能够产生消极收入的资产少于总资产的50%。非金融机构资产的价值依据该非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者账面价值来确定。

“消极收入”是判定非金融机构属于积极还是消极非金融机构的关键概念。在不同的国家“消极收入”的本地法律解释可能不同,但是总体来说,消极收入包括以下收入:

(1)股息红利;

(2)利息;

(3)类似于利息的收入;

(4)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部分或全部由该非金融机构雇员的积极商业活动所取得的除外);

(5)年金;

(6)金融资产销售或置换收益(包括股息红利、利息等);

(7)金融资产类(包括期货、远期合约、股票期权或类似交易)交易收益;

(8)外汇交易收益;

(9)掉期交易收入;

(10)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下的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非金融机构如果作为证券自营商(Dealer),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性进行的金融资产交易所得,不属于消极收入。

例2-4-1

A公司是一家注册于中国北京的手机游戏公司,其90%的收入来源于开发手机游戏应用程序从苹果iOS平台和Android平台的分成收入。A公司持有的能产生被动收入的资产少于50%。那么A公司则属于FATCA和CRS下的积极非金融机构。

(二)上市交易的非金融机构(Publicly traded NFEs)

上市交易的非金融机构属于积极非金融机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该非金融机构的股票在认可的证券市场经常性交易或者该非金融机构属于股票在认可的证券市场经常性交易之机构的关联机构[29]。

2.“认可的证券市场”和“经常性交易”通常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认可的证券市场(Established Security Market)[30]

对于认可的证券市场,需要满足两个要求:

①经过该证券市场所在国家政府机构正式认可和监管;

②该证券市场年度股票交易价值总量“具规模”(Meaningful Volume of Trading)此处“具规模”通常是指该证券市场近三个公历年度内每年的股票价值总价值超过10亿美元。

(2)经常性交易(Regularly Traded)

“经常性交易”是指非金融机构的股票在认可的证券市场持续进行交易,且交易量“具规模”(Meaningful Volume of Trading)。其中“具规模”通常是指在上一公历年度内的至少60日内,该类别的股票在一个或者多个认可的证券市场交易,且交易的总量超过股票总量的10%。实践中,如果非金融机构的股票在认可的证券市场交易,且由股票交易商在日常营业活动中经常性报价和买卖,那么一般都可以认为“经常性交易”条件已经满足。(https://www.daowen.com)

例2-4-2

X公司是中国一家制药企业,其股票于2x1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Y公司是X公司设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一家中间控股公司。那么在FATCA和CRS下,X公司和Y公司通常都可以直接分类成积极非金融机构。

(三)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或者这些机构完全持有的其他机构(Governmental Entitie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Central Banks,or their wholly owned Entities)

有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的定义请参见本章第三节豁免金融机构部分内容。

(四)非金融集团[31]中的控股非金融机构(Holding NFEs that are members of a nonfinancial group)

非金融集团中的控股非金融机构属于积极非金融机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该非金融机构的“绝大多数”(Substantially all)业务活动[32]是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或者对其提供融资和服务。根据经合组织《CRS文本释义》第8节第130段解释,此处“绝大多数”是指超过80%。如果非金融机构持有子公司股权或者对其提供融资和服务的业务活动并没有超过其全部业务活动的80%,但是该非金融机构还取得了其他积极收入(即非消极收入)[33],且持有子公司股权或者为其提供融资和服务的业务加上取得其他积极收入的活动综合超过全部业务活动的80%,则同样视为满足了“绝大多数”的要求。

2.该控股机构的子公司[34]从事金融机构业务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业务活动。

3.该控股公司的功能并非投资基金(例如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杠杆收购基金)或者其他以收购或投资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并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投资工具。因为这一类具有投资基金功能的控股公司通常属于本章第一节中讨论的投资机构,即金融机构。

(五)新成立的非金融机构(Start-up NFEs)

新成立的非金融机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属于积极非金融机构:

1.该非金融机构尚未开展业务且此前未开展过任何经营业务,但是目前正投入资金意图从事金融机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

2.该非金融机构成立时间不足24个月。

(六)正处于清算或者重组过程中的非金融机构(NFEs that are liquidating or emerging from bankruptcy)

正处于清算或者重组过程中的非金融机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积极非金融机构:

1.该非金融机构过去五年内不属于任何一类金融机构。

2.该非金融机构目前正处于资产清算或者重组过程(且重组后不从事金融机构类业务活动)。

(七)非金融集团中的财务中心(Treasury centre of a nonfinancial group)

非金融集团中的财务中心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积极非金融机构:

1.该财务中心仅与集团内关联机构之间开展融资或者对冲交易,不与任何其他非关联机构开展类似业务,且其关联机构不属于金融机构;

2.财务中心及其关联机构所在集团主要从事[35]金融机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

(八)非营利性非金融机构(Non-profit NFEs)

非营利性非金融机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积极非金融机构:

1.专门为宗教、公益、科学、艺术、文化、运动或者教育等目的在其所在国家设立和运营;或者在其所在国家设立和运营的专业组织、企业联盟、商会、工会组织、农业或者艺术团体、公民联盟或者其他仅为促进社会福利为目的的组织。

2.在其所在国家享受免征所得税优惠。

3.股东或者成员不得对该非金融机构资产或者所得主张所有权或者受益权。

4.依据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或者该机构设立文件的规定,除为执行慈善活动、支付合理劳务服务费用或者该机构依据市场公允价值采购物品的支出以外,不得向个人或者非慈善机构分配其所得或资产,或者让其受益。

5.依据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或者该机构设立文件的规定,该机构在清算或者解散时其财产应分配给政府机构或其他非营利组织,或者归属于其所在国的各级别政府机构。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