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定额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定额项目共分为4节295个项目。包括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和涂料、裱糊四大节,涂料按涂刷部位不同分为顶棚面、墙面、柱面、梁面等涂料分项,裱糊按所用材料不同分为墙纸、金属壁纸、织锦缎等项目。
2)该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采用机械操作。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
3)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另调整。
4)该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5)定额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6)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①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②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以内。
③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7)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三层二玻一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
8)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0.49系数计算。
9)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为不带托板考虑。
2.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顶棚、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表6-9~表6-13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表6-9 执行木门定额工程量乘系数
注:本表为木材面油漆。
表6-10 执行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注:本表为木材面油漆。
表6-11 执行木扶手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注:本表为木材面油漆。
表6-12 执行其他木材面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续)
注:本表为木材面油漆。
表6-13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系数表
注:本表为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2)木材面的工程量分别按表6-9~表6-13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3)金属构件油漆的工程量按构件重量计算。
4)定额中的隔断、护壁、柱、顶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①隔墙、护壁木龙骨按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②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③顶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④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⑤隔墙、护壁、柱、顶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刷防火涂料子目。
⑥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3系数,执行木地板相应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