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措施项目
1.措施项目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1)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8-9的规定执行。
表8-9 脚手架工程(编码:011701)
(续)
(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内容,应按表8-10的规定执行。
表8-10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编码:011702)
(续)
(3)垂直运输 垂直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8-11的规定执行。
表8-11 垂直运输(编码:011703)
(4)超高施工增加 超高施工增加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8-12的规定执行。
表8-12 超高施工增加(编码:011704)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8-13的规定执行。
表8-13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编码:011705001)
(6)施工排水、降水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8-14的规定执行。
表8-14 施工排水、降水(编码:011706)
(7)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计量单位、工程内容及包含范围应按表8-15的规定执行。
2.措施项目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装饰装修脚手架及项目成品保护费计算
1)定额项目划分。
①装饰装修脚手架包括满堂脚手架、外脚手架、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安全过道、封闭式安全笆、斜挑式安全笆、满挂安全网等12个子项目。
表8-15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编码:011707)
②项目成品保护费包括楼地面、楼梯、台阶、独立柱、内墙面饰面面层等4个子目的成品保护。
2)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满堂脚手架,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柱、柱所占面积,其基本层高以3.6~5.2m为准。凡在3~5.2m以内的顶棚抹灰及装饰装修,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层高超过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层的层数=(层高-5.2m)÷1.2m,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其内墙面粉饰不再计算粉饰架,只按每100m2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
②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长乘墙高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定额步距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定额中所指的檐口高度5~45m以内,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③利用主体外脚手架改变其步高作外墙面装饰架时,按每100m2外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独立柱按柱周长增加3.6m乘柱高套用装饰装修外脚手架相应高度的定额。
④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⑤安全过道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架宽×架长)计算。
⑥封闭式安全笆按实际封闭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实际用封闭材料与定额不符时,不作调整。
⑦斜挑式安全笆按实际搭设的(长×宽)斜面面积计算。
⑧满挂安全网按实际满挂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项目成品保护。项目成品保护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各章节相应子目规则执行。
4)工程量计算相关项目解释。
①脚手架按用途分为砌筑脚手架、装修脚手架、支撑脚手架;按搭设位置分为外脚手架和内脚手架;按材料可分为木脚手架、竹脚手架和金属脚手架;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多立杆式、框组式、碗扣式、桥式、挂式、挑式及其他工具式脚手架;按高度可分为高层和低层脚手架两种。
②脚手架材料为周转使用性材料,消耗量是使用一次的材料摊销量。定额是按搭设种类来划分的,工作内容包括场内、外材料的搬运,搭设、拆除脚手架、上料平台、安全网,脚手板、脚手架拆除后材料的堆放。
③满堂脚手架套用范围如下:
a.凡顶棚高度超过3.6m,需抹灰或刷油者应按室内净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单层以设计室外地面至顶棚底为准,楼层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顶棚底。基本层操作高度按5.2m计算。
b.混凝土带形基础底宽超过1.2m,满堂基础、独立基础(杯形基础、桩基础、设备基础)底面积超过4m2(加宽工作面后计算)且深度超过1.5m。
c.凡室内高度超过3.6m的抹灰顶棚或钉板顶棚均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室内高度超过3.6m的内墙抹灰需钉顶棚及顶棚抹灰的只能计算一次满堂脚手架。室内高度超过3.6m的内墙抹灰、墙面抹灰或墙面勾缝而顶棚不抹灰的可将3.6m以内的简易脚手架乘以系数1.30计算。高度超过3.6m的屋面板底勾缝、喷浆及屋架刷油等均按活动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活动脚手架均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满堂脚手架的高度以室内地坪到顶棚为准。坡屋面的以室内山墙平均高度计算。
④外脚手架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平土、挖坑、安底座、打缆风桩、拉缆风绳、内外材料运输、搭拆脚手架、上料平台、挡脚板、护身栏杆、上下翻板子和拆除后的材料堆放整理等。外脚手架既可用于外墙砌筑,又可用于外墙装修施工,其主要结构有多立杆式、桥式和框式,其中以多立杆式和框式最为普遍。
⑤水平防护架是沿水平方向用钢管搭设的一个架子通道,上面铺满脚手板。它是间接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而单独搭设用于车马通道和人行通道的防护。
⑥垂直防护架:在建筑物的垂直面上,利用钢管搭设而成,外面固定上竹笆或黄席的垂直隔离构件。
⑦外架全封闭是指建筑物临街,为防止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坠落伤人而采取的将建筑物外围整个用封席材料封闭起来。外架全封闭具有防风作用。
⑧斜道一般用来供人员上下脚手架用。有些斜道兼作材料运输。
⑨安全网是指建筑工人在高空进行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时,在其下或其侧的棕绳或尼龙网。它是与工作层同步安装的。其主要作用是防止操作人员和材料坠落下,伤及路人。
⑩项目成品保护费是指项目所需材料运输,保管制成成品后所需保护材料及人工费用。
(2)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计算
1)定额说明。
①垂直运输费:
a.该定额不包括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b.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面的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地(楼)面的高度。
c.檐高高度在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d.带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若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m,则地下层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e.再次装饰装修利用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或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按实际计算。
②超高增加费:
a.该定额用于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上的工程。
b.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凸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2)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垂直运输工程量: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按定额工日分别计算。
地下层超过两层或层高超过3.6m时,计取垂直运输费,其工程量按地下层全面积计算。
②超高增加费工程量:装饰装修楼面(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按元分别计算。
3)工程量计算相关项目的解释。
①建筑物檐高指室外设计地坪标高到建筑物挑檐上皮的高度,无挑檐的建筑物由室外设计地坪标高算至屋顶板面的高度。
a.在单层建筑物中,如有女儿墙,其高度应算至女儿墙顶面。
b.对特殊建筑物的檐高需按规定计算。如凸出屋顶的水箱间、电梯间、楼梯间不超过建筑物自然层两层或7m的不计算檐高;超过两层或7m的部分可计算檐高。
c.地坪指建筑物最底层房间与土壤相交接处的水平面。
②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该定额构筑物按用途可划分为烟囱、水塔和筒仓项目。
③具备运输条件的再次装饰装修工程,利用电梯运输,按电梯实际发生运输台班费计算。通过人力上下楼梯进行运输时,可按人力日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④超高建筑物是指建筑物的设计檐口高度超过定额规定的极限高度(檐高20m,层数6层以上),并规定檐口高度在20m以上的单层或多层、工业或民用建筑物均可计算超高增加费。
⑤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是指当建筑物超过6层或檐高超过20m时,由于操作工人的工效降低、垂直运输距离加长影响的时间,以及因操作人工降效而引起机械台班的降效等。
⑥加压用水泵考虑到自来水的水压不足,而需增压所用的加压水泵台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