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话语权认知体系论析[1]

国际法话语权认知体系论析 [1]

孟于群[2]

内容摘要:国际法话语权作为国际话语权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认知体系是建立在以“话语权”为核心发展出的话语权力、话语政治、建构主义和软权力等理论基础上。国际法话语权是国家话语“权力”与“权利”的集中体现,其话语内容承载国家利益,话语实践体现国家利益博弈,话语能力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关键因素。与此同时,国际法话语权是以国际法理论定义权、身份界定权和利益分配权、议题设置权和组织建构权,以及规则制定权、解释权和修改权等方面为表征形式的引导力、支配力和影响力。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下,探寻国际法话语权的生成逻辑,需要国家具有主体意识和综合性话语能力,且话语内容具有共识性与正当性,同时需考量话语权生成的成本与收益间的平衡。提升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国际法话语权,对国际法治的完善和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国际法话语权;认知体系;话语能力;软权力

目 录

引言

一、国际法话语权的理论溯源

(一)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国际法话语权的本质属性

(二)哈贝马斯的“话语政治”理论:国际法话语权的合法性

(三)奥努弗的“规则建构主义”理论:国际法话语权的建构性

(四)约瑟夫·奈的“软权力”理论:国际法话语权的软实力属性

二、国际法话语权的基本内涵

(一)国际法话语权是国家话语“权力”与“权利”的集中体现(https://www.daowen.com)

(二)话语内容承载着国家利益

(三)话语实践体现国家利益的相互博弈

(四)话语能力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关键因素

三、国际法话语权的具体表征

(一)理论定义权

(二)身份界定权和利益分配权

(三)议题设置权和组织建构权

(四)规则制定权、解释权和修改权

四、国际法话语权的生成考量

(一)具备国家话语的主体性意识

(二)具备综合性话语能力及实践

(三)话语内容的共识性与正当性

(四)话语权生成的成本收益考量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