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3 拐儿挖目

8.2.13 拐儿挖目

同治甲子春夏间,京都有匪徒,拐取小儿,挖其双目。或言外国人所使,经驻京各国领事,照会总理衙门,饬捕拿获匪徒十余人,内五名实系拐儿者。供称取童子双目,学外国人配合照像药。盖西人图山川楼阁,及人像小影,不用画工,不需笔墨,以玻璃为屋,使一室明朗,架一木匣,用素纸染药,藏匣中,开镜照之,顷刻立就。更泼以水,则所照之人物显然。而不知所用何药也。五犯询明,即行正法。后据西人云,照像之药,系屑金银及外洋地产之物合成,不认挖取人眼事。然同治己巳年,天津又有此事端。通商以来,时有异闻异见,不无可疑耳。

【译文】同治甲子年(1864)春夏季之间,京城有歹徒流窜,专门拐取儿童,挖掉双眼。有人说是被外国人所指使的,经过各个国家驻京的领事馆,照会总理衙门(全称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改为“外务部”),命令搜捕抓获歹徒十余人,其中五人确实是拐带儿童的。据他们供述,挖取儿童双眼,是要学外国人配制照相所用的药物。原来是西洋人描绘山川楼阁,以及人物画像、小照,不用画工,不需要笔墨,用玻璃做成一间小屋,使一个房间都非常明亮,架设一个木匣,用白纸涂上药粉,藏在木匣之中,打开镜子一照,图像一瞬间就完成了。如果再泼上水一洗,则所照出来的人物更加清晰。不过却不知道所用的到底是什么药物。五名犯人审讯明白以后,就将他们处决了。后来,据西洋人说,照相所用的药物,是用金银粉末和外国一些地方所产的药品合成的,不承认有挖取人眼睛的事情。然而,同治己巳年(1869)间,天津又出现了此类事件。和外国通商以来,不时会听到见到一些奇怪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可疑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