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道德之“本天立人”模式的萌芽与形成时期

二、三代:道德之“本天立人”模式的萌芽与形成时期

在三代,从人们心目中的万事万物之本体概念形式来看,主要是具有主宰人们思想的“帝”及与人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行为密切联系的“诸神”等范畴,当时,道德也只是以一种习俗、习惯形式存在,而且习俗及习惯的内容都或多或少地被“诸神”所充实与主宰,对此,民间广为流传的诸多神话故事便是明证,因为在这些故事之中,具有许多伦理道德化的主体角色与故事情节,比如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等,因为道德之神化的色彩及特质,所以,这就决定了当时社会思想价值体系的建构方式,即以“神意”来统摄“人世”,用“神意”来规定和督导“人世之现有秩序”,用“神意”来谋划“人世之未来”,从而人之个体及其集体性存在的方式与价值便被“神意”所规定。加之,通过宗教祭祀,崇鬼拜神等系列化的活动与仪式,便将“神意”渲染成不可触及、不可挑战的意志,“帝”及诸神也被拔高到至尊至上至纯的地位,由此,道德生活的因果报应,法律惩罚的残忍强暴,皆为“神意”使然,人们无以为怨,也无能为力。(https://www.daowen.com)

三代之时,由“帝”及诸神所体现和凝聚的“神意”只不过是当时人们对于“天”与“天道”、“天命”及“天理”的最初印象和原初性的表达方式,当时,不但通过外在至尊至上至纯的“帝”及诸神为社会秩序提供了终极性的解释,而且将法律与道德等范畴也由此塑造成了为人们所拟制的外在之神的意志的表达形式,故社会思想价值体系的建构也表现出“由外而内”的模式。不过,这也是道德之“本天立人”模式的萌芽形态。尤其是自周统治阶层采取“惟德是辅、敬德保民”的思想观念来为自身承接殷商之政权进行合法性辩护之后,统治阶层需要加强自身修养,“敬德、明德、修德”便成为了衡量其统治权力行为能否存续和巩固的重要条件和标准,由此,具有“神意”属性的外在道德便出现了向内在修养转化的倾向,所以,道德之“本天立人”的社会思想价值体系建构模式也初具雏形。这也就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轴心时代”诸子在社会思想价值体系的建构模式上,进行了客观的、必要的铺垫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