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高速发展,证券业也进入了积极地探索期。芮晓武、刘烈宏指出,一方面,券商将传统业务互联网化,充分利用网络运营成本低、便捷等优势,在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服务;另一方面,券商基于互联网进行业务创新,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现有的各业务类别,依托大数据、社交网络、云计算等,促使投融资双方在线上直接对接。互联网与证券的融合拓宽了证券营销的渠道,加剧了同业间的竞争,同时也加速了券商业务模式的转变。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对证券业的影响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00年以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多次公开鼓励促进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敦促各方加快各类关于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证监会也制定了多项政策,为互联网在证券业的发展提供了相关的制度保障。
2000年,证监会发布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从监督层面正式肯定了我国证券交易互联网化。2012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网上开户业务的建议》对网上开户进行了讨论,并且初步确定网上开户的可行性。2013年,《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分析管理指引》等相关规范的发布,为证券业互联网化的进一步发展铺平道路。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建立健全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管理规则;支持证券期货服务业、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
2.改变经纪业务,加剧经纪业务竞争
证券公司的业务一般分为四个板块: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自营业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2016年的证券业总收入为3279.94亿元,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为1052.95亿元,占总收入的32.1%;2017年的证券业总收入为3113.28亿元,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为820.92亿元,占总收入的26.4%。
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证券业的收入来自经纪业务板块占比较大,这也体现出我国传统证券业的收入过度依赖经纪业务板块,收入来源渠道单一,其他业务对券商收入的贡献有限的特点。因此在传统证券业务的竞争中,券商只能用价格手段来获取客户资源,使得证券行业的经纪业务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佣金率的不断下降。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相关政策的松动使得券商的非现场开户成为可能,同时非现场开户比例也在逐步提高,展业成本降低。例如国金证券和腾讯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开通佣金宝,实现证券行业首个“1+1+1”互联网证券服务产品,通过电脑及和手机实现7×24小时网上开户,成功开户后享受“万分之二点五”(含股票交易规费)沪深A股、基金交易佣金。2014年3月,中山证券和腾讯公司联合推出“零佣通”,将佣金直接降到了零,虽然这一业务开通仅仅一天,就被证监会叫停,但是由此可以看出,佣金率不断下降直至降到零也有可能。
互联网金融导致券商的经纪业务竞争更加激烈,利润不断下降。要想使得经纪业务继续存在下去,必须改变传统的业务模式,将赚取手续费转变到提供咨询以及资产管理等增值服务上来。
3.弱化中介功能
米什金指出,金融中介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二是金融中介有专业的信息处理能力,能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金融中介本质上是挖掘、分析、处理信息。互联网金融下,信息的不对称程度降低,透明度提高,相对于证券行业来说,与互联网结合,可以将线下的业务搬到线上进行,将削弱证券的中介作用,不仅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还能够节省成本。
4.促进互联网业务平台建设(www.daowen.com)
互联网拥有开放、平等、分享的特质。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模式是平台模式。券商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平台模式,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要加强自身的平台建设、加强和第三方平台的合作。现如今移动互联技术越发成熟也要加强移动终端的开发。目前,已经有多家券商在积极布局网络证券。
例如,2013年3月,方正证券泉友会旗舰店在天猫商城开业,成为首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店的券商,这是方正证券在金融创新方面的一次重要尝试。方正证券通过天猫平台,进行业务展示和服务产品销售。2014年4月,中金证券联合雪球网推出互联网私募平台——私募工场。中金证券依托雪球网帮助私募客户成立公司、设计产品、提供投研服务,在平台上列示私募产品的净值以及相关业绩分析等服务。目前,已经与多家客户进行了合作。上海证券推出移动证券平台“指e通”和移动主打产品“速e融”,通过APP、移动网站不仅能够方便用户使用,而且能够增加用户黏性。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证券业的发展趋势
传统券商在多年的电子化历程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用户数据和丰富的经验。券商要想在未来互联网金融的竞争中占主导优势,必须将自身的优势和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的对接,要向互联网金融下的思维模式和商业模式转变。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利用互联网思想和技术改变传统金融,再借助互联网平台模式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结合自身的专业和资源优势,实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券商要在建设平台的过程中调整自身的业务结构,从经纪业务占主导的盈利模式向经纪业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自营业务四大板块协同发展,以及结合客户需求提供好增值服务。对互联网运行中产生的数据资源妥善处理,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甚至可以颠覆传统券商的生产模式,对券商的产品设计、服务效能以及营销模式起到指导性作用。总而言之,传统券商要结合自身的优势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
第一,互联网的发展已经突破了人们的时空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普惠金融深入人心。根据艾瑞咨询对中国网民证券用户所在地区的统计,截止到2014年8月,北上广深和二三线城市的网民证券用户均高于行业整体水平分别达到29.0%和61.9%,而以二三线城市的占比最大;乡县城镇网民证券用户低于行业整体水平。可以看出,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用户趋于饱和,而在未来人口红利将在乡县城镇。证券行业最为基本的金融服务行业,向乡县城镇的渗透,不仅能推进城镇化建设,还能够帮助证券公司展业。在未来证券行业互联网化进程中,向乡县城镇渗透争取广大的农村证券用户也成为证券公司一个新的增长点。
第二,构建金融服务综合性平台将成为券商发展的趋势。从数据统计可知,目前,经纪业务收入仍然是券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比例达到40%左右,而传统券商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首当其冲的便是经纪业务。例如,佣金宝、零佣宝的出现,不仅将佣金率降到万分之二点五,甚至降到了零,如果传统券商不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会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损失惨重。首先传统券商利用网络渠道的高效率和低成本降低经纪业务的成本,使得佣金大幅下降,降低证券行业的总体收入和利润,其次近十年来,电子商务得到快速发展,人们网购习惯普遍培养起来了,与传统券商的经纪业务模式相比,电商平台将更具吸引力,分流客户群,使得券商客户减少;再者互联网企业大都采用平台模式,完全可以用平台为其他金融业务提供增值服务的收入来补贴经纪业务,如此实现经纪业务免费也完全可行的,这一切都促使传统券商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因此券商应该积极构建互联网金融平台(无论是自建平台或者是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调整业务结构,以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与此同时,移动终端的发展也给券商提供了营销和宣传的新渠道。在便捷购买产品、服务以及产品资讯推送等服务方面,移动营销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券商也可以借助移动互联网,智能化、人性化、一站式的金融服务。
第三,2014年成立的微众银行已经运用网络技术和数据挖掘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实现了网上借贷,量化风控的模式,真正发挥了互联网金融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特点。目前券商还处在运用互联网拓展营销渠道的阶段,但是运用数据挖掘对客户进行需求分析成为券商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券商电子化过程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客户数据信息,利用大数据对客户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了解客户的需求。实现客户需求的智能推荐,实现精准营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促进券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开发基于大数据的标准化和批量化的证券金融产品,打破人海战术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困境。
券商在应对大数据方面也进行了一些前期准备。根据中国证券协会专项调查数据显示,证券公司的人员正在向总部集中。目前多数证券公司将传统的客户回访回收到总部进行统一操作。这一方面,方便总部统一管理,也可以避免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丢失,能够使得证券公司全面掌握客户的需求,方便进行营销和制定个性化的服务;另一方面,集中的数据收集工作,券商不仅可以为数据挖掘提供可靠的客户数据,也为未来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大基础。
第四,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不仅仅是渠道的创新和产品的个性化等,而是券商内部重组和业务流程再造。服务思路方面,传统的服务模式是以企业自身为中心,而互联网金融将这种模式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价格竞争将转变为服务竞争,以客户为中心的时代到来;服务方式方面,传统的服务方式是客户主动咨询和搜索,而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券商基于大数据分析主动向客户进行智能推送,精确匹配;产品和服务方面,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将成为券商竞争中的重要因素,这可以避免券商同质化竞争造成资源的浪费。传统经纪业务的收入呈下降趋势,券商要赢得竞争还需要加快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步伐。
第五,在未来证券业将进入O2O时代。由于证券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一方面,我国大部分普通居民对于投资理财的认识还不够成熟,对于复杂的金融产品设计无法理解,对金融机构的认识也不能自行理解;另一方面,成熟的用户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更加细致,也更加多元。证券公司很难将这些需求标准化,需要线下配合线上,将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最大程度上满足客户的需求。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将成为证券公司的竞争优势,这就要求证券公司不能忽视自身的建设,完善自身专业优势,培养专业的团队,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信息化大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在信息技术和金融业的融合下应运而生。一方面,互联网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进入金融领域,不仅拓展了自身的业务领域,社会金融服务的供给也得到了直接增加,扩大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传统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情形下,借助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大幅度的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推出适合互联网营销的金融创新产品,甚至可能形成不同以往的全新的组织和管理模式,而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互联网金融模式和传统的金融模式并不是完全的竞争关系,同时还存在着合作,两种模式相互融合发展,推动我国金融领域不断创新,以至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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