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法之辩”的历史脉络中,“道德法律化”一直是其主流形态,而成就并主导这一主流形态的思想力量则是儒家伦理思想,因此,中国传统社会文化模式之中的核心要素其实即为儒家伦理思想之主旨,所以,“道德法律化”模式下的法律制度构造便是围绕着上儒家伦理思想之主旨而进行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