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7 嵊县奇案

8.5.17 嵊县奇案

严槐亭(思忠),镇江进士,官浙江,有政声。同治庚午,知嵊(shèng)县事。有盗夜入衙署,先杀其一妾一女。严觉,呼从人,声未已,而剚(zì)刃于胸矣。天明,盗仍踰垣出,左持印,右持刀,浴血行市中,遂被获。问之,曰:“我只杀二心人。”问何以入署,曰:“骑马出入。”问何人指使,曰:“数岁时,有和尚教之。”问其姓,曰:“庞。新昌人,向以剃头为业。”问有何仇,曰:“向不认识,亦无仇隙。”并拘内外厮仆认问,皆在梦寐中;不知其何以入,何以出也。事闻,严旨究追,尽法惩治。邑人思其遗政,为之服丧,并立庙以祀之。

嗣其同年某曰:“严少时从父徐州教官任,署中有狐,熏穴得其二,杀之。其父未之知也。夜梦白发老人泣告曰:‘公子杀吾爱女并妾,誓必以报。’父兴,呼而责之,令跪读一经。越数日,乘父公出,复水灌火灼,并获老狐,杀以泄愤。”此事严在署向友屡言之。嗜杀者,可以戒矣。

【译文】严思忠,号槐亭,镇江人,进士出身,在浙江做官,颇有政声。同治九年(1870)庚午,任浙江嵊县知县。有一名歹徒夜间闯进县衙,先杀死了他的一个小妾和一个女儿。严县令发觉以后,急忙呼叫侍从人员,声音未落,而已经被歹徒刺入胸部而死了。天亮之后,歹徒翻墙逃出,左手持官印,右手拿刀,浑身是血行走在街市上,于是被抓获。审问他,回答说:“我只杀二心人。”问他是如何进入衙署的,回答说:“骑马出入。”问他受何人指使的,回答说:“几岁的时候,有个和尚教我的。”问他姓氏,说:“姓庞,是新昌县人,平时以剃头为业。”问他有什么冤仇,回答说:“从来不认识,也没有冤仇和过节。”并将里里外外的小厮、仆人拘提到案,进行辨认询问,也都是茫然不知;不清楚他是什么时候进来,什么时候出去的。事情奏报到朝廷,下旨严厉追究,依法惩治。嵊县百姓缅怀严县令的德政,为他挂孝表示哀悼,并建立祠庙来奉祀。

后来,据他的同年某友人讲述:“严思忠少年时跟随父亲在徐州担任教官,官署中有狐狸,通过用火熏烤洞穴,捉到其中的两只,杀掉了。他父亲还不知道这件事。夜里梦见一位白发老人哭着哀告说:‘公子杀了我的爱女和爱妾,发誓一定要报仇。’父亲醒来,把他叫过来责骂了一通,命令他跪着诵读一部经书。几天后,严思忠趁着父亲公务外出,又用水灌入、用火烧烤狐狸洞穴,将老狐狸捕获,杀掉来泄愤。”这件事严县令在衙门的时候常常对朋友讲起。将杀生害命作为一种嗜好的人,可以引以为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