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近年来,索马里海盗劫掠过往商船并勒索巨额赎金的事件频繁发生,成为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安全问题。为此,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索马里海盗问题。但是,索马里海盗劫掠、勒索事件并未因此而绝迹。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引起了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以及相关领域学者的重视。媒体和公众对此也高度关注。

本书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分为六章。

引言部分简要介绍选题的意义,提出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围绕该问题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述评;并对本书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等作出说明。

第一章论述了索马里海盗产生的原因、特点和影响。本章首先分析了索马里海盗产生和发展的原因。索马里海盗的产生有其主观、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是海盗问题存在的“土壤”,客观原因是海盗问题发展的“催化剂”。在主观、客观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索马里海盗逐渐发展壮大,亚丁湾也因此成为世界上海盗活动最猖獗的地区之一。本章接着论述了索马里海盗的特点,以剖析索马里海盗与传统海盗的不同。本章最后将对索马里海盗给国际社会带来的影响作简要分析。索马里海盗的猖獗活动,不仅严重影响和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且其对非传统安全的挑战,以及可能造成的人道主义灾难也不可小觑。

第二章分析了国际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必要性及法律依据。本章首先分析了国际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必要性。将国际合作原则适用于惩治索马里海盗犯罪的实践中,不仅是国际法理论的要求,更是惩治索马里海盗罪行本身的要求,因为,索马里海盗犯罪的国际危害性迫切需要合作打击;在反索马里海盗犯罪的国际立法上需要国际合作;在对索马里海盗的管辖、审判、刑罚等问题上需要国际合作;在索马里的重建问题上更需要国际合作。本章接下来探讨了打击索马里海盗的法律依据,这其中既包括国内法依据,也包括国际法依据。国内法依据是各国的国内立法;国际法依据是相关国际公约和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二者缺一不可。(https://www.daowen.com)

第三章讨论了军舰护航中的武力使用问题。联合国安理会于2008年6月2日通过第1816号决议,授权各国采取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打击索马里海盗及武装劫船行为。因此,军舰在护航过程中使用武力是合法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使用武力毫无限制。本章首先分析了此次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出现的一些新的变化和发展;接着本章讨论了军舰在护航过程中使用武力应注意的问题,这其中包括明确使用武力的合法情形,遵循使用武力的特定规则,落实使用武力的人道要求,保全武力使用的相关证据等。

第四章讨论了对索马里海盗的管辖权、审判、刑罚等问题。本章首先讨论了对索马里海盗的管辖权,其中主要涉及管辖权冲突的问题,这其中既有普遍管辖权与属地、属人以及保护性管辖权之间的冲突,也有普遍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对于如何解决海盗犯罪的管辖权冲突,笔者以为可以尝试确立各种管辖权序位。本章重点讨论了对索马里海盗的审判。目前各护航国通常会采取三种审判方式,即交由索马里政府审判;带回本国审判;以及通过引渡、司法协助或协议等交由第三国进行审判。但是这三种处置方式均存在着不同的弊端。笔者以为,在联合国安理会主导下设立一个索马里国际混合法庭,是解决目前索马里海盗审判问题最为合适的途径。本章接下来讨论了对索马里海盗的刑罚。目前对索马里海盗的刑罚主要有三种执行情况,笔者以为,在索马里境内囚禁海盗是最佳方案。本章最后还对海盗在被逮捕或羁押期间应享有的权利作了简要分析。

第五章主要评述国际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之努力、不足及前景展望。本章首先对国际社会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努力以及取得的成绩做详细介绍,这其中既有联合国的积极主导,也有众多国际机构的密切配合,更有多个国际组织和国家出动海军护航。但尽管如此,国际社会在打击海盗的过程中依然暴露了一些问题和局限性。因此,本章继而尝试分析国际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本章最后将对国际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前景做一点展望。在索马里的重建问题上,笔者以为,利用国际托管制度重建索马里不失为一种可取的方案。

第六章主要介绍了中国参与国际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中国也是索马里海盗活动的受害者之一。仅2008年就有6艘中国籍或中方租用船只在索马里海域被海盗劫持。特别是2008年11月14日凌晨中国天津渔船“天裕8号”被劫事件曾一时轰动全国。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对于世界性的海盗问题不可能袖手旁观,必然会与国际社会一道为最终解决海盗问题贡献一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此,本章首先介绍了索马里海盗对我国的影响,包括对我国的海上贸易、海上能源运输以及海运成本等带来的影响。接下来,本章将对中国军舰护航亚丁湾的重要性以及军舰在护航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作详细分析。依据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决议,我国军舰在护航和打击索马里海盗行动中应享有的国际法权利主要包括豁免权、无害通过权、登临权三项权利;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主要包括维护海上运输通道的安全、实施人道主义救助、保护海洋环境以及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本章最后还将对中国军舰护航的得失作相关评析。

结语部分总结全书主要观点。