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话语权认知体系论析[1]
孟于群[2]
内容摘要:国际法话语权作为国际话语权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认知体系是建立在以“话语权”为核心发展出的话语权力、话语政治、建构主义和软权力等理论基础上。国际法话语权是国家话语“权力”与“权利”的集中体现,其话语内容承载国家利益,话语实践体现国家利益博弈,话语能力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关键因素。与此同时,国际法话语权是以国际法理论定义权、身份界定权和利益分配权、议题设置权和组织建构权,以及规则制定权、解释权和修改权等方面为表征形式的引导力、支配力和影响力。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下,探寻国际法话语权的生成逻辑,需要国家具有主体意识和综合性话语能力,且话语内容具有共识性与正当性,同时需考量话语权生成的成本与收益间的平衡。提升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国际法话语权,对国际法治的完善和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国际法话语权;认知体系;话语能力;软权力
目 录
引言
一、国际法话语权的理论溯源
(一)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国际法话语权的本质属性
(二)哈贝马斯的“话语政治”理论:国际法话语权的合法性
(三)奥努弗的“规则建构主义”理论:国际法话语权的建构性
(四)约瑟夫·奈的“软权力”理论:国际法话语权的软实力属性
二、国际法话语权的基本内涵
(一)国际法话语权是国家话语“权力”与“权利”的集中体现(https://www.daowen.com)
(二)话语内容承载着国家利益
(三)话语实践体现国家利益的相互博弈
(四)话语能力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关键因素
三、国际法话语权的具体表征
(一)理论定义权
(二)身份界定权和利益分配权
(三)议题设置权和组织建构权
(四)规则制定权、解释权和修改权
四、国际法话语权的生成考量
(一)具备国家话语的主体性意识
(二)具备综合性话语能力及实践
(三)话语内容的共识性与正当性
(四)话语权生成的成本收益考量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